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二十里铺木材检查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运输检查保障。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木材运输证件管理;林业政策宣传。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二十里铺村 | |
法定代表人 | 周文革 | |
开办资金 | 44.5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差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5万元 | 70.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二十里铺木材检查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在区林业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法为民、防惩并举、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林政执法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完成2024年第一期森林督查119个疑似图斑现地调查核实工作。其中违法图斑11个,有审批手续图斑12个,地质灾害、非林地、无变化等误判图斑96个。所有图斑按时完成举证材料收集、数据填报上传等工作,并通过佐证和逻辑检查及时予以销号。2.按照区林业局统一安排,扎实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加班加点按时完成128个图斑现地调查举证工作;完成省上反馈疑似“林地变耕地”230个图斑外业调查核实工作。3.严格按照区林业局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春节、“清明节”、“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巡查工作;指导配合南市、新城、枣园、李渠等城区街道(乡镇)开展封山禁牧工作。同时,对违法行为多发的城区街道(乡镇)镇、村两级林长,常态化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爱绿护绿意识。4.在区政府带领下,联合农业、自然资源、果业、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全区已实施的6000余亩残败果园改造项目进行现地核查验收;联合农业、自然资源、果业等部门对拟申报涉及12个乡镇(街道)的新一轮残败果园改造项目,逐地块现地调查论证。5.对光伏发电、油气井场、电力设施等项目选址,拟占用林草地情况,比对近20年来所有涉及林草数据,结合现地实际情况,并走访乡镇、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追根溯源”详细调查,确保了地类认定准确无误。同时,多次对我单位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刑事案件,作出林草地类、毁坏面积、优势树种等补充鉴定。6.我单位1名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老人”,因原档案重要资料缺失,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企业转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在区林业局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千方百计补全所有相关资料,确保我单位企业转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开展。7.按照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包抓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的通知》和区林长办“提醒函”要求,我单位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包抓的南市、凤凰、新城三个街道办,逐村整改落实“两上墙”“两入档”“林长+警长”等工作,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今年共受理各类涉林违法线索22起。其中立案8起,移送市森林警察支队城郊大队涉嫌刑事案件1起,移送区森林警察大队涉嫌刑事案件4起,办理行政案件3起。不予林业行政处罚3起,对违法情节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3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立案11起,不予立案原因是违法现地为园地、耕地、建设用地等非林草地。同时,对1起超出法定期限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2.加班加点按时完成2024年林草执法169个疑似图斑外业调查核实工作,对滑坡、无变化等误判图斑全部上传销号;对油气井场建设、延榆高铁等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等手续逐图斑完成核实销号;对涉嫌违法图斑正在立案调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3.严格执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九条措施》(延政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先后指导帮助延榆高铁、油气井场、电力配套设施、城区河道治理等16个重点项目办理临时占用林草地手续,签订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协议25份,监管资金3209万元。三、存在问题1.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宝塔区林草地国有和集体几乎各占一半,国有林界限、权属相对清晰,集体林范围内的林地、草地、河道、梯田、园地等互相交织、界限模糊,加之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精确划清认定地类、权属难度大矛盾多。2.林政执法人员整体年龄较大、业务水平普遍不强、细心严谨程度参差不齐,依法治林护林任重道远。四、整改措施1.创新林政执法模式。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通过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进一步转变林业行政执法理念。找出“执法难”的症结,将人性化执法体现在每个细节上,用最朴实的群众语言沟通、用简要的事理讲明、用真情感染、用公正的态度执法,真正使法、理、情融于一体,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也感受到法律温情和执法亲和力,达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当事人从内心知错、认罚、服罚,切实提高行政处罚决定自觉履行率,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让林业行政执法越来越有“温度”。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开展“以案促改、以案释法”将林政案件办理同《行政处罚法》《森林法》《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通过讨论、参与、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使每一名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处中做到事实、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精准,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依法依规,处罚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准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3.加强干部职工廉洁教育。对照新修订《条例》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躬身自省,正确做事,做正确事。严守廉洁纪律,履职尽责,公正执法,干净做事,提高自我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屏障。严守生活纪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风家训家纪,做到一身正气、洁身自好。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到心中有法、行必依法、执政守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