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吴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农业综合执法;农经政策宣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 | |
住所 | 吴起县农业局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生同 | |
开办资金 | 89.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吴起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万元 | 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吴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省农资打假及延安市“利剑护农保春耕”春季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了《2024年“利剑护农保春耕”春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强化动物检疫执法,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延安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规模种植养殖基地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将农村集贸市场、养殖场(户)、屠宰厂(场)、贩运户作为重点对象;将养殖、屠宰、生产、经营、运输等作为重点环节,深入畜禽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面检查。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相关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要求,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是否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督促规模养殖场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生产、免疫、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调运、诊疗、防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产品销售等信息。加大对违规违法调运查处力度,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手续,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抓住端午、中秋、春节等节假日畜产品销售旺季,积极与畜牧中心联合共同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制订了执法监督告知牌,将执法监督重点、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工作分解细化,做到让每个监管对象一目了然就明白自己养殖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及违法后果。(三)从源头监管入手,积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24年全县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执法行动,从源头执法监管入手,聚焦重点品种,紧盯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及农兽药销售门店、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养殖大户,主要检查了农产品生产记录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以及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严格落实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建立购销台账记录。(四)开展农机安全执法行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农机安全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预防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全县农机维修经营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和宣传。针对农机违规操作和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场果园、田间道路、养殖场等场所,打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登记、未检验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3家、农机维修经营户2家。(五)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为深入推进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精准采取多项举措,强化水产养殖执法,对县域内各类规模水产养殖主体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养殖证的办理、养殖活动的合规性、以及投入品的安全性和生产记录的真实性等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主体101家,现场填写了《水产养殖安全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表》81份,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完善。对未办理水产养殖证的企业(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执法检查不走过场。(六)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按照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要求,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涉农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办案技巧、执法文书制作、涉农处罚条款、农资管理知识、假劣农资识别等内容的培训。坚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重”原则,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培训,今年单位自行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6期,累计参训人数108人次,开展执法技能竞赛1次,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团结协作和应急反应能力,逐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七)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落实农业农村部、司法部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新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6户,全面执行“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八五”普法学法用法读本5000本,采取包镇联村结户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二、社会经济效益围绕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聚焦执法检查、案件查办、普法宣传重点任务,开展了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畜禽屠宰、农机安全、水产养殖等农业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全市农业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荣获全市三等奖。2024年开展执法检查覆盖全县9个镇街14家市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46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2批次,针对被检查主体档案资料保管、生产记录台账、备案不全及未办理养殖证等问题,下达各类整改通知书36份,办理农业执法案件11起,罚款4700元。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八五”普法学法用法读本5000本,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新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6户,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举办规模养殖主体、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法律法规培训会两次,培训人员130人次,监管对象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加强。县农业执法工作先后被延安日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群众新闻宣传报道4次,有效提升了我县农业执法工作的知名度,为以后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存在的问题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且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客观问题和实际不足。一是执法力量不强。尽管加大了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但由于农业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执法力量仍然不强,特别是对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有所限制。二是执法协调机制仍需完善。虽然建立了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沟通不畅、协作不紧密等问题。四、整改措施(一)、增强执法力量一是提升人员素质除了常规的培训,还应鼓励执法人员自我学习、深造。可以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执法相关知识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例如取得特定执法领域高级别的资格认证等)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进行实战演练,将培训内容与实际执法场景紧密结合。二是借助外部力量,考虑招募志愿者或者建立与农业相关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志愿者可以协助进行一些宣传、基础巡查等工作;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可以在遇到复杂案件时提供技术支持。(二)、完善执法协调机制一是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一个跨部门的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部门可以及时更新执法信息,包括案件进展、法律法规变更、执法资源调配等情况,确保所有执法人员都能获取到最新、最全面的信息。二是明确职能部门对接人在跨部门协作时,每个职能部门指定专门的对接人,负责与其他部门进行一对一对接协调。这些对接人的信息对外公开,其他部门如果在执法协作中有相关事项需要沟通,直接联系对接人,避免多方沟通造成的混乱和延误。建立定期会议和紧急联络机制制定固定的跨部门会议时间表,例如每月一次,在会议上对近期的执法协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持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操作,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农业安全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宽松的法制环境。同时抓好对种植养殖、动物经营、运输及农资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全面完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任务。(二)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一是突出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予以认真查处。二是突出源头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严厉查处涉农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农资经营者及其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行为。(三)开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农机安全、水产养殖等农业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全县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