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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4 15:42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及待遇发放。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关系转移接续。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厦8楼811室
法定代表人 闫飞
开办资金 23.7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99万元 20.2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来,我单位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制度建设日趋完善。紧紧抓住健全制度、完善流程这一关键,制定实施《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评机制》《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数据数据稽核规则》。落实社区、街道、区经办中心三级业务联办联审工作机制,做到初审与复核分离、业务与财务分离,重要业务办理主要领导审批授权,内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结合社保领域集中问题整治,与多地养老经办机构、辖区公安机关、医保扶贫机构、民政老龄机构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全年共对9名业务骨干进行了轮岗交流。(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严格按照中、省、市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要求,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在提速便民上做“加法”。围绕“高龄、重病、残疾、孤寡、空巢以及无智能手机”等多种老年特殊群体建立服务台账,详细登记服务对象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认证时间等重要信息,及时制定《街道办经办业务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经办服务水平。目前“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认证”5项业务不出社区就能办理。“参保关系转移、中断缴费恢复、个人资助办理、丧葬费领取、信息变更复核”等业务均能做到一次性办结。(三)风险把控逐步增强。长期以来我们将队伍约束管理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严把“思想教育关、制度建设关、业务经办关、监督检查关”以正面典型经验和反面案例为牵引,优化经办规程,狠抓账户监管、严格审核待遇、强化系统运维,确保业务经办、数据审核、待遇发放等环节全流程高效精准,经过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基金安全红线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全年开展警示教育18次、集中观看警示录像7次。年初,新成立信息科工作开展顺畅,有效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不流失。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保险体量持续增大。自7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196元/月调升至216元/月。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5494人,新增参保711人,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7.57万人次,发放养老金8800.64万元,自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从400元/月提高至460元/月,截止目前,累计发放被征地补贴18万人次,发放金额8661.43万元,特殊军龄工龄补贴累计发放5.45万人次,发放金额569.39万元。丧葬费及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145.4万元。(二)政策宣传精准到位。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全方位宣传,线上利用微信群、视频号发布简洁宣传视频,线下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册、入户走访等方式,将工作的触角延伸至农家小院,把服务的窗口前置到小区门口。今年以来,累计宣传1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礼品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立足让政策宣传多跑路、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原则,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和解答,系列亲民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对照上级人社部门的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履行改革大背景下养老机构使命需要,整体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主要体现为:一是基层经办力量相对薄弱。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量不断增大,个别街道、社区等基层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一直处于低水平徘徊,特别是经办力量薄弱的问题尤为突出,目前仅部分基层单位能够保证经办人员常年在位,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经办人员不在少数,加上频繁岗位变动导致基层经办人员操作不熟练、工作效率较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因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医保机构、城镇职工养老机构等单位隶属关系问题,导致信息定期共享困难,经常出现一些信息反复核对仍有出入。死亡人员丧葬费领取、跨龄老人加发养老金、疑点人员信息核查等业务工作花费了经办人员大量时间精力,急需建立完善固定信息共享机制。四、整改措施。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内控管理培训,不断提升社保经办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经办服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等举措,建议上级为街道办增加1至2名专职经办人员的同时为基层经办人员增设岗位津贴,充实经办人员力量,确保养老经办和风险防控工作高质量发展。疏通与医疗、就业、卫健、民政、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的堵点,找准制约各部门之间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的难点,打破信息壁垒、降低数据共享门槛,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高速公路,节约经办成本和时间成本,减少人为干预比对结果的可能,完成闭环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五、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重要民生载体,继续规范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举措,健全体制机制,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新的赶考路上勇毅前行,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再创新的辉煌,具体做好4项工作。(一)持续政策宣传增强积极性。结合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和基本养老金调升等时机,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制作群众喜闻乐见、通俗生动的动画宣传视频,在辖区公共交通、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活动中心等处滚动播放,在商场重要入出口、大型市场内部、庙会集市期间、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地设摊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数据找人,精准聚焦未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和低档次缴费人员,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宣传,让参保人充分了解政策,提高宣传精准性和有效性。(二)健全政策机制增强持续性。强化保障事项,丰富稽核手段,制定健全经费保障、基金财务、信息数据、内控稽核、档案资料等管理机制,配备专职的内审稽核员,创新开展内部控制、稽查稽核工作,坚持初审、复核、终审程序,基金支出、信息权限、报表统计等工作实行主要领导审批授权制,真正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经过不断的运行完善,真正形成一套健全、安全、稳定的制度体系,守紧兜牢城乡居民的养老钱、保命钱。(三)优化经办服务增强便捷性。三分政策,七分经办,力争研究出台更多便民措施,让居民养老经办服务更高效、便捷和温馨。完善以“网上经办大厅+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满足群众养老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需求。推出参保群众办理线下业务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次要资料欠缺,可进行容缺受理。优化中心设施布局,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全程导办,努力以经办人的“辛勤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四)强化基金监管增强安全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持经办、审核、审批分离程序,确保每笔支出都有根有据、合规合法。坚持无政策不审批待遇、无审批不支出待遇,定期与银行、财政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票据、财务凭证缴销、销毁审批和监督机制。完善印签管理制度,明确用途、范围和审批手续。建立基金预决算程序和审批机制,完善决算说明,按规定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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