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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3 15:52
单位名称 富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协助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全县空间规划并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指导编制、审核和报批各类专项规划
住所 富县北教场200号
法定代表人 高小明
开办资金 5.8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富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45万元 8.09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个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主动服务,切实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为切实提升营商环境,全力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我中心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提升、保障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及时解决项目用地规划问题。今年年初,我中心根据县经发局年度重点推进项目计划,对接相关股室,统筹考虑规划、报批、供应三大环节,逐项目分析,将未列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及时进行补纳。二是分片专人包抓,提高办事效率。我中心紧抓项目规划审批环节,采取分组分片、专人包抓、主动服务、催办提醒等方式,全流程做好项目规划手续办理工作。特别是将项目分配到人,负责对内对外日常对接并全流程跟踪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避免了重复对接,大大提高了项目手续办理效率。三是积极主动,推动项目规划手续办理。为有效缩短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办理时间,推动项目及时建设,我中心在即来即审的基础上,一是坚持“双向承诺”办理新模式,即在项目资料要件齐全的情况下,我单位承诺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并核发证件副本;项目单位承诺时限,补全其他相关资料以更换正本,同时承诺若未按期完善资料,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二是提前介入,串联审批但不拘泥于串联审查,在项目尚未进入规划审批阶段时,主动对接企业进行规划审查,给企业留出充足时间进行修改补正,达到了进入规划审批阶段即发证的效果。截至目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份。(二)顺利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我县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0年5月启动编制,2021年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多次征询全县机关单位、乡镇政府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反复修改。2023年二季度全面完成了规划成果汇报、审议、上报工作:4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初步成果,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月31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初步成果;6月20日,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初步成果;6月30日按时向市政府、省政府上报了成果。2023年12月,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2024年6月初,省规划会审查通过,7月获得省政府审批。(三)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按照部、省、市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启动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二是11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并于5月份召开会议,已集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于9月中旬再次召开汇报会,集中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目前正等待市级技术审查。三是我县于2022年启动试点村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全面启动,共编制村庄规划112个,今年4月我局组织各技术单位与乡镇进行沟通汇报,目前已全部完成“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成果的公示工作。截止目前112个村村庄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已通过县政府审查批复。(四)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及时解决项目用地需求。为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解决部分项目用地问题,按照省厅工作安排,今年3月、9月,我中心两次开展了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工作,及时将一批新的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有效保障了项目用地问题。(五)提请召开规划委员会会议1次。截至目前,我中心提请召开规划委员会会议一次,审查通过了靖西一、二线与靖西三线联络线工程富县压气站生产设施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有力解决富县压气站职能升级后管理用房与辅助设施不足的问题,保障输气站场安全高效的运行。(六)日常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一是积极配合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派专人负责凯旋华府、开元新苑日照问题调处工作及建设路八户自建房上访户调处工作。二是有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按照县局安排,结合中心实际抓实抓好落实。三是我中心安排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31次,全体在职干部撰写学习笔记31次。四是加快项目规划核实,推动“不动产处遗”工作。按照中省市文件要求及县局工作安排,我中心对处遗工作第二批涉及的5个小区进行了逐宗核查,通过现场踏勘和调查,结合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结果及处遗政策,现阶段已完成3个小区的规划核实。五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中心就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范围内涉及的充电桩和充电棚的规划选址、主要消防通道及疏散避难地的规划布局、居住小区停放充电设施配件、消防安全的用电、用气、用水及建筑改造等进行重点梳理摸排、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因规划管理导致的安全事故,截止目前无此类现象的发生。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延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新建居住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持续配合消防、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依法依规合理利用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需调整规划的,优化相关办理程序,统筹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确保该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关于燃气管道专项治理及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中心配合县城管局调查情况并将调查情况函告县城管局,后期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局及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求,根据上报的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推动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二、存在问题(一)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个别企业配合不足。一是项目选址随意变动,或未能提供项目用地准确范围,对项目后期实施规划保障造成困难。二是在项目手续审批过程中,个别企业不能及时完善资料,造成手续审批缓慢。(二)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质量不高。根据我中心实地指导及与乡镇对接情况,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选址不合理,用地规模未进行控制,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二是由于规划专业性强,服务对象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解参差不齐,协调沟通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三是侧重局部规划,忽视规划整体性。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乡镇规划编制指导工作,及时上报审查。(二)加快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三)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时进行相关工作调整,持续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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