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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7 09:27
单位名称 定边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用人单位职工提供工伤保险相关服务。工伤保险登记、基金征缴、工伤认定、支付;伤残、工亡待遇审核及支付。
住所 定边县西环路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陈月师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07万元 28.2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主管局领导的细心指导下,统一思想,通力合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申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工伤保险共有3309家单位参保,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33家参保,外地企业(含非定边注册的省内企业)共402家参保,定边县内注册参保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共2907家参保,共参保59635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5280人,外地企业参保6960人,定边县内注册单位共参保52675人。(二)工伤认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0〕258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为确保工伤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工伤保险成立工伤认定领导小组,每一批工伤案件先由我中心上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再进行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公平公正做出正确结论。工伤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伤认定流程,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详细告知所需材料清单,方便申请人提交,收到材料后,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简化工作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简单、方便的贴心服务。我中心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分管领导批示,调查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采取实地调查、调取现场监控、询问现场人员事发经过等多种方式,遇有重大事故我中心主要领导带队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查看,确保工伤案件的真实性。责成专人管理归纳每起工伤案件档案,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有效确保了案卷的妥善保管。本年度共做出工伤认定决定573起,其中不予认定5起,接到工伤认定行政诉讼6起,败诉1起,行政复议2起,全部维持了结论。(三)伤残鉴定工作。2024年收到初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14人,其中个人申请12人,已鉴定346人,已上报未鉴定材料53人,自愿放弃劳动能力鉴定15人,送达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346份,送达回证346份(其中1级1人,2级1人,3级1人,5级3人,7级10人,8级31人,9级108人,10级177人,无等级13人,暂不评定1人)。全部按时效上报市中心并按时送达回证至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四)待遇审核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日,共核算医疗费410人次,金额5169118万元,伙食补助300人次,16152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7人次,16141049.03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62人次,15662334.2元;康复费10人次,1112970.31元;配置辅助器具16人次,52354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人次,20023640元;丧葬补助金20人次,906590元;至今为止共有1-4级长期待遇29人次,2024年发放伤残津贴共计1286609.13元,护理费630409.2元,供养亲属124人,抚恤金2122302.03元。(其中2024年新上1-4级伤残人员:2人,新增工亡供养亲属25人)共计63740082.4元。待遇审核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陕人社发【2024】15号文件执行,工伤医疗(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审核先由我中心待遇审核人员在工伤保险系统里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核算,核算完成后进行多级审核,分别为:初级审核核、再次复核、财务复核、主要负责人审核,领导审批,有效确保了工伤基金安全运行。(五)财务工作。截至目前,共收缴工伤保险基金3636.72万元,其中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3311.19万元;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168.23万元;行政机关缴纳工伤保险费53.12万元;个体工商户缴纳工伤保险费95.5万元;除外其他单位缴纳8.6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7007.76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79.64万元;伤残津贴134.85万元;护理费65.31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199.5万元;丧葬补助金99.76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214.33万元;住院伙食补助15.49万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835.47万元;辅助器具52.35万元;医疗费500.5万元;康复费111.29万元;(六)稽核工作。按照榆市工险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以及中心工作安排,稽核室工作汇报如下:一是结合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对我中心各业务各环节工作进行全面稽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建立相关台账,责任科室即刻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对我县所有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进行稽核,查看是否选择险种参保、选择人员参保、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存在虚构劳动关系、挂靠社保关系、代缴工伤保险和跨地区劳务派遣现象瞒报人数、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我县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工伤职工询问交流、问题反馈等方式;对制度流程、档案管理、人员配置、住院病历、医疗票据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大额医疗费用核查,稽核室工作人员前往工伤职工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用单笔超过5万元的工伤医疗费票据甄别,查阅原始档案,对疑点数据认真逐一核查。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结合“春风行动”活动现场招聘会等大型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共发放工伤保险知识手册2000余份、《工伤保险条例》1000多份、宣传包500多个、悬挂宣传标语6幅,现场接受咨询6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借助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讲工伤保险法律法规,通过定边人社微信公众号发表多篇文章,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通过“下基层、进企业、察民情、释民惑、解民忧”主题宣传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确保他们在生活中了解政策、知晓权益、增强法律意识。四是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工伤认定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工伤认定“快结快办”。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如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监控视频清楚的事故,可在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自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现已“快结快办”出具工伤认定决定8起,让受伤职工切实感受到“工伤无情人有情”。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我县工伤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信任,但我们充分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学习抓得不够紧。中心整体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还有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缺乏系统性,有待于通过深入的学习来全面提高。二是随着参保范围的不断扩大,工伤事故率逐年增高,一般工伤事故调查率有待提高。整改措施:一是借助教育日和干部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新思想、新政策、新业务,不断强化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确保工伤保险事业的稳步发展;二是强大事故调查队伍,由原来一组增加为两组,确保重大事故核实率百分之百,一般事故核实率百分之八十以上。四、下年度工作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促使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1、抓好参保扩面。依托应急局、住建局、劳动监察等部门单位,形成扩面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参保扩面工作的整体推进,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做好工伤调查。严格按照现场勘查、影像备案、事故登记留档,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好谈话笔录,按规定时效报送县局审核认定,确保了工伤认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严格基金支付。对每一个报销凭据,认真审核,对每起工伤事故都建立档案,进一步规范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确保基金支出真实合法。4、持续开展社保领域整治工作:继续加强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自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巩固成果。5、强化自身建设。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工伤保险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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