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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5-03-12 08:46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检查、制止和处理破坏水土保持行为,水土保持政策宣传。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法定代表人 蔡延丽
开办资金 4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82万元 10.79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水务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八五”普法活动,发放各类宣传画册1万余份、制作宣传牌匾8块。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合订本)200余份,有效地向群众及生产建设单位普及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水土保持意识,还促进了我区生态文明的发展。(二)完成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情况。2024年,水利部共下发:25度以上陡坡地遥感监管1个,89个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省级加密图斑4个,共计95个图斑。下发“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履行水土保持防治义务告知书”5份。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核查、认定、查处、整改销号工作,(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按照“从严、从实、全面、高效”监管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重、加强源头管控、注重前端化解。在市级“三单”管理责任制基础上,对辖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并结合市级下达的监管任务,对辖区内128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进行监管(其中部批1个,省批6个、市批111个、区批10个)。通过检查共发现33处存在问题,联合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协同相关单位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四)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一是执法人员证照齐全有效,执法期间要求执法人员亮身份,亮证件。加强了执法装备建设,重新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二是在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中,始终将“三同时”制度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全面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常规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制止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现象,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治理。三是对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加强审批后跟踪,查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等工作;四是对未批先建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未按期整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下发“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33份,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一个未批先建交通道路项目,进行了严肃查处,罚款35万元。接收检察院检查建议书1份,按照时限要求全部整改完成。(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情况和验后核查工作情况。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单位要求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试运行6个月内必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2024年共验收报备项目6个,按程序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区级验后核查项目5个,并将内业核查和外业核查情况形成核查意见,下发建设单位。同时,将所有验收核查资料全部上传全国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系统,形成闭环。(六)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情况。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积极主动与审批、财政、税务协调对接,及时掌握项目立项、审批进展、以及开工情况,建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台账,采取协调与执法双管齐下,严格履行征缴程序和催缴主体责任。对开工未缴纳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认定主体,核定金额,依法催缴,对拒不缴纳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完成了辖区内油煤气企业生产期补偿费的核定工作。2024年共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999.22万元(其中建设期821.99万元,生产期3177.23万元),超额完成了一千多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任务,对市、区财政收入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七)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在监管数据库信息录入上指定专人负责,全年区级共审批10个水土保持方案已全部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做到数据的实时更新,实现了共享互通。(八)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圆满完成了延河阳柳大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老虎沟小流域治理工程、上砭沟小流域治理工程3个项目的审计工作。目前正在整理移交档案资料。二是完成宝塔区冯庄乡王里河、郭庄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储备工作。三是冯庄乡陈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按省、市建设要求,完成了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支付工作。(九)其他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部、省、市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后核查等工作。并在市局执法考核工作中,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2024年4月,宝塔区监督站分别在全市水保工作会议、全省水土保持暨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启动会上做了水保监管工作经验交流发言;8月份,在全市水土保持培训班做了卫星遥感核查销号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二、取得的效益1、通过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地提升了广大群众和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有效地遏制了全区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既涵养了水土资源、保护了植被,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3、获得的荣誉奖项:2024年度收到省水土保持和移民中心对宝塔区水保监管工作的“表扬信”,颁发单位:省水土保持和移民中心。奖项:2024年度综合先进集体,颁发单位:延安市水土管理监督站。奖项: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先进集体,颁发单位:宝塔区水务局党组。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执法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严重制约日常工作的精、准、快的开展;二是宣传的方式较为单一,“三个面向”宣传中侧重了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导致群众参与水土保持意识还不够强。四、下一步工作重点1、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建设,抓实抓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2、抓好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提高生产建设单位参与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注重协调对接,强化部门执法协作,提高协同监管力度,加强联动执法。4、重点做好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工作,同时做好动态监管台账,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及时录入监管平台系统信息,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5、按照中、省时限要求,抓好部级、省级卫星遥感图斑核查认定、查处、整改、销号等工作。6、做到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尽收,全面完成征收任务。7、抓好杨柳桥水毁项目,枣园上砭沟小流域治理项目、松树林老虎沟小流域治理项目,三个项目的资料装订工作;抢抓季节完成冯庄乡陈家河小流域治理项目植物的栽植进度,以及资金支付工作。8、积极完成主管局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