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淳化县> 淳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淳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0 16:18
单位名称 淳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受理咨询、举报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淳化县正街
法定代表人 侯浪
开办资金 5.4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98万元 11.51万元
网上名称 淳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严格执行章程。我经办中心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咸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和基础养老正常调整机制的贯彻意见》(咸人社发[2019]163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发[2023]3号文件有关章程,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方针,有序推进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目标,开展了以下活动。截止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113420人。续保缴费58249人(其中:重度残疾人参保841人,低保对象参保4386人,特困人员参保81人,被征地农民539人),征缴保费1844.21万元(政府代缴基金47.44万元);待遇领取34052人,1--12月累计发放养老金8288.0517万元;领取丧葬补助金1168人,发放资金140.16万元;死亡退保254人,退保资金47.94万元;保险关系转入66人,转入资金28.68万元,保险关系转出90人,转出资金13.77万元。(二)工作做法及成效1、落实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从上年度基础养老金176元基础上,再提高12元,于1月1日起执行每月188元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同时,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27号)精神,从202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188元基础上,再提高20元,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208元。2、强化经办能力培训。制定了2024年培训计划,分别于3月7日、9月23日,举办了两期“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培训会”,重点从“村级信息员工作职责、参保登记、保险关系注销、待遇审批、丧葬费补助金申领、月审报表上报、资格认证、缴费方式”等方面进行资料填报和政策讲解,对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500余人次,培训期间印发培训资料和政策问答手册共3500余份,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3、保费征收稳步推进。6月份协同税务部门赴各镇办实际督促保费征缴工作,同时我们专门制作了“淳化县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开始啦”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小视频,推送至各镇村村民群。截止目前,全县缴纳500元以上保费2239人,缴纳资金254.78万元,人均缴费1137元,相较往年有了明显提升。4、有序开展社会资助。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经办工作的通知》(陕社保函[2024]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待遇,我中心印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手册》,明确了社会资助办理条件和工作流程,共办理个人资助业务15人,资助金额45000元,实现了我县社会资助零突破。5、落实被征地农民政策。2023年2月份经县自然资源局确认,润镇五爱村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农业户籍人员1161人,符合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业户籍人员816人。按照淳政办发[2022]7号文件规定,对539名16--59周岁被征地农民,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年最低缴费档次300元予以代缴。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新系统未及时上线,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我中心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向兄弟县学习经验,通过多方协调,向省级申请在业务系统中增设“被征地农民”发放模块,截止12月底累计发放262人,发放养老补贴资金121.38万元,有效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堵点难点问题。6、稽核内控监督有效。对公安部门反馈的334名死亡人员信息进行了核查,其中:未参保26人,终止发放252人,正常参保24人,暂停发放32人。已建立分类台账,联系各镇办督促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办理相关手续。对市级反馈的37条疑点数据,经核查均属于正常业务。省级反馈在监服刑2条(2人),追回在监服刑期间冒养老金3280元;在押服刑人员1人,追回1068元超领养老金。省疾控中心反馈的2021--2023年死亡人员疑点数据225条,已核实225人,其中:2人健在,221人死亡(终止缴费为106人,参保、暂停缴费为115人)。已办理终止手续总数为93人(其中办理丧葬费28人,办理注销手续65人);重复数据2人2条;并通过进村入户或打电话等形式追回3人死亡冒领养老金5682.5元。通过日常稽核,核查10人重复、死亡冒领领取共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78938.59元;1人户籍变更追回多领养老金560元;处理缓期执行1人。7、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为了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营造“人人都能懂政策、人人开口讲政策”的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中心先后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小视频、抖音平台、朋友圈和业务交流群转发等形式,转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相关政策宣传报道6次,点击量、转发次数大4.1万次,不但拓宽宣传渠道,还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更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走进老百姓心中、解决老百姓的养老问题,让老百姓放心、安心,踏踏实实安享晚年。8、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以“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办法>》,开展了5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对稽核、待遇发放和基金财务重点岗位进行提醒谈话,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并留存谈话记录资料,结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9、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县2024年“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要求,我中心分别在县梨园广场、枣坪社区、润镇五爱村开展“政策面对面,服务零距离”社保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3次,面对面讲解参保缴费、保险关系转移、资格认证、补缴保费等政策;就群众最为关心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通过现场算账的方式,提供一份“看得见的账单”服务,逐人逐条答疑解惑,使群众“明明白白缴费,清清楚楚领钱”。此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政策问答手册500余份,全面准确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了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县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和“特定人员”、“178号文件”“两参人员”发放了基础养老金和工龄补助金,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四、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一是“零账户”人员清理仍需加强。其主要原因是少数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个别镇办初核岗位对受理的资料审核不严,填表不规范的现象仍有发生。下一步努力方向为:1、强化村、镇、县“三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两提前、两统一”发放机制,做好60周岁以上待遇享受人员待遇发放工作,确保每月25日前足额实现社会化发放,全面落实“三不承诺制”;并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养老金调整标准,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养老金收入水平。2、持续开展常态化“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推广运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业务办理,方便群众办理参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查询转移等业务,提升网上经办能力和水平。同时,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缴多得激励政策和社会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积极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多缴费、长缴费,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有效提升待遇水平。3、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的规范性、便捷性及可操作性、实现快速办理的终极目标。全面做好新系统培训与应用。适时按照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新系统上线,组织全体经办人员开展业务系统培训工作,提高经办人员应用新系统的能力水平。4、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比对核查。加大对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和未年检持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排查力度,与县民政、公安、司法、卫健、疾控和各省市区县养老经办机构资源共享,通过多渠道、多手段,严防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件发生,逐步减少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库存量。加强骗取社保基金典型案例,利用社会舆论引导群众从思想高度警惕,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已建立参保关系未缴费人员尽快督促缴费,减少“零账户”数据。二是上下联动,积极发挥村级信息员能动作用,准确掌握待遇领取人员动态信息,督促死亡人员家属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丧葬补助金,消除死亡暂停数据量。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缴多得激励政策和社会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积极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多缴费、长缴费。二是根据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有关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进行缴费资助。三是为全县待遇领取人员实现社会化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切实增强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