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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9 14:58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指导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负责农村能源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指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青年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周泽华
开办资金 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17万元 40.17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年报工作任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区共清理资产32.5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3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3.25亿元。(二)不断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推行代理记账规范村级财务,及时协调处理工作衔接和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三)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扎实抓好合同清收、审查和整改工作。全区共清收涉及资源类、资产类、资金类、建筑工程类等合同11388份,其中书面合同10486份,口头合同902份,总金额78866万元。审查问题合同11178份,整改规范合同10287份,终止合同891份。(四)推广应用“陕农经”平台推动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培训指导,抓实信息录入,确保全区村集体资源、资产、合同数据账实相符、一一对应,“三资”管理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五)持续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镇办立足区域优势,重点发展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传统产业、突破发展新兴产业,认真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以“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产业带动、服务创收、资产盘活、农旅融合、居间服务、村企共建等发展模式。指导镇村精准核算和科学统计村集体经济收入,比对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发包,合同清理和项目建设,盘点村民小组,扶贫互助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收入,查找漏记项和增收点,确保村集体经济应统尽统,应收尽收。(六)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项目建设促进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完成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99.1417万元,服务面积2.0232万亩。其中服务小农户6098户,面积17254.648亩。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提供政策咨询、财税代理、金融保险、项目咨询、技术服务、社会化服务等6大综合服务。(七)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开展宣传培训,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工作。全区录入土地流转合同信息业务数量6598份,其中已备案合同6115份,流转土地面积32295.77亩,涉及工商企业68家。接待涉及土地承包等方面群众来访21次6人,土地确权登记信息纠错政策咨询1次18人,受理办结农户之间土地确权权属纠纷仲裁案1起。(八)认真抓好农村能源安全工作。先后深入10个镇办、30个村共60户(场),开展沼气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改,全年共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排查1244户。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1.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结合“千万工程”建设,整合聚集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提高要素利用效率,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联合合作,通过土地流转、务工、购销等方面建立稳定联农带农机制。3.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平台作用,为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财税代理、金融保险、项目咨询、技术服务、社会化服务等6大综合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运行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产销对接、科技赋能等全方位服务。(二)经济效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311个村(社区)登记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7490.3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1608.18万元,实现了集体产业有规模、集体积累有增长、群众收入有提高,为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扎实抓好合同清收、审查和整改工作。收回土地面积273亩、资产金额1151万元,追缴合同欠款(含本金)902万元。移交案件线索10条。截止2024年11月25日,全区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的村(社区)12个,1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189个,1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236个,2023年、2024年度26个省市级“千万工程”示范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30万元以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机构改革后,中心承担的业务工作内容增加,领导班子不齐,机制不健全,工作推动力不强。2.农经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头绪多,“走出去”“引进来”学习先进地区好经验、好做法的机会少。3.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总体上仍存在质量不高、实力不强、亮点不突出等问题,社会化服务验收监督难度大。4.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与运行需要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业务不熟。5.农村沼气用户少,分布广,责任重大,农户整改意愿低以及镇村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工作力量偏弱。(二)改进措施:1.向上级部门申请考虑尽快配齐单位领导班子,便于各项工作正常高效地运转。2.加强农经干部农经领域政策知识学习,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农经干部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3.着力抓好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指导经营主体逐步向质量高、实力强、亮点突出等方向发展。4.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组织运行,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5.加大沼气安全宣传,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抓好中心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利用单位例会等组织农经政策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推进代理记账工作,指导用好陕农经平台,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三)不断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辅导员+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机制,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提升农民合作社入库监测率和家庭农场“一码通”“随手记”普及率。(四)持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防范和化解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的各种风险。加强土地承包地确权信息纠错和档案入库工作,为二轮土地延包打牢基础。(五)坚持农村沼气安全工作不放松,常态化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夯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沼气安全事故。(六)积极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25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4年12月被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授予2024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