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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27 15:47
单位名称 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疾病防治提供保障。疾病监测、防治研究、预防控制、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住所 眉县首善街道美阳街96号
法定代表人 刘剑飞
开办资金 5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7.9万元 132.1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从业人数  3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2024年全县未报告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6种,1350例,死亡5例(艾滋病2例,丙肝3例),发病率496.60/10万,发病数与去年同期(1457例)相比下降了7.34%。其中乙类传染病11种,计424例,发病率155.97/10万,发病率与去年同期(709例)相比下降了40.20%;丙类传染病5种,计926例,发病率340.63/10万,发病数与去年同期(748例)上升23.80%。2024年全县患者首次随访率100%,规范化随访率98.78%,抗病毒治疗率100%,病载检测率98.63%,30天内抗病毒治疗率88.89%,结核病检测率100%,HIV抗体检测率达25%,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二)免疫规划工作。全年疫苗规范化管理,共接收免疫规划疫苗57399支,累计接种免疫规划疫苗57832剂次,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42508剂次,与三大运营商联合通过短信推送疫苗接种信息20万条,提高了疫苗接种率,全年无接种事故及纠纷发生。(三)地方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及时开展盐碘、尿碘、生活饮用水氟含量及大骨节病监测,全县碘盐合格率100%,大骨节病达到了消除水平,饮水型氟中毒达到了国家控制标准。圆满完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与烟草流行监测、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以健康眉县为抓手,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137次,咨询活动175次,更换宣传栏1112期,发送短信10条,短信覆盖人群20万人次,公众号推送健康科普文章731篇,播放健康视频长达2880分钟。(四)慢性病管理工作。全县共管理高血压患者46176人、糖尿病患者16073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77.0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69.70%,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规范要求。全县报告粗死亡率为7.44‰;报告新发肿瘤患者579人,肿瘤发病率205.90/10万,肿瘤死亡340人,肿瘤死亡率120.91/10万;报告心脑血管事件1764例,发病率627.28/10万;伤害监测报卡6125例。心血管病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2024年度项目完成长期随访任务均已完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荣获2024年度宝鸡市“营养健康杯”绘画比赛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2、省疾控举办的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杯”征文绘画比赛,我县报送的《甲醛的自述》荣获陕西省二等奖、《好,更好》荣获陕西省三等奖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学校、幼儿园聚集性病例多,防控难度大,大型养殖企业布病频发。2、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仍有差距,能力建设仍需加强。实验室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二)改进措施1、加强传染病防治及卫生应急处置培训,多部门联动合作疾病预防工作机制。2、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化、强化党建引领业务等各项工作,确保成功创建“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以“四好”推进中心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二)深化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夯实筑牢人群免疫屏障。持续优化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布病、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综合防控,确保全县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在280/10万以内;统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发现及随访管理,持续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推进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及职业卫生监测。(三)抓住国家疾控体系改革发展的战略良机和后疫情时期国家健全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体系的政策机遇,用好国务院《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利好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疾控类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医防协同,提升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能力,以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60020X61032617D2112有效期2023年02月21日至2028年02月20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荣获2024年度宝鸡市“营养健康杯”绘画比赛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2、省疾控举办的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杯”征文绘画比赛,我县报送的《甲醛的自述》荣获陕西省二等奖、《好,更好》荣获陕西省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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