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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2 08:55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办学和教育行为,提升民办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全区民办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的审批、撤销、变更、管理及行政处罚等工作。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区教体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冯学东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万元 16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宝塔区教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开展专项督查。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夯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校”责任。6月28日召开《宝塔区民办教育工作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会议》,各学校展开自查自纠,形成整改台账,净化了教育环境。8月27日,下发了《2024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开学工作检查安排》的通知,分四个组对全区102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督查,发现共性问题46处,形成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提交整改报告82份。年末分三组,对全区104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年终工作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04份,收取民主测评卷1155份,并形成检查汇报材料。(二)规范招生行为。8月6日召开《宝塔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规范招生时间、控制班额、划定范围,建立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进行招生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三)加强机构排查。我中心定期与区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技局等部门分组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机构进行督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数累计1002人,排查机构986家,查处违规机构1050家,发现违规补课19家,发现消防隐患200处,下发督查通报5份,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提交整改报告103份,关停无证培训机构5家。(四)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制定年检工作方案、年检实地检查工作安排、年检评估表,按照工作部署全部按时完成,有效地提升了民办学校水平。(五)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了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责任夯实到人,细查深究教育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与消防、宝塔公安分局、天然气公司对“二消”进行了地毯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六)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全年累计收到投诉275件,12345智慧平台632件,现场投诉83件,初信初访办结率达100%。处理来电、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100%。努力控制越级信访,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二、取得效益:(一)推动品牌升级,提升学校影响力组织民办学校校长队伍,赴汉中市龙岗中学观摩学习,鼓励民办学校积极探索课程改革,开发特色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育英中学设为法治校园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新区培文学校、新新小学设为垃圾分类示范校。组织召开宝塔区民办幼儿园第一届观摩交流分享会,105名园长参会。(二)促进服务升级,提升机构自治力一方面,加大对违规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无证无照、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黑机构;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合规经营,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帮助其提升办学水平。今年,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校外培训机构39家,新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6家。三、存在问题:(一)财务监管不完善,个别民办学校尚未建立规范的财务及办学资金监管机制,存在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二)规矩意识差,个别学校办学行为不合规,随意更改上课时间,违反招生政策,家校纠纷不作为。(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归口管理不明细,办证困难,存在大量“退费难”问题;个别培训机构转移到小区楼宇或打着课后托管服务的幌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四、整改措施:(一)加大监管力度,解决“小金库”问题健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重点检查举办者获取办学收益和分配剩余财产情况,确保财款进入公户,督促民办学校落实收费公示上墙制度。规范缴纳培训费用,确保资金入户,杜绝“卷款跑路”“退费难”行为。(二)强化政策宣传,解决“不守规”问题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不按国家规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开展教学的学校严肃整改。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三)夯实部门责任,解决“真空区”问题明确监管部门和具体内容,施行归口管理,根据最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协同行政审批部门加快审批速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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