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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外资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25 10:13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外资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外资项目的编制、论证、立项、审报和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的争取落实工作;2、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外资项目的具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3、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外资项目的资金的监督管理与省外资办的报账结算工作;4、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外资项目贷款的到期回收和归还工作。
住所 宝鸡市陈仓区行政中心1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 张全课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万元 3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外资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举办单位由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变更为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项目资金安排工作2024年度共到位中省市区财政衔接资金13549万元(中央资金6212万元;省级资金4459万元;市级资金878万元;区级配套2000万元),其中8375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占全年衔接资金总量的62%。所有项目全部在当年完工,资金支出13549万元,支出率100%。2024年向6个省级重点帮扶村倾斜投入衔接资金948.16万元,落实项目9个。(二)项目库管理工作坚持“动态、精准、公开”原则,印发文件明确项目入库程序、审核标准、时间节点等要素,积极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准确指导镇街立足村级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精准谋划项目,按程序审核入库。每季度组织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入库项目精准、精确。在四季度调整后2024年在库项目141个,总资金23703.4887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3549万元。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工作一是科学有效管护。自2023年9月起,聘请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对56个电站进行日常维护,2024年1月-12月累计完成巡检资料672份,完成故障检修16次,其中更换逆变器2台、维修更换交流断路器和配电箱保护装置3个、处置其他故障11次,配合供电所维修电力设施2次、处理通讯故障3台。同时,为56个光伏电站购买了财产保险,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有力保障各光伏电站安全高效运行。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区56个光伏扶贫电站当年累计收益金额199.13万元,其中上网电费96.99万元,电费补贴102.14万元,累计拨付到村179.15万元。二是规范账务管理。聘请专业代理记账公司对56个电站所在34个村的光伏账务进行统一管理,对光伏电站收益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科学规范管理。三是带动就业增收。2024年34个光伏电站所在村共设置光伏公益岗位64个,已吸纳解决64人就业,其中脱贫户63人,监测户1人。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规范化管理光伏公益岗位人员,增加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助力群众就业增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一是落实经营性资产“四个一批”管理模式。印发《关于落实“四个一批”措施促进经营性项目资产提质增效的通知》,指导各镇街分析研判经营性项目资产情况,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摸清资产运行状态、明确“四个一批”分类、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所有已确权的经营性项目资产均按要求纳入“四个一批”台账管理。二是健全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乡村振兴(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标准,切实提高管护运营水平,充分发挥经营性项目资产联农带农效益。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每季度对132个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营情况进行调度,掌握资产运营和收益情况,目前各经营性项目累计实现经营收益2135.95万元,其中2024年收益763.29万元,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显现,村集体经济逐步壮大。四是开展2024年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工作。印发文件指导镇街对2024年建成的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资产评估、确权、移交、管护,计划于2025年3月底前全部移交到位。(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一是做好应贷尽贷。强化与承贷银行协同配合作用,常态化开展需求摸排,及时向承贷银行提供脱贫户、边缘户明细清单,积极协调镇村各方力量,与承贷银行协同开展信贷需求摸排;及时关注投放缓慢镇街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政策精准实施。2024年向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718户脱贫人口,投放小额贷款共3425.42万元,累计获贷率32.76%,贷款余额户数占脱贫户数比重为12.06%,贷款余额13031.456万元。年内发放贷款贴息资金678.257009万元。二是加强逾期风险防控。每周对小额信贷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逾期余额,向镇街和承贷金融机构反馈,加强对逾期贷款的分析研判,对逾期催收不力的个别镇下发提醒函,全年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稳步推进,风险防控措施和效果较好,目前全区逾期贷款20笔88.028328万元,逾期率0.6%,未超过逾期率1%的考核指标。三是落实风险补偿政策。对逾期超过90天以上的不良贷款,联合区财政局逐笔实地核实,认为确实符合启动风险补偿条件的,按照管理办法和程序启动风险补偿基金代偿11户28.0894767万元。(六)互助资金协会管理工作每月对全区所有互助资金协会发放借款及逾期情况进行监测,通报逾期率较高的镇村,督促做好逾期清收工作,及时审核并发放补贴。全区55个互助资金协会入会农户13864户,其中脱贫户10578户,全区农户入会率55%、脱贫户入会率99%,累计发放借款18143笔、14947.729万元(其中脱贫户借款7214笔、6832.429万元),累计放款比例达到总资金的68%,脱贫户借款占比46%;累计收回借款15708笔、13081.18万元,脱贫户累计收回借款6002.04万元,还款率88%。全区脱贫户(含监测户)借款占用费由专项财政衔接资金全额贴息,累计兑付4503笔,补贴资金170.41988万元。2024年向借款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兑付占用费补贴资金31.31582万元,涉及脱贫户(监测户)743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一是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二是有效减轻脱贫户发展生产压力,促进脱贫户经济收入增长;三是将利民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个别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在申请贷款时项目与实际贷款用途不一致,不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放款政策和贴息规定。改进措施:下一步在进村入户工作时,将继续加大对群众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贷款需求摸底,对有效需求贷款进行审批,确保做到应贷尽贷。四、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区外资中心将以做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为“主线”,严格执行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分配好各级次财政衔接资金。突出五个“重点”,即高质量建设项目库、高标准谋划项目、全流程督促项目建设、高效能做好项目验收、严要求指导资产确权。抓牢三项“为民实事”: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为脱贫群众发展产业提供小额贴息贷款,做到应贷尽贷;二是强化互助资金协会管理,做好协会年检工作,落实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贴;三是做好光伏帮扶电站运营工作,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营,指导相关镇村做好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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