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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7 16:01
单位名称 麟游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和决算,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负责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支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住所 麟游县市民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杨晓东
开办资金 4.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2万元 5.12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4年10月28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石继辉变更为杨晓东,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和省社保局《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通知》统计口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县共有166家机关事业单位4316人参保,其中在职参保缴费2839人,领取退休待遇1477人,占目标任务数4204人的102.66%,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工作任务。待遇发放率达到100%,组织对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资格认证,认证率达到100%。系统内待遇发放率100%,利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100%。(1)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一年来,我中心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基本险基金征缴,2024年全年征收基金5821'7899.09元。办理退役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5人,为新招录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欠费补收等业务189人次,完成部分参保单位人员变动增员357人次、减员220人次、跨县区调出56人次、跨统筹调出13人次、企业转入47人次等公共业务的审核管理工作,确保了业务系统与税务征收系统单位及人员数据信息同步一致。(2)基本养老待遇足额发放。办理新增退休人员115人,去世待遇停发23人,及时申请资金,坚决做到每月20号之前将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全年为765名退休“中人”发放了职业年金。大力宣传推广手机APP年检认证模式,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完成年检,对于手机APP人脸扫描无法通过的采取工作人员上门合影,手工认证等方式为退休老干部服务到家,完成认证1477人,完成率100%,杜绝因未按时年检延迟发放养老待遇问题发生。全年完成待遇发放1'1364'4740.58元。(3)养老保险关系全面理顺。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40号)文件要求,对在企业养老经办中心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领取渠道进行了理顺规范,共争取到位补发待遇资金493万元,并多次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请示,目前,有8名人员已顺利录入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并精准计算出了补发待遇,该8名退休人员2014年10月至2024年12月补发待遇432.27万元已拨付到相关用人单位。2、工伤保险参保申报待遇发放高标准保障。(1)严格监管社保基金。在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待遇均从社保卡发放;从未发生骗保、超范围支付及不合规支付,确保基金运行正常、高效、安全。2024年,在我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7345人,收缴基金708.5万元。(2)依法依规支付待遇。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县级不记收入,因此我县工伤保险业务只有一个工伤保险支出账户,在日常的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方面都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政策文件标准执行,审核发放严格按程序办理,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无多头开户、违规改变用途、扩大支出范围的情况出现。2024年,共支付工伤待遇167人次392.6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71.77万元,伤残待遇支出307.39万元,工亡家属固定待遇支出8.17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3)全面深化工伤预防。坚持把工伤预防作为源头治理的重点,不断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坚持把工伤预防、工伤保险政策宣传镶嵌在就业招聘会、社保服务进万家、人社工作进园区等重大节会上,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投资近3万元,7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走进奔跑者—栉风沐雨、与您同行”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集中宣传活动,表彰工伤参保先进单位5家、工伤预防先进单位2家,推动工伤保险政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引导社会各方牢固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工伤预防理念。3、社保基金业务管理高水平开展。(1)全面提升社保经办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经办规范要求,对经办机构岗位进行了明确,对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细化,完善了工伤保险征缴管理、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理等各项制度,对参保单位的费率准确核定,确保准确无误。4月份,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统模式改革,保费申报收缴主体全部转入税务部门。11月18日,将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全面纳入陕西省社会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随后委派两名业务经办人员赴市社保处跟班学,确保新系统迅速进入正常运行模式。投资近3.5万元,对2016年以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做到了要件齐全、整理规范、目录清晰,既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又方便了群众查阅。(2)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为目标,积极参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养老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对照任务清单、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完成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常态化推进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严格审核新增退休人员基本信惠和退休金待遇,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报批流程,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无错误支付、无流失。一年来,共接受人社部下发疑点数据118条,其中在职暂停数据68条,退休待遇停发数据8条,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数据36条;月养老金金额过高数据4条;小于30年工龄提前退休数据2条,已经全部核实整改到位,经核实,未发现违规支用基金现象。(3)规范组织参保申报稽核。为了全面保证劳动关系领域内人员全部参保、足额缴纳保费,同时又严防未建立劳动关系的虚假参保,确保社保基金不受损失、劳动者权益不被侵害,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组织扎实开展稽核,年内,稽核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3家,涉及职工407人,发现问题3条,均已整改到位;工伤保险稽核用人单位6家,涉及员工2369人,发现问题1个,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已按照规定期限整改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体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政策规定,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扎实做好社保参保、待遇发放、转移接续、基金管理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虽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核发均圆满完成了任务,社保基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持续发力、积极解决。1、人员力量不足,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和经办规程要求,现有人员更不符合初审、复审交叉审核、业务相互监督的内控制度,加之财务单列后,人员力量更是捉襟见肘。2、工伤保险执法检查和工伤预防宣传频次较低,许多小微企业、有劳动用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建工程项目未能参保,同时,新就业形态、超劳动力年龄劳动者、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不明确,造成伤害性事件见后工伤难认定,待遇难落实。(二)改进措施1、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公共业务要进一步优化“不见面服务”清单,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系统新增原始资料上传审核模块,提升业务办理数字化程度,最大程度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政策,联系银行添加职业年金补记相关模块,方便参保单位积极为符合补记政策人员及时申报业务。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联网结算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县医院对接沟通,强力推进工伤患者出院即时一站式结算制度落实落地。2、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完善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涉及的两项社保基金管理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护好离退休人员每一分“养老钱”。四、2025年工作计划全力做好公共业务服务。做好参保登记、职业年金征缴、待遇发放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参保率、基金征缴率、待遇发放率、清欠率均达到100%。积极推进转移接续工作,做好辞职、辞退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待遇。即时完成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审核,定期做好待遇支付计划,确保每月20日准时将基本养老待遇发放到位。详细审核资料,及时申请资金,确保工伤待遇支付迅速准确。不断深化工伤预防。及时印制宣传资料,主动参与各级各类宣传活动,组织工伤经办业务专项培训,全面增强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提升劳动者维护社会保险权益意识。全面深化稽核执法。按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会议精神,未来两年内,要对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一轮稽核,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方面全面落实,保证所有在职人员全部参保,在职期间参保不间断,缴费基数不降低,也严防虚假劳动关系参保现象。2025年,我中心将统筹安排业务工作与稽核执法,列出稽核计划,每月固定时间集中开展稽核,确保两年之内稽核到位。深入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项目建设工地开展执法监察,依法强制更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提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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