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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5-02-17 10:11
单位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证审核、卫生许可证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管理。
住所 宝鸡市店子街副4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峰
开办资金 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4.08万元 84.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区卫生监督所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安排部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创建“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好“一市一试点”项目申报,以常态化国卫复审、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为抓手,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检任务,受理查处投诉和转办案件,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监管力度,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医疗卫生监管,查处违法行为。1.结合阶段工作,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民营医院、近视防控机构和预防接种、消毒产品等专项监督检查。4月底,在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联合第三医院深入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义诊200人次;5月份,组织召开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围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典型案例培训强调,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6月份,在区金河工业走廊事务中心半年工作推进会上,受邀代表区卫健局开展了职业卫生普法宣传,发放职业卫生资料300份。8月份,组织召开了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培训会,辖区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业务骨干共2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加强依法执业管理。9月份,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抽查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各1家,持续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执业行为。2.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19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0份;检查放射诊疗机构2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8份;检查职业卫生8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份,督促22家完成职业卫生综合风险评估。共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9起。深化国卫复审,开展行业整治。1.今年以来,对照标准,组织12个包抓组对辖区700余家公共场所单位开展了两轮监督检查,印制发放公共场所宣传资料、标识牌袋5000余个;对市、区复审办暗访检查我区公共场所10余次、反馈的20余条问题认真督促整改,不定期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回头看”,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全面巩固提升“四小门店”整治成效。3月中旬,组织召开了公共场所国卫复审常态化巩固提升现场培训会,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考试,进一步加强协管单位、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高、中考之际,开展了考场周边住宿场所专项监督检查7家;在我市国际羽毛球大师赛举办之际,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对赛事期间有住宿接待任务的2家酒店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给予指导意见并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开展了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游泳场所10家,对个别游泳场所相关卫生设施陈旧、池水余氯和浸脚池余氯未达到国家标准等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2.全年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包括新办换证)205家。其中住宿19家、商场(超市)14家、理发店85家、美容店59家、舞厅(KTV)2家、影剧院5家、洗浴(足浴)19家、游泳场所2家。注销卫生许可证30余家,发放法律法规汇编300余本,各类标识标牌1000余个,从业人员办理卫生知识培训证5000余个。上报信息1000余条,接待各种咨询150余人次。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4起,罚款金额共4.2万元。(三)做好学校卫生、公卫服务,强化项目管理。上半年,对8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了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围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教学环境、宿舍卫生管理、日常消毒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并提出要求;对12家二次供水单位和蟠龙、陵原水厂及胜利村、金河镇人饮工程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二次供水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完成了季度末梢水检测结果报送工作;开展辖区现制现售饮水机监督检查,全区140余台直饮机基本能按要求公示相关资料,有专人维护;结合监督协管项目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各协管单位开展了“一对一”业务培训,针对市级一季度考核通报共清理删除数据3541条,提高各协管单位数据准确性;6月份,组织召开了2024年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邀请区卫健局副局长杨明科出席会议并讲话。下半年,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突出“摸底建档、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重点项分值占比,及时反馈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秋冬季,开展校了园传染病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校园机构师生健康监测。(四)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双随机”抽检任务。2024年度,上级下达我区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132家,其中:公共场所89家、医疗卫生19家、传染病防治7家、放射卫生6家、消毒产品1家、学校卫生10家。区卫监所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推进、业务科室抓落实,将“双随机”监督抽查与上级安排的阶段性工作开展、业务受理等相结合,兼顾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严格规范、全程留痕,并严格做好信息质量把控和录入报送,于9月底顺利完成2024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办理卫生健康行政案件12起,任务完结率100%。(五)查处投诉举报,规范受理回复。全年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件等92个(涉医63件、涉及公共场所投诉26件、生活饮用水投诉3件)。在受理投诉和转办件工作中,严格执行规范流程,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回复,做到了业务范围内有诉必理、有案必查、回复及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报送的《陈某先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案》《某口腔诊所消毒室设置不符合规范案》被市卫健委推荐参加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查办的《某诊所未按规定保管中药饮片案》继获得2023年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后被编入《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汇编》(2024年4月)。6月,《某公共场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被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评为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后,12月又被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评为公共场所监督优秀案例。11月,查办报送的《某口腔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例,并作为全省8个优秀案例之一,在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暨典型案例交流专题培训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另外,今年收到监管对象送锦旗2面,体现了普法和监督执法有力度、有温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根据新的机构改革形势任务要求,区疾控中心、卫监所合并、职能整合,新机构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监所)。目前执法力量薄弱,后备力量不足。2.现有人员中,无法律专业专职工作人员。(二)改进措施:1.积极适应新形势,持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更加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健康教育与宣传能力。2.整合卫生监督力量,优化卫生监督模式,分类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强化对基层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区域整体卫生监督工作实效。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以新机构组建成立融合为起点,结合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并组织各类业务提升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根据疾病预防与卫生监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落实落细机构改革中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维护百姓健康。(三)顺应形势任务,更新拓展工作理念,以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为抓手,强化“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应用,加强监督职责领域依法执业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同时,要坚持从严执法、柔性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百姓健康和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做新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我所查办的《某诊所未按规定保管中药饮片案》继获得2023年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后被编入《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汇编》(2024年4月)。6月,《某公共场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被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评为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后,12月又被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评为公共场所监督优秀案例。查办报送的《某口腔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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