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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
宜君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5 10:35
单位名称
宜君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三统一”工作,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把“三统一”药品货款及时足额划入本县药品采购资金专户,并及时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
住所
宜君县宜阳南街11号
法定代表人
白立龙
开办资金
0.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预算管理
举办单位
宜君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6万元
0.6万元
网上名称
宜君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所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短缺药品及时上报。统一药品采购,通过公开招标、谈判等方式,集中采购药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制定并动态调整药品采购目录,确保临床必需药品的供应;统一药品价格,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谈判,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并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防止价格虚高;统一药品配送,选择具备资质的配送企业,保障药品质量,对需冷藏药品实施全程冷链监控,确保药品及时、安全送达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药品采购、结算、配送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与医保、医疗机构等系统对接,提高管理效率。严格审核、整理药品结算的各项票据工作。及时审核、整理配送企业提交的各项票据,明细单据与税票金额是否相符,确保药品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及时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做好与医疗机构对帐工作。定期与各医疗单位沟通对帐,使药品结算中心与各医疗单位药品余额准确无误。确保药品款项及时了解工作,完成药品购进和结算。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在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显著下降,减轻了群众的看病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把“三统一”药品货款及时足额划入本县药品采购资金专户,并及时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药品货款结算效率从而降低医疗成本。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度,有效确保医疗机构合理采购、合理用药,保证了群众的用药安全,缩短了药品供应时间,确保了临床用药的及时性,严格的采购和配送管理确保了药品质量,减少了假劣药品的风险,增强了药品管理透明度,减少了腐败现象,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提升了医疗服务效率。推行药品网上采购与结算工作。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购买到所需药物,方便了群众购药,用药。三、存在的问题政策执行不力。对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群众用药习惯短期难以改变、目录内药品无法满足临床需要、中标药品价格高等各种理由,规避采购、配送和使用“三统一”药品。不能正常使用陕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平台。据统计,县级2家公立医院,10个乡镇卫生院从实行网上集中采购以来,部分医疗机构网采率不达标。多数医疗机构对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内容宣传不到位。一是宣传公示品种过少,二是不能全面及时宣传相关政策,致使群众甚至包括部分医务人员对药品“三统一”政策了解不够,不能全面配合此项工作;三是不能合理引导教育医患人员正确认识基本药物,改变医患人员的用药习惯,使他们一味的追求名牌药品、广告药品、高价药品,影响了药品配送率、使用率。存在低价药无法通过网络进行采购,货款结算不及时,药品采购监管还不到位等问题。四、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特别是影响全局的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禁止购进、使用“三统一”以外的药品。强化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熟练使用陕西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的网采率,使得医疗机构的网采率达到95%。高度重视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医务人员及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转变群众用药观念,提高“三统一”药品的配备率,使用率。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力争年内实施低价药品通过网络进行采购,加强督查督促,确保货款结算及时兑付,确保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五、2025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通过广泛宣传,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和患者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加强乡镇卫生院考核与管理,规范药品采购与结算渠道,严防违规问题的发生。鼓励使用基本药物。要按照乡镇卫生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规数不低于机构药品品规总数的70%,村卫生室不低于80%。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全面抓好药品采购使用工作。保证货款结算及时。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与结算,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上缴药款。同时,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要在规定时间配送企业支付药款,并通过网络索取发票。抓好配送企业考核。今年年终,组织人员对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并进行排名,对配送企业在配送中如出现违规问题,或者配送不及时,推诿等现象,我们将提请上级部门终止其配送资格。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2025年度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报送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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