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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城乡低保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20 17:05
单位名称 岐山县城乡低保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国务院《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审核、审批、管理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并发放救助资金,做好敬老院建设、管理等工作。
住所 岐山县民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杨晓刚
开办资金 54.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78万元 54.78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城乡低保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积极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我们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排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口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按月排查三类人员生活状况。根据乡村振兴局反馈的最新“三类人员”信息,我们及时督促镇村干部自觉担当起核查主体责任,按月深入一线、走村入户排查核实,确保核查不漏一户一人,对经核查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认定。2.建立数据比对预警机制。每月开展数据比对,落实“一月一会商,一月一研判”工作制度,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给各镇进行核实,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3.认真核查低收入人口平台核查任务。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及时下载整理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核查任务。对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对无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因灾因病等出现临时困难的,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掌握清楚家庭具体情况及不符合原因。通过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做到应兜尽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复核工作,确保精准落实救助政策。3月初,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我们对全县3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进行年审复核。各镇通过全面安排部署动员、救助对象按户提供年审资料、核对救助对象家庭财产状况、镇村入户复核家庭具体情况、审查年审资料、综合分析研判等方式,对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进行了年审复核。我中心领导分组带队,对各镇的年审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和督导检查,并深入部分村组进行了抽查。各包镇工作人员逐镇答疑解惑,协助分析研判,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展。(三)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我们深入推进兜底保障织网暖心提升行动,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逐镇培训指导各镇严格落实《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及《宝鸡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政策,精准认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临时救助对象,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四)认真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为了确保救助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我们坚持“凡进必核”的原则,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家庭逐户逐人进行核对,并在低保年审时对我县在册低保对象家庭全部进行了核对。(五)认真做好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好全县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更新系统资料,并按照省市文件补助标准为全县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全县民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低保工作法规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细化工作措施,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全力保障民生,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社会化及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社会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宣传还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镇村政策执行准确率还有待提高。2、镇村社会救助干部力量不足,对困难群众排查的力度和精准率还需再提高。(二)改进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力度。2、强化政策落实,实现应保尽保。3、进一步规范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确认程序。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力度。通过散发宣传资料、逐镇集中培训、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镇村干部、工作人员执行政策的准确率。(二)继续加强镇级审核确认工作的检查、指导。我们继续坚持包镇工作制,包镇领导和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对镇、村(社区)社会救助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审核确认工作程序规范,时效性强,保障有力有效。(三)继续扎实做好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相关工作。每月全面排查返贫致贫风险较高人群、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全面到位。(四)坚持常态化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专项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照料服务和探访制度,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照料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生病住院有护理、日常起居有照料。(五)聚焦群众关切,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高效精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做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六)加强单位自身建设,精钻细研业务。认真组织学习社会救助政策及业务知识,及时分析研究讨论有关难点、重点业务,提高业务处置能力和水平。坚持高效运行,规范管理,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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