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淳化县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公厕的日常管护,县域内垃圾分拣清运、承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日常消纳处置和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管护、指导城区污水处理工作。 | |
住所 | 淳化县住建局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刘军辉 | |
开办资金 | 6.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淳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09万元 | 6.3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淳化县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我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以来,按照局党委学习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市容站专题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12余次,每人抄写学习笔记5000余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坚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次,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市委八届六次全会要求和县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安排。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农村工匠专题培训会的主题党日活动,下乡检查农村非正规垃圾填埋点整治情况3次,督导农村危房抗震加固改造5次,慰问驻村工作队2次等,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邀请党委书记、分管领导讲专题党课6次,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住房安全保障衔接政策落实情况(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1、开展自建房整治销号自查核查等相关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自建房专班《关于开展自建房整治销号自查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站向各镇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自建房整治销号自查核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镇办对全县自建房进行排查鉴定,经排查,未发现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二是针对市自建房专班《关于对自建房整治销号自查核查情况的督办函》反馈问题,组织相关镇村两级干部逐条进行核实核查,将录入错误的281条房屋数据信息全部进行了更正;三是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群众举报奖励机制,明确了反馈住房安全问题的内容、奖励及范围,公布了举报电话,畅通了农户举报渠道。2、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根据市自建房专班针对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制定并印发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镇办针对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排查中发现的2户墙面存在裂缝的自建房,第一时间采取了监控措施,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开展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按照咸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专班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县各镇办开展了自建房安全再排查再整治,共排查自建房43271户,重点排查80年代以前自建房户,未发现安全隐患。(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1、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查核查。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查核查工作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我站向各镇办印发了《淳化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查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办针对全县农村房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核查,其间共排查农房43326户,对于生产、生活用的闲置农房进行自查核查,重点排查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12512户,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2、实施防返贫动态监测。严格落实《淳化县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了防返贫动态监测,按照《淳化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每月向县乡村振兴部门报送住房安全防返贫监测预警风险点台账,累计上报12份,目前暂未发现住房安全方面风险点。3、开展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按照《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组织各包抓组开展了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工作,对6类重点对象房屋进行了排查鉴定,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表,在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完善了12512户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档案信息及低收入群体监测信息。三、农房抗震改造提升1、为扎实开展淳化县宜居农房建设及抗震改造提升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农房建设设计水平,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省级重点帮扶县,积极对接上级住建部门,为我县下达了321.15万元农房抗震改造专项资金。及时制定了《淳化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与各镇办深入对接,组织各镇办开展排查,确定了2024年118户抗震改造人员名单,建立了淳化县2024年抗震改造台账,在系统中完成录入。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逐户完成测量,结合每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实施过程对施工单位全程进行督促指导,并定期召开推进会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目前118户抗震户已全部竣工。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1、完善并重新印发了《淳化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办法》和《淳化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办法对各镇办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情况进行具体指导,每月从公共环境、处理情况、人员设备三个方面对七镇一办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共开展实地监督检查12次。2、扎实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扎实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结合省厅各阶段反馈卫星监测图斑,先后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的督办函》,按照省市第五轮、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卫星监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图斑整治工作要求,对照存在问题的138处(第五轮9处、第一季度11处、第二季度84处、第三季度34)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会同相关镇办负责人员现场查看,严格按照“一处一策”的整治方法,扎实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同时,对历史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卫星图斑通报点位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治整改到位不反弹,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3、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市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及县级对应部门对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专项核查工作存在问题,实地进行了核查确认,向各镇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的督办函》,督促各镇办对照存在问题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五、乡村振兴示范引领1、开展2024年全国建设村庄统计调查。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镇办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镇办按时完成了2024年淳化县村镇调查数据录入及审核工作。2、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完成了淳化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检查工作,对石桥镇等地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向市住建局报送了淳化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3、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镇域生活垃圾试点镇创建工作。按照《淳化县乡村振兴示范镇提升行动推进方案》,每月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十里塬镇、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铁王镇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导,对标对表,协调督导,推进示范镇创建工作。按照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镇办开展创建工作,先后向市住建局提交了方里镇、石桥镇、官庄镇关于申报农村垃圾试点镇的报告,方里镇成功创建为省级镇域垃圾试点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