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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2-21 15:36
单位名称 黄陵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管理提高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城市市容监察;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监察;城市公用事业监察;城市道路监察;城市园林绿化监察;城镇燃气监察;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黄陵县中心广场
法定代表人 冯涛
开办资金 9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9.47万元 147.7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业务工作:1、市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4次,开展春节、清明、重阳等节前综合整治6次,累计规范摊点300起,拆除不规范广告牌匾2起,规范车辆乱停乱放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2余份,依法锁车、暂扣违停车辆92起,罚款18400余元,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2;接受延安市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转办投诉工单95起,办结率100%,市民满意率98%。3、开展执法检查900次,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2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4份,处罚9200元。全年共办理“准运证”459个,开展渣土车专项执法检查25次,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30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3份,处罚12500元有效遏制了渣土车带泥上路、沿途抛洒行为的发生。二、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1、全县1000平米以上餐饮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100%以上;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老干部、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了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2次,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市容市貌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2、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私搭乱建行为20余起,拆除建筑物、构筑物2000余平方米;现场纠正、整改堆放杂物、乱贴乱画、乱泼污水、乱到垃圾等行为300余起。3、是继续拓宽信访投诉渠道。积极受理“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县长信箱等各类投诉平台的转办问题,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投诉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力争办结率、市民满意率均达到98%,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满意度和支持度。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在国庆、重阳节假日期间,大队在鹅卵石广场设立便民服务点,方便来黄游客,展示城管新形象;设立早夜市4个,城市驿站7处,划定帮困助难爱心摊位、扶贫助残公益摊位等14余个。旨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理,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强制性执法,实现城管、社区、物业、业委会“四位一体”的紧密协作与互动,不断提升城管服务质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依然存在着部分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环境整治覆盖面不够广,部分整治成果缺乏有效的巩固。我县城区重点路段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执法力量有限,市难点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各责任区执法人员对易反复、易反弹的城市顽疾,没有树立高标准意识和及时“回头看”。四、2025年工作计划: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为重点,不断完善明细权责清单管控和廉政风险点防控,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制度,开展“优良企业(商户)观摩”、“服务对象座谈”等一系列活动,丰富工作切入点,减少执法矛盾,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准确把握城市管理与便民服务的平衡,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质量;3、2025年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更多的工作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实践,只要我们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真抓实干,就一定能打造出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为我县县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