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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游泳学校

发布时间: 2025-03-10 08:46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游泳学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游泳项目训练竞赛,促进游泳运动发展。培养游泳后备人才,组织参加游泳竞赛,做好游泳项目注册管理,开展游泳全民健身培训,组织游泳救生员和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住所 咸阳市渭阳中路副7号
法定代表人 田增文
开办资金 1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4.57万元 74.7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业务情况(一)开展基层游泳训练工作。我校始终秉持“积极开展青少年游泳健身活动,培养输送游泳后备人才,努力提高咸阳游泳竞技水平”目标,科学管理,因材施教。一是合理制定训练方案,精细化管理。2024年,我校共有在训青少年运动员105人,主要分为8岁以下、9-10岁、11-13岁走训学生运动员组和14岁以上住校专业化运动员组,各教练组根据运动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和游泳水平,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训练计划,科学规划训练强度和训练内容,切实帮助运动员更好地激发潜力并达到理想成绩。2024年陕西省游泳冠军赛(体能大赛)在咸阳市游泳学校顺利举行,我校共派出93名青少年运动员参赛,比赛成绩优异,检验了训练成果。二是坚持走出去学,拓眼界,打牢各年龄组技术基础。今年以来,我校组织8岁以下组20名队员参加了2024年度河北泰华国家游泳训练基地封闭式训练,其他各年龄组分别前往西安、延安、昆明等地开展了专业化集中训练。三是积极向上输送后备人才。今年,我市在省队共有输送运动员4名。其中,由我校输送到省队的运动员刘芮雪在2024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女子50米自由泳比赛中获得冠军,在2024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中获得女子200米自由泳第二名。(二)开展选材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教练员培训工作,协助中国游泳中心社会部开展了2024年全国中级游泳教练员培训班,全国30个省市近150余名优秀的基层教练员参加培训。二是组织教练员和运动员参加了2024年陕西省游泳项目青少年训练营培训班,通过原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张亚东、杭州陈经纶体育学校校长柏自悦、温州游泳队总教练林建国等专家专题授课,我校教练员专业素养和执教能力都得到提升。三是积极开展了游泳选材进校园活动。与实验学校和建设路小学战略合作,为青少年游泳运动员选材培养提供了更多选择。(三)组织参加竞技比赛。一是在陕西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中我校运动员代表咸阳市获得了5金11银6铜及团体排名第三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优异成绩,并且在此次比赛中共有7人次达到国家一级游泳运动员水平,78人次达到国家二级游泳运动员水平。二是在2024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总决赛中我校运动员张嘉恒获得100米仰泳获得第一名,200米仰泳第一名,50米仰泳第三名,100米自由泳第四名的优异成绩。三是在2024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游泳联赛中,我校运动员共获得3个第一名,4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2个第五名,2个第六名,初中组团体总分第三名,运动员张嘉恒获全国最佳运动员(创两项全国初中组记录),9人次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四)深化体教融合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加快我市体育建设,推动游泳项目多元化发展,我校开积极开展了游泳进校园活动,开展了防溺水知识讲座,还在每周二至周五开设了游泳社团课,实验学校、建设路小学等各年级学生积极响应,效果显著,反响良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