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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3 16:52
单位名称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与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对象、住房建设规模的调查摸底和审核审定工作;负责上述房屋价格的监督与管理以及住房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住所 麟游县杜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 杨小萍
开办资金 10.8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18万元 5.22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1.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1)按照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要求及我县棚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启动实施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183户,目前已完成建筑物、附属物的丈量清单工作,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及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方案正在进一步优化,预计2025年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2)深入乡镇调查摸底,在崔木镇、招贤镇、丈八镇等镇确定拆迁户200套,经与市房屋征收中心协商,计划将2012年200套棚改任务替换实施,目前项目已实施完工88套,项目替换报告已上报市房屋征收中心待批。2.加快推进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指导5个镇加快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目前招贤镇、常丰、丈八、酒房镇已竣工并交付入住。崔木镇主体已完工。累计申请县财政拨付各镇项目建设资金1410.76万元。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竣工。(1)负责实施的麟游县老旧小区(文教家属楼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2)积极和相关单位对接,完成麟游县老旧小区(麒麟制药厂片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竣工结算审计等工作。(二)群腐整治工作出实招成效显著1.制定公租房政策宣传方案,对全县手机用户定向发送宣传信息7万条,坚持每月深入公租房小区及城区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入户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设置宣传展板、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公租房相关政策,累计发放宣传彩页8000份、公租房申请指南2500册、政策宣传手册2000本,让党的住房政策家喻户晓。2.制定印发《麟游县公租房违规问题排查网格化管理通知》和《公租房网格化管理通知》,明确包抓领导、责任领导、责任人,按照“楼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对3092套公租房开展多轮入户走访排查,入户排查率达到100%,累计发现公租房违规问题9个,其中:受理群众举报问题1个,办结1个,腾退住房1套;自查发现问题8个,办结8个,腾退住房8套,项县纪委移交线索4条,涉及的3名党员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公职人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住房保障管理部门1名公职人员因履职不力,县纪委已立案审查。3.联合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民政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对公租房在保家庭全面开展保障资格复审和信息比对,重点对121名公职人员资格进行了复审。4.制定《公租房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不定期会同县公安局,对公租房小区停放的高档车辆进行排查,根据车辆登记信息,以车查房,核查公租房承租家庭财产状况。5.以汉中公租房群贪窝腐事件为警示,住建局党组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对历年来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等过程性资料开展大起底,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在公租房管理关键环节违纪违规行为。6.依托公租房管理平台,全面开展信息查漏补缺,逐项目逐小区梳理房源,累计完善信息138条,清理因平台数据迁移技术问题导致错误轮候信息1698条。7.密切监控12345、麟游吧、麟游县百事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现发布公租房转租信息的个人或中介机构、网民举报的违规行为,立即开展上门入户调查取证,确保违规问题及时有效得到处置。8.对公租房实行清单式管理,逐小区、逐户建立台账,对腾退房源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9.建立周汇报月总结机制,坚持每周五、每月月末对当前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书面向市专班及县纪委报送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各类报表,为市县决策执行、强化督办、推动工作落实提供重要依据。(三)多措并举,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1.及时对公租房退出房源进行再分配。为全力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及时保障群众住有所居,按照麟游县公租房常态化受理机制,实行随时申请,一季度集中分配的原则,全年累计分两批次公开分配退出房源85套,解决了约300人的住房困难问题。2.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安居苑、怡苑小区、美尚居小区列入2024年共缔计划。我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广泛宣传惠民政策,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大力改善人居环境,12月初3个小区已验收成功。3.及时公开信息。按照省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公租房腾退房源信息、申请人员信息、分配信息及公租房政策等14项211条。4.加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全年信息平台共受理申请235户,办结235户,办结率100%。人房关联84户,更新维护信息286条,做到人房对应,账实相符,信息完整准确,为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提供了可靠信息依据。5.加强公租房日常维护及使用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维修公租房屋面1处,维修室内暖气27户,更换暖气片7户,室内涂料粉刷4户,修缮惠茗佳园小区7号楼东侧围墙26米。对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防汛、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等工作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全面给物业公司下发通报12份,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6.持续开展公租房配建商铺出租工作。按照商铺出租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安居苑小区、怡苑小区配建35套商铺出租工作,截至目前两处商铺共出租16套,其中怡苑小区4套,安居苑小区12套。7.完成美尚居公租房项目确权登记。积极对接县审计局,完成了美尚居公租房决算审计及产权比例划分工作。8.完成崖窑公租房及商铺出售工作。积极与两亭工业园区对接,将崖窑公租房1号楼108套住宅及1-3号楼配建的11间商铺整体出售给工业园区。(四)推动保障房遗留问题处理1.是积极开展以前年度已建成保障房项目消防未验收“三年攻坚”行动,已完成项目基础资料整理并填报平台,开展专家技术服务等工作;2.是持续完善麟游县不动产“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中已处置用于移民搬迁安置房的保障房项目缺项资料的补充工作;3.持续对接解决以前年度实施保障房项目土地手续不全等遗留问题。(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2024年全年累计筹集各类资金3306.7万元。争取县财政资金1410.76万元,拨付镇区全部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争取县财政公租房管理资金30万元。收取公租房租金359.41万元,收缴率为100%。将崖窑1号楼108套公租房整体出租给经开区,收取租金453.07万元。出售两亭崖窑公租房配建商铺11套,收取房款1053.46万元。(六)积极完成两案办理工作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2件,在办理过程中,反复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实事求是进行办理答复,按时完成提案、议案答复工作,上报办理结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了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处置、管理工作,保障了公租房资产安全;常态化受理、分配公租房,简化分配程序,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小区入住率达到97%,足额收取了公租房租金;开展年审复核和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责令退出公租房,完善了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了小区综合治理和物业服务工作,使小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2、公租房配建商铺出租工作成效不够显著;3、公租房清退难度较大。(二)改进措施:1、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多措并举解决好配建商铺遗留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推进出租;3、继续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查处,修订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规范维修、维护、管理、分配、退出等工作程序。四、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全面落实省、市住房保障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继续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查处,修订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规范维修、维护、管理、分配、退出等工作程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性住房制度,确保我县保障对象住有所居,加大新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作出重大贡献。(四)下力气解决好保障性住房消防设施配备、验收、运行,工程项目备案、房产办证、上市交易等难点问题,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五)开展“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六)继续抓好驻村帮扶工作,实现乡村振兴新目标。(七)认真抓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租房乱象问题治理、反馈问题整改、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八)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为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