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勉县> 勉县救助管理站(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勉县救助管理站(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4 09:48
单位名称 勉县救助管理站(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县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弃儿及其他单位送来本辖区的人员,提供寻亲、医疗、住宿、饮食、教育、落户及安置等救助服务保障。
住所 勉县勉阳镇新兴北路
法定代表人 张拥军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76万元 4.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勉县救助管理站(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1人,其中女性16人;精神障碍9人,残疾人14人;护送返乡11人,危重病人1人,单位亲属村(居)委会接领15人,未成年人2人,购票自返66人,寻亲成功2人。共计发放使用专项救助资金10.7万余元。较好的保障了全县区域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各项救助工作,充分的展现了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了城市的安全和谐良好风貌,为全县平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一)强化站内管理,规范救助程序。我站采取积极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规范管理及事业单位职级并行。严格按照陕民办发[2014]72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提升救助服务水平。从领导职责到各岗位职责;从受助人员入站到离站程序;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到文明用语;从学习制度到承诺制度都做了明确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了更好的让社会了解救助管理站的工作,集中利用6˙19流浪乞讨“开放日”宣传活动时,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4小时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卡片,向来访的社会各界人士发放,营造了人人参与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同时还开展形式多样的街头主动救助,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救助政策,公布救助站电话,发放救助卡片、宣传资料等,方便市民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能够及时与救助站取得联系,安排巡查小组到街道巡查,及时将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或带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最基本的救助服务。(三)积极开展各项救助服务工作,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在救助工作中,不断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每天坚持至少上街巡查两次,同时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对求助人员的电话,热情对待,及时办理。对所有来站求助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饮水,并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实施救助,采取多种方法搞好救助服务:一是加强对车站、繁华地区、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视力度,重点做好夜间巡视救助。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暑、御寒物品和详细的求助方式,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中暑、挨冻、受饿的情况。二是凡来站求助者必须符合救助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符合救助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和离站手续,资助车票使其返家;三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的救助保护工作,制定了生活、教育矫正、安全、返乡和安置制度。四是对伤、病、残和儿童给予了特殊的管理和照顾,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并安排专人专车护送其返乡;五是对身体健全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早日脱离流浪生活;六是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等原因遇到困难的人员,按实际需求进行分类救助。七是加强与公安、医院等部门沟通,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遵循“先救治后甄别的救助”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待病情稳定后,帮其查找亲人并护送其返籍;(四)高标准落实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开展专项救助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发放棉衣、棉被等衣物、方便面、矿泉水等食物。全年无一起因冻、饿、中暑等导致流浪乞讨人员死亡现象的发生。二是机构生产安全管理到位。全年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和医疗机构安全运行,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到位。全年救助管理站无长期滞留人员,达到了民政部要求长期滞留人员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要全部完成安置和清零的任务目标。四是对长期在外流浪后送返回家人员不定时入户走访,了解回家后的生活状况。今年送返乡13人均进行了不少于2次的走访,并对生活特别困难人员送去粮油、棉被等物质,保障其基本生活。五是落实上级对救助档案管理新要求,联系县档案馆请专业人员对2013年以来近4800余份档案规范整理,分门别类进行编码整理入档,所有救助资料做电子档案,做到查找快捷、便利,保存完整规范。六是大力开展街面联合巡查。与公安、城管沟通协调,开展联合巡查制度,在全县城区23个福彩销售点和汽车站、火车站、高速路出口设立救助服务点,张贴救助热线电话,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社会救助中的一项重要救助措施。通过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以下社会效益:一是使全县县域内所有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在民生保障上起到了很好的兜底作用,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体责任,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二是起到了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了更好的让社会了解救助管理站的工作,集中利用6˙19“全国救助宣传日”活动时,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4小时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卡片,向来访的社会各界人士发放,营造了人人参与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同时还开展形式多样的街头主动救助,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救助政策,公布救助站电话,发放救助卡片、宣传资料等,方便市民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能够及时与救助站取得联系,安排巡查小组到街道巡查,及时将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或带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最基本的救助服务。四是专项救助工作圆满完成。认真落实了“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活动。社会成效显著提高。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跑站”现象有待进一步加强治理;一些游手好闲之人,长期在全国各个救助站以乞讨、务工不着、临时遇困等因素,要求救助站给予临时救助,主要以要钱为目的,到各个救助站无理取闹耍无赖,不达不目的不罢休;通过各级不懈努力,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还是存在此类现象的发生。二是个别村、镇存在一些扯皮推诿的现象;主要是个别村、镇的人员长期在外流浪,几十年不在家,多数户口已注销,在外流浪期间被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后,通过各种寻亲手段,核实为我辖区人员时,通过与村、镇领导沟通对接,但因这些人都是一个人,无亲属家眷又无户口,部分村镇不愿接收此类人员。三是救助人员身份识别、入站安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流浪人员身份识别、入站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尤为重要,不能有半点马虎。因为这些人员十分特殊,有一些人员可能存在刑事犯罪,故意以乞讨方式来掩盖其真实身份,还有一些可能存在精神异常等特殊疾病,为此入站前的身份识别、安全检查是必须严格认真细致。(二)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市域内各救助站的严厉打击,“跑站”人员虽有大幅度减少,但还有极少部分人员存在类似现象。我站将严格按照汉民发[2022]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十条措施》通知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有些流浪人员都是流浪外地几十年的人员,当地户口已注销,在核实身份信息时,故意隐瞒或以无法安置等为借口,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搞好村、镇工作的衔接。三是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复杂、入站前的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十分重要。为此,细化工作标准,严格按照陕民办发[2014]72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四、下一步打算:在2025年度工作中,我站将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站内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站内人员安全。2、强化源头治理,及时对送返乡人员进行回访,特别是外市县送返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及时了解送返回家后生活状况,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救助保护机制,杜绝反复流浪。3、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城管沟通协调,在重大活动和特殊天气及时联合协作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及时救助。4、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时刻不忘安全,对本单位和托养机构经常性开展安全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提高认识,经常性开展党纪、党章党规、廉政准则教育学习,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流浪乞讨救助是保护着最弱势群体的最后屏障,责任重大,我站将始终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工作原则,秉承着“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深入细致开展各项救助工作,不扯皮、不推诿,敢于担当,立足本职,干好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