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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5-03-04 09:19
单位名称 太白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组织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普宣教、野外巡检、救护救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监管、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调查登记等。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北大街61号
法定代表人 张九成
开办资金 716.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4.61万元 694.8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4年8月27日,举办单位由“太白县林业局”变更为“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单位地址由“太白县咀头镇东大街32号”变更为“太白县咀头镇北大街61号”。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强化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保护意识。1.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大宣传节日和活动以及进村入户等形式,通过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宣传牌展示、现场讲解、张贴《禁猎通告》《全国人大决定》《倡议书》、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宣传手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册》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大批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加大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遏制乱捕滥杀猎违法行为。1.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候鸟等野生动物分布重点区域和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场所,尤其是对宾馆酒楼、农家乐、公路沿线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和驯养繁殖场所及地公园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和巡护检查,重点严查和打击利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以及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非法猎捕、猎杀国家一、二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生鸟类、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收购、经营、运输、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驯养繁殖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野生鸟类栖息繁衍地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开展巡查33次,在咀头、黄柏塬、太白河、鹦鸽等野生动物分布重点区域检查宾馆酒楼、农家乐、公路沿线餐饮场所20余处,林麝人工繁育场所90余处、集贸市场5次、湿地20次,出动巡护车辆50余台次。3.通过巡护执法,有力的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分子,有效维护了区域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同时加大抓执法办案。4.坚持“稳、准、狠”的原则,狠抓案件查办。今年以来,收缴非法猎捕工具4件,查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起,处理涉案人员2人,查办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起,处理涉案人员5人。(三)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确保野生动物和生态资源安全。以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县政府印发的《太白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野猪活动密集区域和候鸟迁飞停留的河流湖泊、湿地等区域分布情况,加大监测力度,加密监测路线,实施“零”报告制度。全年,通过巡护监测,全县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情况发生。(四)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偿工作。开展“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工作,县财政筹资36.326万元为全县7镇44个行政村36326户籍农业人口投保办理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将因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给群众种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中药材等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致人死亡、伤残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和医疗费用纳入商业保险赔偿范畴,确保受损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年,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是野猪)致害事件累计达800余起,预计赔付资金39.06万余元,目前正在核实汇总当中。(五)鼓励支持林麝人工养殖产业持续发展。认真落实《太白县鼓励支持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林麝养殖企业、合作社、林麝养殖户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协调等方面的服务,与太白农商银行联合开发“林麝贷”,鼓励支持企业、群众发展林麝养殖产业,增加收入,拉动经济。一年来,组织举办林麝养殖座谈会1次、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会1次,培训34人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林麝养殖场(户)103个(户),林麝圈舍6883间,林麝存栏2357头,其中:咀头镇20户、273头,靖口镇37户、814头,桃川镇1户、22头,鹦鸽镇8户、66头,王家堎镇22户、839头,太白河镇15户、343头。(六)以秦岭生态环境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强湿地公园管护。1.年初及时制定年度巡护计划,对湿地公园全年野外巡护工作做了详实可行的安排,进一步明确管护职责和管护要求,使湿地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开展。2.托林业基层单位,定期对石头河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的垃圾和废弃物进行清理。3.加强湿地公园日常管理和监督,严禁周边群众或单位将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和污染物排入河道,年内共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违规建设排查整治、林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等巡护检查20余次。4.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在湿地公园乱修滥建、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湿地生态资源安全。对眉太高速公路施工方在湿地公园核心区堆放弃渣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下发了整改通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派专人负责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5.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宣传1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展示宣传版面4次30面,悬挂横幅标语8幅,出动宣传车30余次。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广大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和环境意识不断提高。(七)加大争资力度,积极实施重点项目。1.实施了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救护饲养中心能力提升项目30万元和黄河流域石头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治理项目300万元。其中: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救护饲养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县野生动物救护饲养中心的综合功能和管理水平,使野外伤残、病困的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保护。2.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来说是一个跨越式的发展,它为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接受野生动物科普宣教平台和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热爱自然、增强了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3.黄河流域石头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和提升了湿地公园的蓄水净化能力,为更好保护水生态资源和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湿地保护宣传和监测力度,不断提升了广大公众保护湿地、爱护湿地、共建湿地、共享湿地成果的浓厚氛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有力的维护了区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严重滞后,主要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监测设备。2.野生动物救护救治缺乏专业兽医人员,野外救治困难大。3.湿地公园管护难度大,执法力量薄弱。(二)改进措施。1.以项目建设为依托积极争取资金购置监测设备,并向林业主管等相关部门报备申请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缺乏专业兽医问题,同时通过业务提升培训等方式培养本土人才,不断强化野外救助力量。3.申请湿地公园工作经费,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执法力量。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切实做到“学法、用法、依法、守法”。(二)加强宣传教育、执法检查、野外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三)积极开展巡护监测,认真落实疫源疫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确保生态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四)认真落实《太白县鼓励支持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协调等各项服务,鼓励支持养殖企业、合作社、林麝养殖户大力发展林麝产业,不断推动全县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五)围绕野生动物保护和湿地公园建设等方面,紧紧抓住“十四五”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准掌握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投资方向,多渠道储备充实项目库,加大争资力度,积极实施林业重点项目,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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