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陵县林业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保护;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林地、林木及其他林权登记、流转等管理。 | |
住所 | 黄陵县北街 | |
法定代表人 | 杨小牛 | |
开办资金 | 5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黄陵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7.5万元 | 7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黄陵县林业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2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主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1、古树名木保护: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我们坚持责任化管理、科学化保护、规范化建档、专业化复壮、法制化建设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及总林长1号令《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令》文件要求,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县、镇、村三级林长制考核范围。一是实行动态监管。在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基础上,对我县古树名木资源开展再次普查,查漏补缺,进一步调查古树名木(群)目前生长状况、生长环境、增减情况等,全面掌握我县古树名木(群)保护现况。目前自然死亡9株,重号1株,树龄不足取消6株,新增古树24株,现存古树名木241株,古树群14个。二是规范日常管护。对古树名木进行定期排查,与养护责任单位(个人)签订责任书,专人养护,全时监测古树名木(群)生长情况。三是常态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地查看古树名木生长和管理状况,对存在问题、疑难杂症提出指导性意见。四是建立古树保护专家库。聘请高等院校、研究所及乡土人才等15名专家作为顾问,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技术支撑。五是根据全省古树名木保护专题会议“九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黄陵县古树名木保护“八加强八持续”措施》。对3株5000年以上特级古树,科学开展日常养护、保护复壮工程和健康评估,动态调整养护措施,适时监控古树状态。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编制了《黄帝手植柏复壮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委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编制了《黄帝手植柏、保生柏老君柏“一树一策”保护方案》等政策文件,目前已通过省政府审核批准(陕林函〔2023〕743号)。同时开展防雷工程。委托专家团队编制了《黄帝手植柏、保生柏、老君柏3株重点古树防雷及黄帝陵区域整体防雷设计方案》,采取区域防雷技术,彻底消除桥山古柏群雷电隐患,目前防雷工程已先期实施完成。六是对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启动排查补漏工作,持续完善古树名木信息系统,建立古树名木档案,按照“一树一档”要求,统一登记、修订编号、建立图文档案,对古树名木的位置、特征、年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实行动态管理。七是分批次对29株(不含3株5000年古树名木和黄帝陵古树名木)一级古树名木和6个古树群进行扩盘、完善围栏、加固、排除生长安全隐患、改善生境和病虫害防治,逐树(群)落实复壮措施。八是广泛宣传《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条例落实,及时颁发《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总林长令》。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按照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春风2023”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多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2、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先后制定了《黄陵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黄陵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黄陵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森林草原病虫害预测预报技术方法及其管理》等指导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按照林长制分工,县、乡、村各级林长签订2023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提出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成灾面积不超过0.6万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控监管,检疫封锁,确保不发生疫情;),落实防治责任。二是加强监测预报,实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根据我县森林草原的分布和有害生物发生情况,设立5个监测预报点,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病虫害预测预报技术方法及其管理》,主要对油松毛虫、红脂大小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对象发生危害趋势进行监测、预报。三是为严防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在各监测线路和监测预报点、油松林区、城镇绿化项目跟踪监测;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物种普查。四是强化检疫执法,严防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认真做好造林绿化林木种苗检疫工作。对各项林业造林绿化进行严格检疫检查,共检查绿化苗木126批次83.6万株,抽检绿化大苗3500余株、各类绿化藤、灌、花卉苗木5000余株;极做好林木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共实施苗木产地检疫714亩,76万株;接收申请办理植物调运检疫木材及其制品25起,发放《调运检疫证》25份。对调入我县的126批83.6万株林木种苗、310立方米木材及制品进行了检验复检;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共出动检查人员46人次,车辆13台次,检查涉林涉木企业23家,发放《林业植物检疫告知书》和《安全生产告知书》51份,签订《陕西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承诺书》51份。五是加强综合防治,防止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扩散。对桥山街道办虎尾村西南山墚418亩油松虫害(松梢螟),对症及时喷施药物防治;接店头镇城管站来电反应行道树树皮脱落、开裂情况,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查验、取样、分析原因,并根据病情、虫情有针对性提出防治意见,做好群防群治;对2021-2022年0.2万亩人工造林实施兔鼠害防治553亩,提高造林成活率,巩固造林成果。3、野生动物保护: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我们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一是加强公众教育,提高保护意识。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4次,(3.3野生动植物保护日、3.12植树节、4.11爱鸟周、5.22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分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手提袋1000余个,短信20000余条。二是依法实施保护,加大监测监管力度。检查野生动物繁殖场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告知书、承诺书各一份;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值班制度;救助野生动物6只,发放狩猎证24本;配合保险公司对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进行赔偿,赔偿面积182.1亩,赔偿资金90620元;对苍鹭栖息地调查、监测,设立保护区域;制定7部门联合“清风行动”方案,依法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检查交流会展演等,配合办理3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4、林业科技推广:在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中,我们坚持科技支撑,示范带动的原则。在全县建有林业科技示范点2个,桥山街道办黄花沟村马山组核桃示范园面积230亩,示范推广面积1500亩;隆坊镇上官村樱桃示范园面积50亩,示范推广面积500亩。邀请黄龙县核桃专家对黄花沟核桃示范户开展核桃丰产技术培训1次,培训人员40余人,发放各类政策宣传、林业技术资料300余份,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对韩塬西梅建园栽植进行技术指导并开展了成活率的调查,成活率达96%以上。修复“521”林业科技示范园宣传牌1个,以示范带动为引领,提高林业产业科技含量,培养技术能手2名。5、公益林、商品林兑现:在公益林、商品林兑现工作中,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完成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商品林停伐兑现工作。其中:公益林兑现面积20.2万亩,兑现资金323.2万元,涉及农户884户;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39.52万元,兑现面积2.47万亩,涉及农户163户。年初于各镇办签订管护合同4份,落实管护责任。6、林草监测:在林草监测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本底、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的原则。配合局法制股完成2023年度森林、草原督查图斑442个,其中森林督查图斑395个,草原督查图斑47个。24个图斑的外业勘验。做好2023年度林、草、湿监测点调查的前期踏查。按时报送草原生态修复报表。完成林草综合监测固定样地8个(其中:林地7个,草地1个)7、林木种苗:在林木种苗生产管理工作中,我们坚持质量优先,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全年检查各类林业工程项目造林苗木6批次,抽查苗木18万株,检查人员16人次。苗木种类为侧柏和油松,苗龄2-3年生,苗木合格率为95%。检查绿化工地从外地调入的国槐、连翘等绿化苗木1500余株,利用3.12植树节、科技宣传周在城区、各镇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2023年育苗总面积519.2亩,数量35.4万株,受耕地非粮化政策的影响,政府统一要求非粮作物腾地,致使定值苗木消耗严重,经现地调查核实,截止2023年11月底,现有各类定植苗木311.1亩,数量28万株,苗木种类以油松为主,油松定植面积197亩,数量22.5万株。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