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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5 11:15
单位名称 神木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费用的统筹和管理工作。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产业服务大楼330室
法定代表人 吴鸿
开办资金 7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19万元 59.6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参保情况:截至12月底,神木市参保企业3792户,126041人,其中在职117879人,退休8162人。(二)征缴发放情况:2024年,神木市收缴养老金15.2亿元,发放养老金3.07亿元。(三)全年办理退休523人,同时积极推进社保卡发放使用工作。目前,我中心新退休人员基本实现全部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人员7483人,待遇入卡率91.7%。(四)扩面方面:全年扩面10815人。(五)转移接续:2024年,共办理统筹范围内外及居民转移等各类转移39958笔,其中转出19999笔,转入19959笔。(六)“一主两翼”信息系统方面: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注册88732人,注册率70.4%。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率99.72%,使用率94.59%。“法人授权+实名认证”完成比例达98.73%。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养老保险转移工作1.今年,我中心在加强数据整理的同时,继续抓好养老保险转移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转移业务做到每日关注,按时办结,全年无违规问题发生。2.机关事业重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方面按照2023年我中心同神木市人社局和机关养老保险商议的具体操作办法,今年我中心继续针对2000年至2014年期间参加工作的事业编人员,开展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机关养老保险,账号合并多重缴费退费工作,2024年全年共完成转移2400余人。(二)征缴工作与省内转移手续变更今年4月之前,征缴一直由我中心负责核定,税务征收,4月1日起,我中心只负责养老保险权益登记及发放养老金,征缴移交税务管理。因参保单位申报方式改变,我中心积极和税务局沟通,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协调解释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取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的通知及安排,今年3月起,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办理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手续。我中心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办理流程,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办理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各参保人员业务办理顺畅。(三)“人社工作进园区”和“社保服务进万家”工作1.开展上门年检工作,全年开展多次上门年检工作,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2.上半年联合神木市人社局,由主要领导带队,进入北元化工和神南天翊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政策宣传。下半年,配合神木市人社局在神木市人民广场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政策宣讲活动。3.12月份,我中心联合神木市税务局举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和社保费客户端业务经办培训会”,全市300多家企业,4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三、存在的问题(一)基金跨省跨险种转移办理不够及时。(二)基金风险防控方面,存在部分人员死亡后冒领情况。四、改进措施(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办理转移业务,确保业务不超期。(二)继续深入开展数据稽核,落实制度化、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力度(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围绕行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专管员的培训,重点对延迟退休政策、网上服务平台等业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使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二是紧扣百姓的急难愁盼,继续做好信访接待、12345工单处理、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好办事群众堵点、难点问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