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金台区文物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负责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的管理和保护;调查、发掘、整理、收集和保护区境内文物和文物资源等。 | |
住所 | 宝鸡市金台观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鹏 | |
开办资金 | 16.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金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74万元 | 13.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文旅局的精心指导下,区文物管理所以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实施条例》,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利推动了我区文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坚持“保护第一”,推动文物修缮维护工作区文管所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金台观防雷改造提升项目,并于今年10月顺利通过省文物局验收;完成金台观—三清殿、太子殿保护修缮工程审计结算工作;完成金台观—祖师殿、东华亭保护修缮工程的方案审批及资金上报工作;编制上报了金台观古建筑群单色油漆保护修缮及金台观圣母殿、太皇宫、灵官殿、玄帝殿保护修缮项目计划,现已进入项目审批阶段。(二)摸清“文物家底”,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开展以来,区文管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工作部署,坚持“应查尽查、应保尽保”工作原则,高质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区域内的文物资源状况,为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前赴普查组,深入一线,积极配合普查工作;通过开展组织学习、宣传动员活动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文物数据库,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提供有力支撑。(三)筑牢“文保防线”,抓好治本攻坚专项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区文管所对文物安全生产任务和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开展文物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文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百日行动等,通过一系列“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推动文物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文物安全各领域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文物安全管理体系更加严密,安全防控基础更加扎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文物保护安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四)加强“联动机制”,狠抓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我区田野文物分布广、类型多、情况复杂,管护压力大,为此区文管所在制度、行动上同步并举两手抓。召开年度文物安全形势研判暨群众文保员业务培训会,签订《文物保护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群众文保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全年共收到反馈文物巡查保护安全信息1800余条;对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装公告牌,将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时更新公示内容;主动联合市、区文物局、金台公安分局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区田野文物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田野文物盗挖盗掘事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巡查次数共计150余次,实现全年文物安全零事故、零案件。(五)共筑“消防安全”,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区文管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结合文物古建筑场所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及文物安全工作。与文物古建筑使用单位签订《金台观文物古建筑使用协议书》和《金台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聘请专业维保单位按月对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出具维保检测报告;每季度开展安全、消防专题培训及演练,增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文化遗产安全;在今年的“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区文管所严格对照验收细则逐条完善落实要求内容,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六)严格“履行职能”,完成建设用地核对工作区文管所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履行职能,结合对比文物数据库、现场实地踏勘、综合分析研判等多种措施做好建设用地与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核对工作。全年共计完成23处项目建设用地核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七)传承“历史文化”,加强文物展陈交流工作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文物展示工作。在今年宝鸡市青铜器博物院举办的“青铜铸文明—周秦文明之光”主题展览中,我区馆藏文物——铭文铜鼎鼎盖(汉代)首次展出,进一步推动文化遗产和保护工作,让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到金台文化风采的独特魅力。(八)守护“绿色文物”,助力名木古树保护工作区文管所积极配合区林业局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明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及管理养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举,通过有害生物防治、地上环境综合治理、树体支撑加固、树洞防腐修补、土壤改良、防雷设施及挂牌保护等措施;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宣传古树名木文化、讲好古树名木背后的故事,积极守护家乡的绿色遗产。(九)重视“修志存史”,参与文物志编撰修改工作区文管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宝鸡市文物志》编撰工作,广泛收集与文物相关的新资料、新信息,对原有资料进行核实和补充,对文字内容进行逐一修改和完善。(十)营造“保护氛围”,提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线下举办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彩页、张贴法规条例、提供咨询讲解;积极主动参与“5•18国际博物馆日”、“自然文化和遗产日”等主题活动,向社会展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内容和成果。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故事、文化遗产等内容;市文物局在《宝鸡文物》周刊上刊登金台观文物消防安全经验材料,宣传金台区文物安全工作经验及取得的成绩。全年共计发放文物保护宣传彩页3000余份,张贴法律法规280余张,制作文保宣传展板17面,线上发表推文46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通过大力宣传文物保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提高了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我单位结合实际,加强文物管理工作,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进行调查登记,完善信息台账,通过多次培训,进一步加大文保员的工作力度,取得了重大成果,全年无文物安全事故,更好的保护了国家财产安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文物保护代代传承。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部分单位部门及群众对文物的保护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的思想,不顾长远利益、社会效益,缺乏文物保护意识。 2.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匮乏。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庞大,而地方文物保护经费缺失,制约了文物保护的健康有序发展。3.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缺乏。全区现有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均为非文博类专业人才。文管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缺乏全面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重制约了我区文物保护的发展。改进措施制定我所奖惩制度,激励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争取、补充基层文保员队伍,强化专业培训,使每位工作人员可以胜任任何岗位的工作,加大经费投入,以保障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全力推动文物保护修缮项目进程。加强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年内完成金台观—祖师殿、东华亭保护修缮工程资金争取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二)强化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巡查。持续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法人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以文物主体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根据文物保护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大型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文物保护代代传承。(四)全力以赴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具备消防专业知识的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对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使被培训人员达到“四会”,全面提高了文保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实际操作能力。(五)做好全国第四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六)加强可移动文物管理。严格可移动文物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高级别的展览、科学研究等活动。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开展建筑用地与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核对工作。(七)持续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市、区级文物主管部门开展田野文物巡查,形成县、镇、村三级田野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八)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市、区财政对文物事业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将文保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事业。区文管所将继续扎实、稳步开展各项文物保护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