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汉中市南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提供社会保障,负责对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及低保申请的复审,承担城乡贫困人口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等相关业务 | |
住所 |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青年路民政便民服务大厅 | |
法定代表人 | 明彦波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9万元 | 2.1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2次:2024年5月6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原唐芬变更为明彦波,2024年7月31日办理单位名称和单位住址变更登记,单位名称由原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汉中市南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变更为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汉中市南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住址由原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24号变更为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青年路民政便民服务大厅。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认真执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开展了全区的城乡低保工作,落实了动态调整、分类施保、扩围增效等重点政策,确保了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精准,较好地履行了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职责。(一)提升工作质量,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2024年度城乡低保复审工作,及时足额拨付低保资金。截止2024年12月,共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1545户19776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383.9406万元(含两批一次性生活395.02万元和382.4万元、取暖费648.15万元)。其中: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017户1753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78.9231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528户18023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1005.0175万元。(二)提升低保服务,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汉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汉民发〔2024〕82号)文件精神,到2024年12月,全区共新增低保对象1058户1772人。其中: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15户1693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43户79人。(三)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进2024年度城乡低保复审工作。2024年3月,按照汉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对象复审排查工作的通知》(汉民发〔2024〕37号)文件精神,《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对象复审排查工作的通知》(南民发〔2024〕27号)等文件明确了复审对象范围,制定了方法细则。(四)积极协调配合,落实落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政策。根据《汉中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汉民发〔2023〕14号)文件政策规定,为有序开展我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联合区医保局制定了认定工作流程,并下发了《关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南民发〔2023〕49号)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五)优化核对手段,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定期与市核对中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开展核对工作,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六)强化了低保边缘家庭管理提高镇(街道)对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纳入及管理的认识,对在册低保边缘家庭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家庭,对死亡及条件好转者及时清退。监督指导镇(街道)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纳入及档案管理工作。同时,也加强了信息对比力度,确保低保边缘家庭的精准帮扶。(七)持续巩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完善提升工作。以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在2024年全面排查了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风险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了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促进了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我单位将所有惠民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全部发放到位,有效发挥了民政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作用,进一步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巩固提升了兜底保障成果。(二)巩固前期成效,优化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力下放服务质量。持续加强与各镇(街道)的沟通交流,对其在吃透政策并灵活运用政策方面进行了指导,保障了权力下放中镇办能接得住、用得好;要求镇(街道)按照规定规范填写表册,保障所有调整均有配套印证资料;各镇(街道)在政策运用、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每月调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做到及时沟通,下放服务事项运行顺畅、规范有序。(三)加强政策宣传,大力推行智慧救助,不断提高区级民政部门入户调查率,为全区的困难群众服好务,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低保法规政策宣传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低保政策掌握不够,精神未吃透,工作中存在尺度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部分群众认为只要生活困难就该吃低保,存在盲目攀比的现象。2.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精准界定。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等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居民家庭实际收入难以精准跟踪测算。(二)改进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广泛开展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坚持做到政策、对象、标准和资金“四公开”。2.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积极协调和争取政府领导重视、有关部门支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确保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行。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深化巩固“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救助效率。(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督导力度,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坚决杜绝虚报数据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全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服从区委、区政府、区民政局工作安排,尽最大努力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