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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2 09:37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一组织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各项采购。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法定代表人 李秋华
开办资金 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万元 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在财政局的正确指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截止2024年10月30日,完成采购项目14批次,预算金额:1515.112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1457.4128万元、节约资金57.6992万元、资金节约率3.81%。其中:公开招标采购7次,完成采购预算916.182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888.2628万元、节约资金27.9192万元、资金节约率3.05%;竞争性磋商采购2次,完成采购预算267.7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58万元、节约资金9.76万元、资金节约率3.65%;竞争性谈判采购4次,完成采购预算301.17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281.15万元、节约资金20.02万元、资金节约率6.65%;单一来源采购1次,预算金额30万元,采购金额30万元,(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采购项目2批次,其中公开招标1次,预算金额223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163万元,节约资金60万元、资金节约率26.91%;单一来源1次,预算金额和实际金额均为88万元),全年节约资金117.7万元,节资率6.45%。(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中心自2022年5月份以来已全面取消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质保金,大大降低了供应商参与的成本,并对中小企业全面采取了优惠政策,并助力供应商依据中标公告向相关银行进行融资贷款服务,增强了政府采购竞争性,为进一步优化宝塔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三)规范化管理,体现“三公”原则。1、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一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采购项目委托、审核、接收全部在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并及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区政府网等发布招标、中标公告。二是七月份以来根据延发改发【2024】98号文件《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要求,我中心按照应进必进分级管理自主选择的原则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体系已完成交易5批次。目前还有2批次在运行中分别是: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购买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和延安市宝塔区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024年采购中心切实做到每个采购项目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项采购活动都真正成为“阳光工程”、“阳光交易”。2、采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监督职能突显。一是宝塔区政府采购始终坚持实行“七公开三分离”的运作制度。即公开采购人、采购信息、招标方式、采购程序、商品参数、采购监督、采购结果等信息;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分离;二是严格内部监督,制定“四不准”的内部牵制制度。即不准单人操作,不准泄漏采购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准推诿扯皮,不准吃拿卡要;工作环节中实行限时办结制,项目采购中实行复核制,采购中心负责人进行程序复核和把关;每次采购项目采购业务人员实行终身责任制。3、完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项目验收环节由原来的随机抽查验收改为全面验收,对每一项采购项目进行组织验收,确保采购项目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使采购人的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刀刃上”。4、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宝塔区政府采购各项流程,建立了以首办责任科室(人)制度,对符合规定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限时办结制度执行。(四)推行部分重点采购项目进入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为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统一平台交易、全程智慧监管,按照应进必进、一网通办、一网监管、资源统筹的原则,宝塔区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采购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节约、阳光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2、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交易服务。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总结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难题,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1、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太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功效的发挥。从近年来的采购情况看,采购项目结构比较单一;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和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依法采购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2、政府集中采购的宣传还有待加强提高,很多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集中采购的方式与程序不了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够。3、供应商参与度不够,竞争不充分。由于我区采购规模小,本市以外的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区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4、采购方选择社会代理机构意愿强烈,全区采购业务数量逐年下降态势。5、采购中心目前业务人员短缺,采购业务有待提高。目前仅有一个业务科室开展正常业务活动,采购业务包罗万象,现有的采购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电子类产品和服务类项目上招标文件的撰写的精准性和公平性,有时难免被甲方提供参数误导,仅仅为甲方提供了一个合法的采购流程,而达不到节约资金的目的。三、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系统委托办理的采购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2、完善内部管控制度,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执业行为,使政府采购规范化、电子化、透明化。3、加强采购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建议和意见,更好的服务于采购各方。4、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公开制度。继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发布要做到全面、准确、细化。5、主动接受监督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