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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略阳县植保植检站)

发布时间: 2025-02-08 15:18
单位名称 略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略阳县植保植检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监督执法、抽样检测检验、准出监管及投诉受理;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预警、防治技术指导,植物检疫,农药监管及投诉受理。
住所 略阳县东关
法定代表人 苟玉斌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0.78万元 100.0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4年业务工作情况(一)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序开展。一是严格行政审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整顿,从2017年的71家规范到目前的23家,全面落实农(兽)药经营告知、实名购买制度和禁限用农(兽)药有关规定。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全面加强与县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采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单一联合方式或多部门集体联合的方式进行,实现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三是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假劣农药违法经营行为,使农药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联合开展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1次监督抽查,抽检样品18批次,合格率100%。(二)强化农产品例行监测,质量安全风险实现有效防控。一是高质量完成农产品监测任务。对县域蔬菜、瓜果、食用菌、乌鸡、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实行8:2比例严格按照抽样与检测标准全面开展例行监测。1-12月共抽检农产品样品1924个批次,其中定性检测样品1682批次、定量检测样品242批次,合格率均为99.95%。二是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成效显著。重点从建立台账、宣传培训、风险监测、检打联动、绿色防控基地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全年共张贴、分发宣传资料600余份,发表宣传报道3篇。开展豇豆专项风险监测6次,抽检样品48批次56个样品,合格率100%;联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监督抽查1次,抽检样品18批次,合格率100%。三是完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回头看”评估。2024年6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来我县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回头看”交叉评估工作(陕西共抽取柞水县、略阳县、洛川县3个县),专家组对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情况、“双认证”考核县级质检机构能力保持和作用发挥情况,通过现场调研评估给出满意结果。四是实验室能力验证顺利完成。对实验室设备进行了全面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检测技能培训,20个参数通过首测满意结果。五是完成食用农产品“三年行动”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交叉检查。按照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整治产品“三棵菜”(豇豆、芹菜、韭菜)、“一只鸡”(乌鸡)、“一枚蛋”(鸡蛋)、肉牛、肉羊整治情况及农安县考评内容全面开展了自查与印证资料收集归档,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经检查组现场考评,得分99.5分,为全县食用农产品“三年行动”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效巩固交上了满意答卷。(三)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略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和监管责任清单“一名录一清单”,实现了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完成了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重点任务。持续加大实验室建设投入,2024年新增农(兽)药残留智能分析仪5台,实验室辅助设备5台套。加强监测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培训12场80人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四)农产品品牌创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农业品牌认证工作稳步开展。2024年绿色有机获证产品共计13个,其中有机食品8个,绿色食品5个,超额完成了五个农业中有机农业和市中心下达的相关考核任务。新申报绿色食品4个,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略阳香菇),申报了略阳乌鸡区域公用品牌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二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落地实施。略阳乌鸡省市地方标准,食用菌、蜂蜜、特色水果、干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已全部得到推广应用,先后印制各类标准、技术规程1600余份下发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全年完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2家。三是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增加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全年购买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打码机45台,开展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系统使用培训70人次。全年我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共计使用50482张,其中通过智能系统打印的二维码粘贴式合格证28052张,手写纸质合格证22430张,使用产品共计242.1吨。(五)强化宣传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农检工作人员利用抽样和检查机会深入生产经营现场,大力开展农(兽)药安全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农(兽)药安全使用告知书及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兽)药安全使用告知率得到大幅提高,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18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衔接与落实,夯实了生产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和行政行业部门依法依规监管责任。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是保障公众健康。去年我中心完成农产品检测样本量达1924批次,涵盖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多个品类。通过精准检测,有效防止了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了居民餐桌安全。二是提升农业产业形象。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检测流程,引导23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管控体系。金家河镇寒峰村、天台村的蔬菜、水果凭借优质检测报告,成功进入县城超市,带动了当地绿色农业发展。三是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者信心。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消费者能够直观了解市场上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状况,增强了对本地农产品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放心消费的信心。2024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良好态势,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达到了预定工作目标,有效排除了安全风险隐患。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全县监管体系虽已建立,但部分环节薄弱,尤以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较为突出,镇(街道)监管能力不足,人员匮乏。二是检测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升,检验检测设备不能满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有待加强,干部群众的农产品安全意识有待提升。2.改进措施:一是在原有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实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翻倍目标。二是加强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开展兽残定量检测资质认定与种植业检测参数扩项,购置兽残检验检测设备1台套。三是以村为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宣传单和集中培训教育等方式持续强化宣传培训质量,提升干部群众的农产品安全意识,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推进我县两品一标工作。计划2025年新申报绿色食品不少于2个,创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个,新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升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率及使用量,实现2025年合格证使用量不低于5.5万张。(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积极争取资金,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网格地图、区域网格、人员网格、监管对象、示范单位、最新动态、行业规范、监管情况、检测情况、媒体播放”智能模块应用,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员,全域,全程,全民”共管模式。(三)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广,夯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鼓励具备实力的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的落地应用,示范带动农业生产标准化发展。加强与市场监管、种子、畜牧、植保、农技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参与,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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