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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潼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2-10 15:03
单位名称
潼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设广告、乱停乱放、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的行政执法。
住所
潼关县尚德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
张江帆
开办资金
13.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24万元
11.0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中共潼关县委办公室、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潼办字〔2024〕38号)、潼关县委编办《关于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更名的通知》(潼编发〔2024〕28号)文件要求,2024年6月4日单位名称申请变更为潼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潼关县城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整治。为强化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环境秩序管理,执法大队多次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对城区内出店经营、乱摆摊点、乱贴乱画、私拉乱挂等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了整治。近期又对步行街、民生街等主干街道进行大整治,清理所有流动摊贩,治理步行街内所有出店经营,对步行街晚上餐饮摊贩进行清理并劝导进入市场。(二)户外广告整治。对管辖县城内各类违规、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三)车辆乱停乱放治理。按照局工作安排,执法大队开展了城区交通环境秩序百日大整治活动,坚持每天早7点至晚10点不间断巡查,同时配合交警、市管局、城关街道办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道沿以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建筑工地7个,督促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仪及视频监控并与我局智慧城管系统联网,加强对对扬尘治理不达标在建工地的监。(五)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偷倒”的工作原则,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在夜间偷倒高发时段,组织人员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沿途抛洒、带泥上路、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乱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六)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各类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督促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今年,共整治出店经营320余起,乱摆摊点1350余起,乱堆乱放95起,私拉乱挂60起,占道堆放垃圾20余起,下发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45份,暂扣违规经营物品45件、违规经营车辆10辆,规范集中管理季节性流动摊贩20次;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10余起,现已全部拆除,违规设置广告牌10起,已全部整改。责令更换破损门头13处,对店铺的灯箱广告进行整治,执法拆除取缔灯箱广告7家,拆除横幅190余条,拆除效果差的软布喷绘招牌20余块;整治非机动车乱停放1800余起;对扬尘治理不达标工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责令停工通知书2份,行政处罚立案2起,共计处罚8万元;渣土车违规拉运行政处罚立案1起,共计处罚10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我局正式执法人员大多数为退伍军人,还有很多协勤人员,这些人员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对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法律知识掌握不熟练,导致在执法过程中不严谨,有些执法人员未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二)整改措施。利用春训、集中培训等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切实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道德意识和文明素养。努力增强全社会各阶层全员参与城市管理的行动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二)继续强化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商砼站、渣土车运营扬尘防控“6个100%”措施和餐饮油烟治理,坚决打击乱倒垃圾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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