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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03 15:55
单位名称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具体履行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富县北教场
法定代表人 梁智远
开办资金 1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富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6万元 15.7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工作完成情况1.多种形式相结合,持续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按照县“八五普法”、“学法用法”相关安排,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农资识假辨假”、“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以乡镇集会集中普法、下乡检查时以普法的方式、围绕农资、兽药识假辨假、农机安全、动物卫生监督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等内容,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累计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60户,建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阵地2个,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120余份,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12块、现场解答24次,印发相关宣传资料21353余份,出动宣传车辆18余台(次),在全县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全体干部的综合执法业务素质。结合“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执法大比武”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经过层层筛选,选拔出4名业务骨干参加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举办的“2024年执法大比武竞赛”,并取得全市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选派2名干部参加延安市支队组织的农资法律法规和文书制作培训,多次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农村宅基地培训,组织县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3期,通过外出学习,干部开阔了眼界,创新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能力。这些活动的开展,更加坚定了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也使我大队向“通专结合、一专多能,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目标迈进了一步。2.围绕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业务工作发展。一是多措并举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黄河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利剑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动物检疫管理和屠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专项行动,按照省市要求,我大队积极部署,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私屠乱宰”重点领域整治、“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行动、农药监督抽查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先后出动车辆49台次、人员386人次,检查门店次453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3分,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市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违法线索24条,接到市长热线反馈案件3件,举报电话18个,调解处理农村宅基地群众信访案件2起,化解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512宗,接到信访举报,我大队均在第一时间出动人员赴现场进行处置,对于能化解的就地化解,不能化解的及时协调对接相关部门予以化解,确保农民快速有效化解纠纷矛盾,保障了群众利益,维护了公平正义,为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3.严格执法程序,稳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执法办案过程中我大队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公示栏等做好了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示,通过规范记录方式、内容、设备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集体讨论”、“法律顾问法律机构双审核”的方式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法制审核,并对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做到了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文件要求,将裁量基准记载于执法案卷,列入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要素,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防止出现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歧视性执法。三是按照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基本文书格式要求,规范证据提取、文书制作以及审批流程,通过参加市支队组织的“综合执法大比武”、和司法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查”等活动积极查找自身不足,同时组织开展“案卷找茬”活动4次,查找出“案卷错误”4处、“案卷瑕疵”45处,案卷质效稳步提升。今年共查办案件4起,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亮点工作1.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我大队负责全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今年以来,充分利用农村文化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宣传、广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建立法律图书室、法治宣传栏等强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建成学法用法示范基地2个。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国家反馈我县住宅类问题图斑546宗(国家下发544宗、地方增补2宗)。按照处置政策,剔除65宗,纳入整治481宗。7月底前已全面完成481宗问题图斑的整治任务,整体拆除7宗、保留补办手续383宗、91宗在特定区域的问题图斑县政府承诺五年内逐步退出。2024年10月15日,经省级复核复验,完成验收销号481宗,占问题图斑总数的100%,整治成果质量达标,合格率为100%。3.创建国家级农药示范门店。2024年创建国家级农药示范门店2家,已通过省级验收。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给全县农药门店制作了农药监督公示牌,建立门店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流动红旗”制度,给农药经营户配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100个,建立回收台账,将废弃物包装回收工作落到实处。5.创建五星级党支部工作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坚持把“五星级”党支部创建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党纪教育学习相结合,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获得荣誉2024年11月,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中荣获延安市“2024年执法大比武活动集体二等奖”;2024年9月,在全系统运动会中荣获“团体协作二等奖”;袁智强荣获陕西省农药质量监督“2023年度工作先进个人”;郭博博荣获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工作先进个人”;何莉、白小燕荣获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2023年度工作执法标兵”;何莉荣获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2024年度执法大比武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存在的问题1.执法难度加大:部分违法者的反侦查能力增强,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复杂,给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2.部门协作有待加强:虽然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还不够顺畅,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联合执法的效果。2025年工作打算及主要措施2025年,我大队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治理,狠抓案件查办,确保我县农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1.加强法治宣传培训。深入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并对全县278个农资经营户和160个学法用法示范户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培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法制氛围。2.开设法律大讲堂。面向本单位工作人员,以提升执法水平为目的,制定培训计划,每周一期,围绕主责主业,轮流主讲,努力提升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水平,真正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3.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我单位创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防联打机制,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和兽药、饲料添加剂进行查处,结合农业生产旺季,利用春秋两季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4.争创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和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已具备创建条件,2025年拟争取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5.做好迎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验收工作。在省级验收的基础上,继续回头望,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准备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