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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靖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5-03-10 10:07
单位名称
靖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
住所
靖边县第二办公区1号楼2103
法定代表人
李体杰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6万元
57.4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仲裁院工作完成情况我院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仲裁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法律法规,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以保稳定、促和谐为着力点,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着力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实效,促进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1、争议处理更加高效。截止2024年11月底,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2起,涉及劳动者362人,有效结案金额1636.6万元,其中,调解结案212起,调解结案率达70%仲裁结案86起,裁决率为28%,结案率达90%以上的目标任务。2、实体化建设。一是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了等候室、标准化仲裁庭一间和调解室的建设,初步形成了机构标准化、办案精准化、设施规范化的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已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二是仲裁队伍建设情况。今年我院安排6人分批赴汉中、榆林学习一周。现我院有专职仲裁员9名,专职调解员7名专业化比例达61%。同时,我院尽全力培养专业化书记员队伍,现有专职书记员5人,真正形成了一支优良的仲裁专业化队伍。3、解纷机制不断健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联合各类法治力量,统筹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创新劳动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我院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劳动仲裁监察一站式服务窗口、“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法律援助站等多种维权渠道,缓解了劳动者维权难度,降低维权成本。结合“人社工作进企业”活动,开展仲裁员青年志愿帮扶企业,上门为企业排忧解难、宣传法律法规、调解纠纷,这些成效和举措更好地满足了劳动者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化解纠纷需求,更好地服务了企业融洽劳动关系、更好地保障了高质量就业,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仲裁人的贡献。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今年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自觉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上下齐心、守正创新,开展“护薪行动”,在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中发挥仲裁力量,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案团队,近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依法及时有效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实施“互联网+调解”行动,接案迅速、化解及时,展现仲裁速度和温度。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新业态争议处理愈加复杂。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变革,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以平台用工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发展迅速,共享用工、远程办公等新型工作形势不断涌现,远程办公和居家工作中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如何计算、居家办公能否主张加班工资、劳动报酬可否调整。居家办公期间受伤能否认定工伤等,都是劳动关系面临的新课题。这些争议又往往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个案处理结果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和舆论炒作,都存在处理难度。同时,受立法限制,涉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争议调查取证难、案件事实认定难、法律政策适用难等问题突出,需要大家积极探索,平衡保护新就业形态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争议妥善化解。2、争议源头治理任重道远。想要从根源上扼制案件增量,做好源头预防和化解是关键。目前,我县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弱化”,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虚化”问题突出,不能真正起到“拦水坝”作用。3、信息化建设滞后。我院至今未能建立高效的信息化系统,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庭审记录、排期开庭等环节都需要人工操作,流程繁琐,耗时较长。例如,当事人拒不配合立案,人工送达法律文书会受到交通、天气、经费等因素影响,延误时间,信息化建设完善的话可以电子送达,提高效力。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是强化调解组织作用,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调解组织建设,与工会、企联等部门建立调解组织。力争在仲裁院与工会、司法局、企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2、是落实仲裁制度机制,提升案件处理质效。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推动仲裁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做到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仲裁裁决统一。落实仲裁办案规则要求,敢用善用仲裁调解、终局裁决、简易处理相关规定,依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要推进仲裁监督工作,通过常规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等措施加强对办案流程的日常监督。把正风肃纪反腐与争议处理效能建设贯通,坚决守住依法办案和廉洁自律底线。三要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建立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尽可能统一调、裁审尺度,提升裁决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3、完善预防措施,加强矛盾源头治理。加强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风险提示,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靠法。全面梳理排查争议风险点,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加强争议隐患协同治理,与劳动保障监察和农民工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综合发挥人社工作的职能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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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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