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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4 10:05
单位名称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记载;住房公积金核算;住房公积金保值与归还;住房公积金执行报告编制;西安地区住房公积金分支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其他住房资金管理。
住所 西安市南门外振兴路137号
法定代表人 王琦
开办资金 92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195.91万元 18432.7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4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锚定目标、全力攻坚、狠抓落实,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一、业务开展情况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399.27亿元、缴存单位1.61万户、缴存职工29.2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1.08%、134.33%、100.76%;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3.58万户、239.76亿元,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43.14%、133.20%;提取住房公积金277.42亿元,其中租房提取公积金31.8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3.84%。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做好归集扩面、优化贷款政策、加强贷后管理、公积金数字化建设、资金管理、政务服务等7项重点任务指标也全部按市考核办要求高质量全面完成。二、取得社会效益(一)归集扩面稳中有进。坚持巩固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举全系统之力推动归集各项指标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实缴单位数同比增长18.31%,实缴职工数同比增长3.78%,缴存覆盖率达到48.81%,同比增长0.97%。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依法修订《缴存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完善与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常态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升扩面针对性和精准度。按规定调整年度缴存基数,严格审批流程,推进缴存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归集管理考核,加强业务运行调度,建立督导通报机制,修订《催缴催建管理办法》《归集业务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分支机构、受委托银行培训交流,不断提升催建催缴实效,促进属地归集业务均衡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信访投诉转办机制、行政执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有效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多措并举推进公积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让企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真正了解公积金、建立公积金、享受公积金。(二)惠民政策加力推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城施策、精准施策,紧密结合西安地区实际,出台一揽子惠民政策,全力满足缴存人租房、购房等多样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切实为职工群众减轻房贷资金压力。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15%,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至100万元,降低贷款缴存期限至6个月,将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长至40年,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现行政策的1.2倍。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消费,提取人数和金额分别同比增长26.96%、26.52%。(三)助推城市群融合发展。深化关中平原城市群公积金协同发展,稳步推进省内城市群公积金一体化,实现西安、安康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缴存职工与西安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助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建成关中平原城市群一体化服务平台,西安、咸阳、渭南、商洛实现异地贷款提取公积金“网上办”“掌上办”“跨域通办”。累计为异地城市缴存职工发放贷款1969户、13.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7.05%和115.13%。(四)资金效能充分发挥。坚持资金总量平衡、头寸合理配置、保障业务需求、提高保值增值的原则,落实资金管理“年制定、季调整、月执行”制度,加强资金动态分析和预警研判,动态监管、科学配置,有效提升资金收益。截至四季度末,市本级实现增值收益16.27亿元,同比增长17.41%。(五)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常态化开展基础数据治理,纵向对接部、省、市三级数据共享平台,横向打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商业银行等数据,采取“可用不可见”模式与16家银行实现商贷数据共享,45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达到96%。全面实现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更好满足缴存人异地办理业务需求。推动会计档案电子化,有效节约成本、提升效率。扎实推进公积金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破产信息核查等“一件事”上线运行。深化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企业开户、网厅签约一次办结。(六)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行动,着力打造西安公积金服务品牌。试点开展不动产抵押进中心,实现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结”。进一步优化业务网点布局,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办”“多点办”需求。持续开展全国公积金服务平台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日清零”行动,确保业务高效办理。建立“12345”接诉即办制度,优化12345工单办理流程,工单办结率和满意度均实现100%。(七)机构调整按期完成。始终把实现公积金管理“四统一”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靠前谋划、主动对接、全力推进,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对接沟通机制,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与长庆油田分公司签订长庆油田分中心机构移交协议,将油田行业公积金管理职能、财务资金、会计核算、信息服务等整体纳入中心,实现制度、决策、管理和核算“四统一”。(八)风险防控更加精准。树牢底线思维,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加强业务监管、强化资金全链条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以开展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为契机,完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控制度及风险评估嵌入到各业务环节,着力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强化电子稽查运用,从源头堵塞风险漏洞,疑点率下降至5.71%。压实贷款逐级审批责任,大力推进逾期贷款清收,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04‰以内。加大违规提取公积金治理力度,阻止企图骗提1244笔、9456万元,追回骗提资金195笔、844万元。依托第三方全面开展内部审计,拓展内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常态化监督。三、存在问题一是非公企业制度覆盖面不足。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需提升。三是数字化建设与管理服务融合有待深化。四、下一步打算(一)落实存量增量政策,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紧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新特点、新需求,积极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持续加大我市住房公积金存量和增量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有效促进住房消费、恢复房地产市场活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贡献公积金力量。(二)创新政策改革举措,持续增强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科学确定制度改革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适时出台保障性住房提取政策,研究储备公积金支持房屋电梯更新改造提取公积金相关政策。稳步推进配售型保障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积极推动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助力西安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三)完善归集扩面制度,着力扩大非公经济缴存覆盖面。加强非公经济公积金建缴情况分析,对未建制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增强归集扩面针对性精准度,持续推动非公经济覆盖群体不断扩大。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展缴存应用场景,鼓励吸引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参加试点,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公积金改革红利。(四)聚集数据要素赋能,积极构建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整合数据资源,推动并全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智能化审批。拓宽贷后业务“线上办、掌上办”范围,实现贷款缩期等贷后变更事项线上自助办理。推广使用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平台,开发对接住建部平台,实现全国异地冲还贷功能。建立数字化管理机制,建设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推动数据辅助决策,提高管理运行效能,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探索建立公积金缴存预测数据模型,预测分析市场主体缴存状况,助力中心催建催缴高效开展。(五)加强数据共享运用,不断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协调人社局获取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有关数据信息,拓宽退休提取适用范围,实现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人员线上提取公积金。加强与市住建局租赁平台及政府合作租赁机构的协作,推进租房数据共享并实现按月足额提取公积金。对接市住建局、资规局获取二手房信息,实现秦务员App平台购买二手房线上提取公积金。创新跨行缴存场景应用,实现跨银行协议缴款,提高公积金缴存服务便捷度。(六)强化清单动态管理,持续完善公积金服务新机制。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着力推进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见效。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将中心现有移动端办理事项逐步迁移至秦务员App和i西安App平台。完善业务服务问题反馈机制,加强政策咨询、业务办理、12329投诉等情况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不断完善和创新服务方式。(七)坚持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公积金“十五五”规划。成立西安公积金“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西安公积金“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进度,创新编制方式,对全系统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真问题、寻找真办法。强化专家学者咨询,邀请省、市有关部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资深专家学者,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咨询支持。做好协同配合,确保“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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