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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1 10:00
单位名称 武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医疗待遇保障、医保基金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离休干部待遇保障等经办工作。
住所 武功县人民西路
法定代表人 陈卉琴
开办资金 198.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8.57万元 158.46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县医保部门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努力抓好贯彻落实,完成了年初制订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情况(一)经办工作成效显著。办理异地就医零星住院报销239人次,特殊药品报销124人次,门诊慢特病居民零星报销957人次,门诊慢特病职工零星报销135人次,异地就医备案453人。鉴定通过门诊特殊病2895人次,其中居民2473人,职工422人;门诊两病认定1196人次;门诊特药申请备案506人。离休干部报销医药费用133人次,报销费用73.54万元。(二)基金安全运行平稳。按照医保管理规定,与全县23所定点医院,74所定点药店,294所村卫生室签订《2024年医保服务协议》,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以科室为单位学习《2024年医保服务协议》,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保报销金额及时审核进行月度结算并拨付基金。并以《2024年医保服务协议》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工作,1-12月份医保系统线上智能审核和协议现场检查共计扣回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基金和处理违约金525.40万元(其中,药店扣款4.56万元、医院扣款519.63万元、卫生室扣款1.21万元)。(三)组织建设提升队伍水平。根据基金监管、协议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一是重点抓好两高一部颁布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和规范县医保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水平。二是开展“科长讲政策”活动,按照计划每两周开展一次科长轮流讲解政策法规活动,特别是对新的2023版《事项清单》进行培训学习,确保执行准确到位,同时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各项经办事项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使用,提升全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政策监督水平。三是开展网格化政策宣传,以三级经办网络体系为阵地,按镇村、社区开展网格化医保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工作,提升“武功医保经办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同时,结合医保政务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对8个镇办198个行政村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及经办服务事项培训,提升镇村医保服务窗口经办帮办、代办服务能力。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按照要求积级开展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建设,组织镇、村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业务培训,推动镇、村业务经办工作开展。2024年共计支付医保结算基金13919.40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支出3913.2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支出25.29万元,公务员医疗费补助支出2.1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支出9395.50万元,生育医疗支出185.04万元,医疗救助支出398.26万元。存在问题1.日常协议管理力量不足。医保日常监督管理队伍专业化不强,尤其在信息化和大数据筛查方面人才短缺,监管人员力量不足,不能达到预期的全覆盖监管目标。2.强化医保系统实用功能。一是无法满足医保数据统计分析需要。二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后不能及时得到回复或解决。整改措施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医保专家库开展医保相关监管活动。积极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政策层面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工作,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力度,加大两定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指导,推动医保工作开展。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助力居民参保征缴。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工作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灵活多样的宣传政策,印制宣传彩页、海报等,采取线上线下服务,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突出门诊特殊病即时鉴定、职工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等医保新政策,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政策知晓率,让群众感受到医保政策的好处,促进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二)强化政治业务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建设,加强医疗、财会、法律、统计、计算机等方面知识学习。开展科长讲政策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能力水平和专业素质。同时,加强镇村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和经办队伍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能力,树立医保服务新形象。(三)加强业务数据分析,指导日常基金监管。强化县内基金业务运行分析和使用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分析对医保基金日常管理支撑指导作用。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同比、同期对比分析情况,有针对的开县内定点医药机构日常业务指导和协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和工作水平。(四)坚持协议首管责任,持续打击欺诈骗保。监督引导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主动作为,抓好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自查自纠,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服务协议》管理,依规开展日常核查、专项检查、智能审核、专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年度核查覆盖率达到100%。强化DRG支付数据管理,严把数据质控和审核监管出口关,提升医保基金协议管理精细化水平。(五)按照全市统筹安排,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全市“总量控制下复合式”结算模式要求,依据《咸阳市DRG经办管理规程》,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基础上,切实提升结算清单填报、上传规范化水平。加强经办数据质量管理,实现经办业务编码全量维护、同步更新,确保经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推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DRG方式改革。(六)强化医保学习医保经办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干部职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落实“三个服务”,聚焦职工医保门诊共济、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重特大疾病和医疗救助、DRG支付方式改革等医保新政策内容,针对业务弱项和能力短板,分级分类开展各类经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医保经办业务指导,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干部上讲台、科长讲政策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能力水平和专业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经办队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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