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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28 15:46
单位名称 蒲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拟定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用地的管理和核发许可证。
住所 蒲城县城关镇古镇巷1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万元 1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规划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股室的帮助支持下,聚焦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和清廉蒲城建设四个方面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共统筹,抓落实。现将规划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业务具体情况:(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建立“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今年,按照中省市时间节点要求,《蒲城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邻市县意见征求、经省规委会审议、经省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政府批复(7月)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逐步一一完成。同时,完成2024年两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编制及省市审议工作。(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情况。《蒲城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城中心城区18个城镇单元及6个农业单元划分,并明确单元功能以及类型。现阶段,对单元人口、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绿化绿地进行平衡和核算以满足使用需求和规范要求,对蒲城中心城区的市政设施总量及负荷进行测算。(三)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在转发《关于印发渭南市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蒲城县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报批办法》。召开了3次蒲城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实用性村庄规划交流汇报会,审查了龙阳镇、高阳镇、尧山镇、荆姚镇4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待市局评审。分别与孙镇、高阳镇、龙池镇领导班子多次探讨交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内容及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落位。审查了荆姚镇璋宝村、吴家寨村等14个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并与各村领导干部交流规划,落实项目用地指标等工作。按照市局实用性村庄规划提级审查会要求,审查我县编制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质量。同时,配合“千万工程”办公室按任务完成2024年“千万工程”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专家评审会和规委会。我们紧紧围绕“三个年”活动,提前对接,主动服务,根据项目进展,及时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和规委会。二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畅通绿色服务通道,完善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机制,落实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督办等举措,高效服务需办理规划手续的市县重点项目。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县上安排我单位承担编制任务。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各镇重视程度不一,规划调研及座谈交流时存在敷衍了事情况,缺乏有效沟通,导致规划与实际存在偏差甚或难以落地等情况。二是近年,信访问题较多,我们认真分析总结,原因一:个人建房审批不及时,造成危房隐患。原因二:个别项目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造成群众集体访。原因三:规划宣传力度需加强。原因四:执法检查、违法查处力度还需加强。(二)改进措施 一是镇国土空间规划需经镇人民政府、党委和人大审查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现我单位建议将规划成果交由各镇政府,由镇人民组织进行公示、报批。二是依据《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加强个人建房审批时限,避免造成危房隐患。二是加强巡查违法查处力度,避免个别项目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造成群众集体访。三是加强规划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建设符合城市发展的宜居性个人住房。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5年,规划中心将紧紧围绕我县“一镇三地”发展格局,主动加压,在规划引领、优服务、提效能上再下一番功夫,推动我县升级发展。1、完成《蒲城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后续审批工作;2、完成《蒲城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3、指导各镇完成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项工作;4、按照市局要求完成我县实用性村庄规划报批工作;5、组织好专家会、县规委会、城区个人建房联席会上会资料审查工作;6、努力提高支部党建工作管理水平,打造标准化程度高的示范党支部;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