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商洛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参保对象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失业保险经办;工伤保险经办。 | |
住所 | 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东段20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洁 | |
开办资金 | 16.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8.35万元 | 165.6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扩面扎实推进。2024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43万人(其中:建筑业参保单位43个,参保人数3819人),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目标任务16.39万人的100.24%;全市失业保险参保13.74万人,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目标任务13.69万人的100.36%。2.工伤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2024年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5595.83万元,支付各项工伤待遇7918.79万元,其中:工伤医疗费领取495人次,拨付771.57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领取393人次,拨付待遇24.31万元;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领取2人,拨付140.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58人,拨付412.95万元;伤残津贴领取533人次,拨付371.56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取186人次,拨付986万元;生活护理费领取111人,拨付76.88万元;配置辅助器具费领取4人次,拨付6.2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领取45人次,拨付4465.44万元;丧葬补助金领取45人次,拨付203.82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1444人次,拨付599.92万元。2024年共征收失业保险基金6946.54万元,支付各项失业保险基本待遇1088.7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领取人数5294人次,拨付977.95万元;农名工一次性生活补助39人次,拨付30.99万元;为失业人员交医疗保险费1835人次,拨付69.74万元;技能提升补贴56人次,拨付8.75万元;物价补贴454人次,拨付1.36万元),分三批次拨付稳岗返还1238.08万元。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有力保障和维护了相关工伤(亡)、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相关权益,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维护社会稳定。3.及时落实社会保险稳岗返企政策。2024年稳岗返还工作实施中,继续大力推广“免申即享”,推广“社银直连”的精准发放模式,将依法参保、缴费年限、裁员率等申领条件转化为技术参数,通过系统信息对比,将单位基本信息、返还金额、账户等推送给参保单位确认,市县区经办机构初审、复审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无异议,按流程拨付基金,实现精准安全快捷发放。2024年全市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共716户,分三批次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238.08万元,惠及37958名职工。4.积极落实降费提待政策。失业保险征缴费率继续执行现行最低费率1%,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5月起,执行提高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二类区为1845元/人/月,三类区为1755元/人/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断扩大失业保险金使用范围,按时支付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生育补贴、免费职业培训补贴、丧葬补助等待遇。工伤保险继续执行八类浮动费率政策,逐年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的标准,落实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政策。5.继续做好社保征缴主体移交。在金税系统建设完成之前,工伤失业保险费的核定征缴工作仍由市县经办机构承担。为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社保费征收“统模式”工作提供真实有效数据,市社保局对部省反馈数据进行清洗核对,分两批次共清洗工伤失业保险问题数据21900余条。6.突出稽核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一是积极开展核查市本级用人单位规范参加社会保险专项行动。9月4日起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了核查用人单位规范参加社会保险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初始阶段,工伤、失业保险两业务科室通过对社会保险系统中参保数据的提取、比对、核查,发现28个单位存在违规现象,违规情形均为“已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失业保险”。制定并印发《关于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限各违规单位于30个工作日内(即11月4日前)前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前期数据比对筛查出的28个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6个,经电话询问、系统再次核实确定已参加失业保险单位2个,即本次专项行动需整改单位为20个。截止11月29日18时已发放《关于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19份,余1个单位(陕西华海舟建筑公司)至今仍未领取,负责人称该单位已破产。截止目前已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单位12个。二是积极开展疑点数据排查,印发《商洛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关于退还违规工伤失业待遇的通知书》7份,追回3人共计21546元。联合财务科、失业科工作人员上门追回审计反馈跨地市交叉领取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1人1665元。严格履行稽核程序,认真开展日常稽核,及时沟通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双月调度报告、疑点数据核查,以及各项数据统计表的上报工作。三是认真核查工伤科提供的3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342013.14元。7.深入开展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分析研判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深入学习典型社保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例,剖析风险点、政策规定、案发原因、防控意见,反省自身问题和短板弱项;深入开展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提升经办服务质效。一是健全完善基金财务制度。结合社保经办基金财务工作,确保经办财务人员要岗位分工合理严密,层层审核,主动形成拨付对账内外大小两个闭环,对账办法实施运行后,一定会打破原有四方征收数据不平的困惑,解除人社、税务、财政、人行、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对账压力,提高多部门工作效率,确保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促进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健康的发展。二是转换经办服务思路,充分运用“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项行动作为工作抓手,政策找人、将服务送上门,通过群消息、短信息精准推送,全年全市经办机构现场宣传政策16场次,到企业宣讲40余场次、惠及参保职工和群众3万余名。三是建章立制,推动基金规范管理。以行风建设“12333”为契机,制定修改印发《诚信服务承诺》《办事指引》《九项要求》《正负面清单》等规章制度,全体职工签订《行风建设“我承诺我践行”诚信服务承诺书》,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规矩,确保社保服务切实转变和提升。截止10月底,共制定了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市社保局工伤失业保险基金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二、存在问题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大。我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金额逐年上涨,工伤保险基金已严重入不敷出。2021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879.79万元。2022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955万元。经省级统筹后,2023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814余万元,2024年支出7876万元,现已经超支2360万元。2.辖区内劳务派遣管理难度加大。我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涉及面宽,管理难度大。存在个别劳务派遣单位对异地派遣用工未能严格执行属地参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经办机构对待遇拨付调查核实工作存在困难,对社保基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3.全市经办机构普遍存在经办力量不足。因机构改革客观原因,经办人员不够。在失业保险经办系统中严格执行经办权限分设制度,安全员、管理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担任,且每人只能有一个角色,所有业务办理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个别县经办机构仅有一名从事失业保险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4.业务培训少,政策把握不准。近几年由于疫情影响,几乎没有进行中心业务培训,前往县区和企业调研不够多,县区工作人员变动较大,沟通不畅通、业务不熟练。5.工伤失业保险扩面参保难度加大。辖区企业经营困难,规模以上企业较少,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每年新增参保项目和人员有限,导致扩面工作推进难度加大,增长幅度放缓。6.失业保险新系统上线数据治理工作量大,难度大。目前省社保局反馈我市失业保险数据治理共十一类102807条信息,在新系统上线前必须完成这些信息的更改完善工作,一方面由于旧系统权限限制,许多信息必须由省网络公司从后台修改,比如系统中现有45839人参保时间为1900年等。另一方面许多企事业单位不配合,不及时提供本单位和参保职工变更后的正确信息,这些都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7.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与公安、民政、法院、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共享机制未完全建立起来。导致多方信息不对称,信息系统更新缓慢,互相传输滞后,核查工作推进难度大,容易产生疑点数据。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失业保险扩面工作;二是继续加强矿山高危行业工伤失业保险扩面,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参保最低缴费基数,加强对《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的宣传;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调研,扩大保障范围,到企业了解具体情况和困难,送政策上门,为参保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切实维护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以《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为依据,加快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贯彻实施,依托行政监察执法部门,加大基金的稽核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各种欺诈、骗保、重复领取待遇行为,确保基金安全。3.持续推进工伤失业保险新系统上线工作,确保运行平稳。严格按照省社保局工作要求,集中做好工伤失业保险信息数据治理工作,为新的信息平台上线做好充分准备。积极与公安、民政、法院、税务等相关部门针对工伤保险网络信息化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合作沟通,并及时与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联系,做好系统网络运行维护,完善软件功能,解决新系统上线后出现的问题,保证工作稳步推进。加强“一网通办”力度,在法治和制度的保障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4.强化基金稽核,促进工作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稽核行为,把稽核工作渗透到参保缴纳、待遇审核和日常监管等环节中,继续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切实确保稽核工作顺利开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21年07月29日至2027年03月31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