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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4 17:02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发挥统计的调查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负责全区住户类调查、全区涉农调查、专项抽样调查、调查人员业务培训和样本轮换、分析研究和快速调查、维护更新管理数据库、提供统计咨询。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秦都区政府南楼408室
法定代表人 侯亚玲
开办资金 5.8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统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7万元 5.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秦都区统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高质量提升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在服务政府决策上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把工作汇总转变为主动分析研判,以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密切关注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今年以来撰写统计分析报告30余篇,统计信息50余篇,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二是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准“五上”企业储备库,做好对拟入库企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2024年新增“五上”企业23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2户、服务业1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户、限额以上贸易业10户。三是扎实做好统计月报、季报工作,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年初以来编印《秦都经济要情》10期,出版《2023年秦都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0余本、《调查单位审批操作手册》300余本,“参谋助手”作用明显,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统计支撑。(二)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在高质量完成年报和定期报表任务基础上,克服任务重、人手紧等困难,有序开展各类调查、普查。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工业、农业、服务业、投资、贸易、人口、劳动工资等常规统计调查,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积极推动企业电子台账的安装和应用,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街办、企业统计人员中,针对年报、月报查询中的问题,加大指导培训力度,邀请市局业务骨干集中培训1次,年报期间组织企业700余名统计员开展现场培训,深入企业面对面指导培训100余人次。二是圆满完成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正式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质量抽查等阶段性工作。召开阶段性工作推进会10余次,全区一套表单位分专业培训500余人次,非一套表单位逐街办培训30余场次。普查登记一套表单位507个,非一套表正常填表单位13287,个体户抽样调查户922个,投入产出抽取单位50户。五经普非一套表达规未入库及准达规企业摸排293户,其中工业24户、商贸122户、服务业147户,截至11月11日,达规摸排企业已入库11户,年报准备入库34户。三是积极开展了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劳动力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按时完成调查任务,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新应用记账系统落实制度,圆满完成2024年周期内样本轮换工作,新样本将于12月1日正式开始记账。劳动力月度调查有序开展,得到省、市调查队一致好评,2月份被陕西省调查总队评定为2023年度统计机构劳动力调查工作考核优秀等次。(三)高质量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统计法》等统计法规。及时将新修正《统计法》呈送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学习,组织30余人次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新修正《统计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意识;二是提升执法力量建设,分期组织6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年开展部门间“双随机”检查企业6户,协助区统计局开展“双随机”检查14户,配合市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企业3户,配合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企业31户。三是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制定协同机制方案,印发《秦都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办法》、联合审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工作协作机制的办法》,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被陕西省调查总队评定为统计机构劳动力调查工作考核优秀等次。根据我单位认真调查,评估消费数据,秦都区2024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年48970元,上年46840元,增加额2130元,增幅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年51039元,上年48860元,增加额2179元,增幅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市排名第7名。调查获得的相关数据,是有关部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法律赔偿等标准的重要数据来源,是秦都区政府科学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是衡量一个区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存在问题(一)统计调查对象配合度不高。部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漏报、迟报数据的现象,给统计数据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尽管采取了多种宣传和沟通措施,但仍有部分调查对象配合积极性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执法检查力度。(二)统计分析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虽然在统计分析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对新兴产业、新经济业态的分析研究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提高统计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四、整改措施(一)全方位、多途径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人民群众,以喜闻乐见的小品、歌谣等形式,将当下统计法治核心内容进行宣传,让统计法治化深入人心,鼓励人民群众对统计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抓好统计队伍建设,增强统计执法能力。统计队伍建设是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部分,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做到勤执法、勤记录、勤总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统计执法队伍。对参与统计工作的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严厉打击,如通过新闻媒介进行曝光等,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问题的质量和水平。(二)在分析深度、宽度、精度上下功夫。每月精准研判当月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做好监测预警,为服务领导决策提供统计支撑。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掌握当前经济运行状况,找准经济发展特点规律,选择更为合适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通过运用统计内网等平台,认真学习国家局、省、市局优秀分析报告,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打造统计服务“精品”。围绕主要经济指标,综合运用历史数据、行业数据、部门数据开展横向与纵向对比,不断增强统计分析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高质量完成常规统计工作。全年统计工作按照中省市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高质量完成各专业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二)高标准做好人口抽样调查。9月份逐步开展样本信息核实、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指导两员安装核查和调查登记用APP软件;10月份,完成对抽中调查小区内所有建筑物和住房单元的核查,11月份开始正式登记、人员去向核查、复查等工作。(三)扎实开展劳动力月度调查。持续做好每月更换50%样本,坚持做好陪访入户调查,坚持每月开展1次培训、总结会,按月向市国调队上报月度失业率。(四)完成居民收入与支出调查。做好业务培训、访户、平台监测通报、实地完成e调查核实等工作,坚持每月实地访户不少于2次,每季度走访完所有记账户,做好访户预约、记账费发放、指导解决e记账户APP故障及e记账过程遇到的问题。每季末将数据经过程序审核、汇总、上报市国调队。(五)积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应用系统的安装和应用。指导街办推动辖区“五上”企业安装应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应用系统,每月统计上报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应用系统安装应用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