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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26 14:36
单位名称 杨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刑事案件、民事代理、劳动仲裁和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祥和路群众工作大院
法定代表人 郑党怀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54万元 0.22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杨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局坚强领导下,在省厅法援中心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全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照事业单位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现将本年度开展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办结案件140件,挽回经济损失405.09万余元。来人来访来电咨询124人次,杨凌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咨询127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1场次。给办案律师发放办案补助费共计8.87万元。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处置122件。在业务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法律援助办案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和其他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的职能和范围。1、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乡村振兴。根据《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继续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乡村困难群众。2、持续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不再审查当事人经济状况和案件类型,做到了为每一件当事人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都指派律师提供辩护,保障了当事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宪法权利,促进司法公正。2024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2件(审查起诉阶段刑事代理9件)。3、持续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不再审查当事人经济状况和案件类型,做到了没有自己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接到有关单位法援通知后,都及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得辩护的宪法权利,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法律的正确实施。持续完善给公检法机关派驻值班律师工作机制。派驻律师依法开展法律咨询、帮助工作,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4年律师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22件,给值班律师补贴发放1.22万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4、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农民工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宣传、现场咨询、现场受理;实体平台建立农民工欠薪咨询登记台账,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指派农民工欠薪、工伤两类案件。具体做法是: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含工伤),减材料: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不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非必要的申请材料做到容缺审查。快办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查、次日报批指派,确保“一次办成”。高度重视同类型群体案件办理,法律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与承办机构、承办人沟通协调,在起诉、立案、审理、调解环节实行进展情况月报告,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2024年受理农民工案件36件,挽回经济损失16.73万余元。5、认真落实《司法局法律援助法宣传实施办法》开展宣传工作。印发了《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及宣传手册6000余份,先后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使法律援助政策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延伸。加强对新兴行业新型劳动者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把物流企业、快递公司、农产品电商小店、个体商户等农民工聚集场所做为重点宣传对象,使法律援助宣传更具实效性。进企业、进车间、进村入户宣传国务院《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散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使法律援助惠民政策更加普及。6、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1年-2023年法援案卷量化评价工作,找出存在问题和改进地方,列出清单对症解决。7、督促援助律师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认真学习,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水平和公信力。8、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法援童行护苗成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9、根据《陕西省司法厅省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10、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2024年度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按时报送典型案例。11、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千人万卷”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按时报送案件和回访名单。12、法援中心每月工资报送、社保缴费、个税缴费、办公电话费缴费、预算公开、决算公开、政府财务报告、资产年报等财务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事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事关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通过今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全社会对法律援助政策更加了解,遇到纠纷寻求法律援助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我们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的服务。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线,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全区更多的乡村群众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使更多的民间纠纷纳入到法律援助渠道并依照法律程序公平公正的解决,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我们始终牢记服务宗旨,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质量,让区委区政府的的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经济效益方面,已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5.09万余元。三、存在的问题1、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发挥不到位。2、法律咨询和法网驻网工作力量需要加强,个别法律援助事项之外的法律解答不够精准。3、工作人员紧缺,难以应对日趋繁重的日常接待、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案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4、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待提升。四、2025年度工作打算1、适度降低劳务关系拖欠劳务费证据审查要求,加强与劳动监察和检察院配合,对确实给用人单位打工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按欠薪案件予以受理。2、多下工作站和基层司法所,发挥工作站、司法所法律援助方面咨询和案件初审前站作用,提升乡村群众法律援助便捷化服务水平。3、督促指导值班律师注意法律帮助咨询案件资料收集,运用办案质量与补贴挂钩机制,解决存在问题。4、督促援助律师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认真学习,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水平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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