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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5-01-24 14:51
单位名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消费者投诉受理; 消费者诉讼支持; 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消费者信息服务;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
住所 西安市高新一路6号前进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渭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36万元 0.2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开展情况(一)认真搞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15”当天,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消法》和《陕西省消保条例》。在物流市场、二手车市场、汽车4S店、出租车顶灯等市场和企业采用LED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页、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数字消费实用手册》等宣传册广泛宣传。“3.15”宣传活动期间,共在2000块公交车停靠点设立宣传图片,3000余辆公交车后LED屏及15000余辆出租车车顶灯发布公益广告1000万条次,悬挂横幅及LED滚动屏100余个,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待咨询300余人次。(二)落实市局重点工作1.参加了2024年5月15日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举办的对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工作站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大会,消协双生分会李英军荣获先进工作者。2.为落实市局文件精神,畅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部署各市场监管所督促辖区企业设立了30家消费维权服务站,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并组织召开了双生分局消费维权工作推进会暨消费维权服务站业务培训会。二、取得的社会效益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科持续的消费环境。联合双生分局基层市场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72件,办结23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万余元。三、存在问题个别人员对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项新型消费层出不穷,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个别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不足。四、下一步打算(一)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消法》、《消法实施条例》以及《陕西省消保条例》,树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服务。(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配合市消协继续开展西安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力争今年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