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县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畜禽定点屠宰、兽医、渔业、渔政、农机、动物防疫和动植物检疫等农业领域涉及的执法检查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 | |
住所 | 千阳县城东大街5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耿维杰 | |
开办资金 | 22.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千阳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8万元 | 26.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农资兽药市场秩序。2024年,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套餐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积极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在农资门店、生产单位张贴《禁限用农药》(2023年更新)、《豇豆农药经常检出农药清单》、年历挂画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指导手册》50份。联合冯家山水库管理局库区管理站开展黄河流域禁渔执法行动;联合县畜产局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畜禽养殖场、兽药饲料专项执法检查和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配合市农业执法支队、市畜牧中心、县农检中心开展兽药、饲料产品、蔬菜产品、禽蛋产品、苹果等质量监督抽样检查,共抽检样品12类108份。(二)严格执法办案,打击涉农违法行为。2024年共投入农业执法检查人次达520人次,检查监管对象180家(次),检查农资市场102个(次),共开展畜禽养殖场、兽药饲料动物诊疗机构、春秋季农资市场、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利剑护农保春耕、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芹菜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执法检查10起。截止目前,共收缴劣饲料10袋(400公斤)、限制农药343袋(6.86公斤),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共立案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其中农药案件1起、种子案2起,肥料案1起,饲料案1起,固体废弃物案件1起,非法捕捞案1起,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案6起,罚款合计5.13万元。受理调解群众油菜种子、肥料质量纠纷、大豆种子质量等投诉纠纷10起,成功化解经销商与农民的经济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广泛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24年,全年共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千河流域千阳段禁渔、农机法律法规、《“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指导意见》等各种宣传16场次,悬挂条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组织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主体、农兽药经营门店负责人等50余人开展集中培训2次。(四)强化信息平台维护,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我们依托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宝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宝鸡市企业事中事后智慧监管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年内共开展了4次市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监督环境,检查农资、饲料兽药、经营主体等40个(家)并将检查计划、抽取结果、检查过程等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共计50起,对照宝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情况,筛选未公示案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执法监管对象监督。(五)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1.开展千阳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整治。2.开展“利剑护农保春耕”春季执法专项行动。主要聚焦种子、肥料、农药三类春耕热销农资,对农资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健全、购销台账记录是否完善、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2家(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80余份,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3.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禁渔执法行动。4月1日起以渭河支流千阳段及水生资源保护区为重点,张贴《千阳县2024年度黄河流域渭河支流千河段禁渔期管理工作通告》200余份、悬挂黄河禁渔条幅20条、加大禁渔执法检查频次。今年来,共联合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库区管理站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并针对冯家山水库违规垂钓屡禁不止的行为,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黄河禁渔”和“中国渔政亮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成效。4.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大队积极围绕农产品(畜禽产品)食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奶牛、肉牛、奶山羊、蛋鸡、鱼类养殖场等经营主体和兽药饲料经营门店19家,排查出问题线索4条,其中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全部达到整改要求;立案查处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件1起。5.开展畜禽养殖场、兽药饲料专项执法检查和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大队将“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贯穿全年执法工作始终。每周、每月向市县上报执法检查信息统计表、周调度表和成果清单,全面完成市县分配的工作任务。4月份开始对全县各类畜禽水产养殖场及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进行了全面监管检查,对我县从事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镇村的5名执业兽医、10名乡村兽医进行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法规培训。先后共检查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5家,养殖场80家,涵盖生猪养殖场(大户)4个、奶牛场8个、肉牛场11个、鸡场4个、奶山羊养殖场(大户)37个、肉羊场11个、马场1个、渔场4家。累计对全县畜禽水产养殖场的兽药饲料使用、无害化处理以及各项记录进行了全面监管检查,每家前后检查次数在3次以上。通过认真的检查,全面掌握了全县不同类型养殖场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精准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来,共立案处理罗**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1起、徐**等未附检疫合格证非法调运动物案6起,共计罚款3.69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有效规范了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兽药饲料使用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彰显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六)信息宣传。全年共在市县农业网站发表“千阳县联合开展黄河禁渔期执法监管工作”、“千阳县农业执法大队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等农业执法工作信息5篇。(七)稳步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大队制定了《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先后组织1人参加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7名执法人员参加宝鸡市综合执法培训;单位内部开展了“农业执法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班”培训活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大队荣获“2023年度全省农药质量监督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办案先进单位”、“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技能比武竞赛三等奖”和千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千阳县***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荣获2024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和全省典型案例。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协作与信息方面:缺乏区域性的有效执法协作机制,对跨区域、跨部门的农业执法案件难以有效打击,容易出现重复检查或漏检情况。2.执法环境方面: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对农业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增加了执法难度。(二)改进措施:1.加强不同地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跨部门的农业违法犯罪行为。2.优化执法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和形式,如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宣传等,向农民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守法自觉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积极开展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贯工作,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认知水平,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推广使用。2.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3.加大项目争资力度。继续捕捉中、省、市农业投资动向,争取项目资金。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3年度全省农药质量监督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办案先进单位。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技能比武竞赛三等奖。千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千阳县***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荣获2024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和全省典型案例。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