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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3-10 11:4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水环境质量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噪声监测·地下水质监测·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事故应急处理·环境监测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社会委托服务·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新华街西段399号
法定代表人
郑立波
开办资金
43.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4.63万元
1.8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站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及西安市环境监测站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根据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监测方案》,结合长安区实际,制定《长安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污染源执法监测计划》,为全年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2024年以来,监测站顺利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一是1.逐月开展秦岭长安段18个峪口水质监测;二是逐月开展皂河1.21城市黑臭水体监测任务,并按要求将水质监测情况上报市站;三是对4个市考河流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根据超标情况开展分段监测及加密监测;四是开展全区34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法监测工作;五是开展韦曲水源地地下水39项及93项水质监测工作;六是开展陕西省重点排污单位涉及我区的3家涉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七是开展我区农村万人千吨及万人千吨以下水源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数据;八是完成杜曲洋桥41号、滈入潏44号断面市级监测送样任务;九是会同污控科做好我区国、省控空气自动站保障任务,确保运行正常;十是开展1个功能区四个季度声环境质量、21个道路交通噪声、10个区域声环境噪声的监测工作;十一是完成3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任务;十二是完成辖区内73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监督性监测及自行监测完成情况抽查工作;十三是完成辖区内13处样地图斑详查、上报工作;十四是及时填报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信息。2024年,长安环境监测站参加陕西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电导率获得满意结果。二、取得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共同的努力下,监测站从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地下水监测、应急监测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实验室各项指标做样500余个,出具各类水质报告64份;完成1个功能区四个季度声环境质量、10个区域声环境点位及21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点位监测任务,完成噪声投诉等执法监测任务;组建应急监测小组,结合区域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和主要污染物种类,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练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应急监测处置机制三、存在问题由于基层站受场地、经费、人员等因素影响,致使基层站业务用房面积、仪器设备设施、实验室资质能力等方面不能达到西部三级站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求。四、下一步打算(一)根据监测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扩大技术人员上岗证项目及覆盖项次。同时,取得《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常规24项CMA资质认证。(二)按照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继续做好饮用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市黑臭水体、秦岭区域等水质专项监测任务,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练兵。(三)根据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参加省、市市场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人员培训,参加省站及省技术监督局能力验证考核,不断提高技术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12712050034),有效期至:2027年07月12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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