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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6 10:48
单位名称 岐山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进行价格认定,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服务。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住所 岐山县人民政府五楼
法定代表人 赵婷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加强与提出机关的沟通联系,将依法认定与积极服务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质效,为提出机关提供高效、专业的公共服务,树立价格认定中心公正公平的良好形象,提高价格认定机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二)中心始终把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确保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价格认定工作的根基,坚持合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严把“案件受理、现场查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结论认定”五个环节,强化价格认定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从严核实各个关口,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防范风险、精准做出结论,确保认定程序合法合规、认定行为严谨规范、认定结论依据充分、认定结果公正合理。截止11月底,共完成各类涉案价格认定案件31件,涉案金额18.97万元,为司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保障。(三)在全县AAA级以上旅游景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全覆盖,县城主要社区创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点的基础上,将全县老旧小区最多、人口最密集、矛盾纠纷多发的凤鸣东路社区和下辖扶贫搬迁地惠民新村的凤仪西路社区打造为价格争议调解精品站点。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受理条件、调解程序、处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精心编排设计,以清晰明了、生动活泼的方式精制宣传牌上墙公示,与社区物业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夯实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作用,打造价格争议调解优势品牌。为促进和谐社会,减少群众诉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价格力量。(四)继续推进“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日常案件均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上办理,机构上网率和线上办理率均为100%。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级各项培训,努力提升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实操能力,坚持基础业务知识更新和实践操作练习相结合,熟练掌握和应用综合业务平台各项模块功能,强化“电子化”流程,以线上结合线下的工作模式,形成环环相扣、互为监督的工作衔接方式,确保业务全程网上办理,纸质文本不脱节,有力促进案件受理、办理、审议、审核等环节工作提速,业务工作开展更加高效精准。以全市价格认定案卷评查会议为契机,查缺补漏,对平台线上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补充完善改进,全面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中心始终坚持高质量严要求,严格遵守价格认定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认真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充分发挥了价格认定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助力扫黑除恶、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得到了业务单位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公众知晓率低。2、在深化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方面与相关部门联动不够。(二)改进措施1、继续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价格争议调解群众知晓率。2、加强同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融入,打造价格争议调解优势品牌。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零差错”创建做为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类价格认定案件办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提出机关提供高效、专业的公共服务。(二)以智慧认定为目标,加强价格认定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三)继续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价格争议调解群众知晓率,打造价格争议调解优势品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