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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工作站(榆林市横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5-03-06 08:43
单位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工作站(榆林市横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执法;负责全区营造林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林业科技项目申报、推广和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天然林保护管理;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技术咨询、科普宣传、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林业实用科技培训。
住所 榆林市横山区工农西巷47号
法定代表人 方伟
开办资金 18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5.42万元 150.0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工作站(榆林市横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公益 从业人数  9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区林业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开展情况。(一)森林督查卫片整改。今年以来,根据林业局安排,我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全面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整改、2024年第一期森林督查卫片整改、审计反馈毁林开垦图斑整改、已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图斑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图斑整改、行政审批2019年—2022年临时用地核查整改工作。1、林草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森林督查13个案件,其中行政案件11个已办结,刑事案件2个已移交公安。2024年第一期共计340个图斑,现已全部调查清楚,案件正在办理中。林草图斑调查情况。审计反馈未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横山区涉及图斑2433个,面积4129亩。已查清涉案图斑426个,现已办结10个案件,办结面积722亩,案件办理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中。植被恢复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总面积2070亩,现植被已恢复1364亩。耕地占补平衡涉及706亩,恢复植被668亩,补植面积38亩。临时用地植被恢复调查情况。行政审批2019年—2022年所有到期临时用地267项,现调查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非法流向耕地图斑调查情况。审计署审计林地非法流入耕地1450.2亩,现移交刑事案件1起,其他正在核查办理当中。6、推填土图斑调查情况。市级下发推填土变化图斑涉及我区共9678个,面积1.7734万亩,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二)区级单位义务植树。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集中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林业局安排,我单位承担此次义务植树工程的地块协调、规划设计、前期施工和技术指导工作。接任务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区布局,合理规划,统筹安排,认真协调,排解矛盾,安全施工。在统筹规划工作中,经多方协调,合理安排、突出重点,使全民义务植树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发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了年度城区义务植树任务。在地块选择工作中,我们坚持“大地增绿、群众增收”,因地制宜、因时施策、方便民众尽责的原则,科学规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步入“栽植基地化、运作规范化、管护科学化”良性发展轨道。在苗木调拨工作中,坚持就近调运,合理配置、适地适树,以本地苗木为主,除特殊用苗外,原则上不从市外调苗,严禁从疫区调苗,禁止带疫病苗木进入植树地块。在具体栽植过程中,根据设计方案和技术规程进行选点布点、放线、整地、挖坑、栽植、浇水等。本次城区义务植树于2024年3月28日在城关街道办曹阳湾村进行,参加城区义务植树的有全体区级领导,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驻横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城关街道办领导干部职工共计2300余人,技术指导人员55人,共栽植苗木20000余株。在栽植期间,各单位和人员都能根据区域划分、任务分工,在技术指导下开展栽植,本着“栽一棵、活一棵”的态度,顶着春寒料峭,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了本次义务植树任务。(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一是野生动植物巡护救护。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去冬今春以来,结合我区“清风行动2024”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我们加大巡护保护力度,派出专人对冬春季鸟类迁徙通道的无定河沿线、城区周边农贸市场和各镇、办的集贸市场进行巡护检查,主要负责宣传受保护野生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居民出现捡拾、捕食病鸟疫鸟行为,以确保我区居民不受疫鸟病毒感染;巡护检查野生动物在市场的贩卖情况,对收售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要求各组每天上报巡护检查相关情况。通过宣传、巡护、检查,群众对爱鸟护鸟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发现的病伤野生动物,能及时联系我中心进行救护。今年,我中心救护群众发现的国家Ⅱ级保护病伤猫头鹰4只,1只死亡,3只救治痊愈及体力恢复后,全部放飞;救治国家Ⅱ级保护病伤大天鹅1只,因饲养场地问题,现委托农户喂养;救治红隼幼鸟1只,喂养至成鸟后成功放飞;救治沙狐1只,成功放归。二是朱鹮人工繁育成果喜人。2023年10月10日横山区引入朱鹮人工繁育与野化放飞项目以来,到2024年6月,已顺利完成跨纬度和高寒地区朱鹮越冬、产卵、孵化、破壳、育雏等环节,成功繁育朱鹮11只,取得了“突破朱鹮单体产卵记录”、“突破高纬度人工繁育成功记录”、“突破首次引入地孵化成活数量记录”等3项重大突破,对进一步扩大朱鹮分布范围,研究探索朱鹮在寒冷地区的适生能力,积极向高纬度地区扩大朱鹮分布,逐步恢复朱鹮的迁徙习性,使“横山籍”朱鹮走向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三是疫源疫病监测。我中心承担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任务,候鸟迁徙季节,我们建立了以无定河、芦河、黑河沿线的鸟类及各乡镇集市、养殖场为网点的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平均每周一至二次(重点时段甚至每天)前往实地进行监测、巡护,中心内实行24小时网络疫情直报日报告制度,国家总中心、省监测中心节假日抽查到岗率100%。(四)林业行政执法。一是封山禁牧情况。今年以来,我们派出封山禁牧督察组,对全区各镇、办封山禁牧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并每月向市政府督查组汇报封山禁牧开展情况,共处理违法放牧人130余人,羊子6810只,涉及全区23个镇、办事处、农场。二是案件受理情况。我中心接巡视组转交案件2起,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9起,自然资源局转交3起,接群众举报破坏、毁坏林地林木案件18起,大部分案件已办理完结,下剩案件正在等待鉴定结果。三是执法检查。今年,对发改、交通、财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调查,防止违法图斑的产生。(五)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根据市绿化委员会要求,今年,我们对全区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普查,调查树木的保存情况、生长状况、病虫害情况、保护情况,检查是否有认为损害情况。逐株核对、测量、拍照、精确定位、规范建档,进一步完善了古树名木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检查调查中,发现雷龙湾镇郝界有2株旱柳因自然原因死亡,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六)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今年以来,我中心利用“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科技之春”等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网络传媒、电视专题、定点咨询、进门入户、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放纸杯、抽纸、脸盆等宣传品3200多份,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封山禁牧政策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多份。使群众爱林护林、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环境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并举,全面推进林业后续产业建设。为我区林草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打击破坏林草地违法行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做出了贡献。三、存在的问题。(一)没有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野生动物救护等特种用途车辆。(二)案件办理专项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鉴定难的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出鉴定结果后才能对案件做出相应的处理,鉴定难问题成为案件办理进度的严重阻碍。四、整改措施。1、“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结合林业行业实际,针对某些规章制度不够键全的薄弱环节,加以建立和键全,严格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事项,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2、深入广泛宣传《森林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各项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绿色、开放、环保、共享”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后,我们将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上,坚持重学习、强素质、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树正气、强服务、谋发展,为我区林业发展做出贡献。(一)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办理力度,严格执法,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二)加强封山禁牧管理力度,根据各镇办不同情况,进行科学化、合理化管理。(三)全力推进朱鹮人工繁育与野化放飞项目(二期)建设,进一步培训朱鹮人工繁育技术人员,宣传引导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朱鹮。(四)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行业形象,取得更好的实惠效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