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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金融工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03 15:31
单位名称 延川县金融工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政府性融资平台及融资工作的管理;负责政府性财政类担保业务的管理;负责政府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协调与对接;负责政府项目融资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住所 延川县财政局607室
法定代表人 焦西京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中共延川县委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3万元
网上名称 延川县金融工作中心.政务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3月15日,组织各金融机构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以“保护金融消费权益,激发金融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提升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4月15日,组织各金融机构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5月20日,配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延川监管支局开展了金融知识“五进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6月份,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防范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月期间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页以及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宣传;6月14日,组织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延川监管支局、县网信中心等部门单位及县域内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日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知晓度和防范意识。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宣传98人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放置展板6块,发放宣传册36000余份。(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排查整治非法集资风险。县处非办印发了《2024年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不断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源头防控,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督促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行业领域风险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保障有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县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未发生利益受损人员进京、赴省、到市参加规模性聚集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三)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地方金融领域安全稳定。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积极动员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结合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常态化工作,通过LED显示器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金融领域涉稳风险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广大群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依托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管理人员每日登录系统,收集汇总风险情况,监测排查风险;按照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常态化与县委网信办、县信访局联系,强化舆情信息监测共享,收集非法集资信息,坚决将非法集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发现在一线,化解在一线。(四)开展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券及非标债务违约风险检测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延金融发〔2023〕87号)文件及县政府办批办要求,我单位联合县国资中心对县域内21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地方国有企业债券及非标债务违约风险摸底排查工作。根据联合排查摸底情况分析,我县国有企业未发行过债券,故不存在到期地方国企债券兑付风险;未发现我县国有企业存在非标债务,故不存在非标债务违约风险情况。。二、取得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组织开展延川县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专项提升行动。按照市金融办《关于推动落实<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制定了《延川县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专项提升实施方案》,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截至目前,我县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491笔35677.39万元。(二)持续开展企业融资服务“早春行动”。一是年初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了企业评级授信工作;二是制定了《延川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早春行动”实施方案》,为我县27户中小企业授信14197万元,实际投放27户13897万元。其中:科技创新企业1户8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户400万元。(三)积极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金融组织放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地方金融组织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关于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扎实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负担。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宣传98人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放置展板6块,发放宣传册36000余份。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第一,由于我办工作人员较少,且缺乏金融专业人才,工作压力较大。第二,由于非法金融活动隐蔽性极强,难以及时发现及处置。改进措施:第一,以金融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实金融工作力量,提升工作质效。第二,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金融风险及早作出科学研判。四、下一步打算。(一)加强金融专业知识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工作水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新的理论、中省市金融相关会议精神和金融相关业务知识,拓宽知识覆盖面,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和水平。(二)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是梳理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整理成册并及时向企业发放,提升企业信贷产品知晓率。二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中小微企业资金供给。三是充分发挥“四贷促进”金融服务工作站作用,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信贷服务。四是至少培育辅导1家企业挂牌上市,促进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微信平台、互联网等媒体强化风险提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群众金融风险鉴别力。深入推进日常监测、机构自查、现场检查等工作,尽早清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守牢金融安全底线,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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