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管理,按期完成了年度水土保持项目治理任务。本年度共实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个,总投资4710万元,分别是:增发国债南郑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简称丹治工程)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南郑区湘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共涉及大河坎、黄官、新集、高台、阳春、小南海、汉山街道办、胡家营、湘水等12个镇办58个村,共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1.5km²,完成总投资4710万元。其中,丹治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5km²,总投资4290万元(国债资金3400万元);湘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²,总投资420万元。(二)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1.组织监督人员,加大对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及宣传工作。采取电话监督、现场检查和下发整改通知三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共进行电话监督30多次,出动150多人次,现场检查项目120多次,下发检查意见及执法文书167份。2.2024年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31.68万元并已全部入库。3.认真落实省级水土保持卫星加密遥感区域监管工作。抽调专人进行了现场复核,共复核图斑15个,已全部进行认定;查处违规图斑6个,在2024年11月底以前已全部完成了整改工作,并及时上传系统。(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扎实。通过落实责任、措施、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了帮扶实效。(四)按照区水利局安排,先后承担阳春、高台、新集、碑坝、福成5个镇涉水领域安全生产、汛前安全大排查、安全维稳等技术指导工作。深入镇村,检查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饮水安全情况,排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通过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以学习促工作、以转变作风促效能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单位内部管理有序、工作秩序良好、安全稳定,有力保障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2024年共实施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5km²;主要建设内容:新修梯田141.74hm2,经济林提升改造246.22.0hm2,节水灌溉574.0hm2,面源污染治理270.0hm2,,保土耕作977.39.0hm2,封禁治理 5940.36hm2;建设生产道路27.01km,谷坊14座,蓄水池8 座,排灌沟渠21.68km,排洪沟整治3.46km,排水沟14.06km,消力池46座,护坡工程2.2km,库岸治理0.87km,渠道维修加固60.50m,塘堰整治11座,村庄环境整治27处,道路绿化14.90km,四旁景观林补植0.61万株,疏林补植10.03万株,果树补植 0.3万株,垃圾池、箱32座,三分类不锈钢垃圾桶52个,管护人员56人,管护标志牌27座,工程标志牌16座,宣传栏9处。共完成了工程概算总投资4710万元,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效益计算期内年末新增保水能力269.37万立方米,保土效益28.48万吨;完成了各类宣传,共出动150多人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260余份,下发检查意见及执法文书167份,对我区范围内下达的15个有疑似违规图斑进行了现场复核,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31.68万元,超额完成区上的规费征收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项目建设区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造成项目前期工作的被动;2.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二)改进措施:1.积极争取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及时弥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问题;2.多渠道汇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2025年中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二)加快已完工项目的审计、验收工作;(三)狠抓水保方案落实,完成日常检查工作和收费任务;(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