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渭南市临渭区动物卫生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全区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区兽医监管;负责辖区兽药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负责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负责检疫监督有关票、证、章的管理和发放。 | |
住所 | 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2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军明 | |
开办资金 | 15.52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79万元 | 12.5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渭南市临渭区动物卫生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贯彻各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公示如下:一、认真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1、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规模养殖场做好生物安全防控及养殖档案建立。一是对养殖场做好兽用抗菌抗生素及休药期整治工作;二是指导规模场全面做好养殖档案;三是严格做好养殖场备案日常监管工作。对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规模养殖场检查10次,出动监管人员30余人次。2、做好屠宰场检疫及监管工作,确保上市动物产品安全。2024年9月,对巴邑王定点屠宰场、东迎定点屠宰检疫工作进行全面接管,加强屠宰检疫工作力度。2024年共屠宰生猪37780头,牛3411头,按屠宰动物数量比例抽检“瘦肉精”猪共了2415头,兽药残留共抽检了333头,“瘦肉精”牛共抽检了190头,兽药残留共抽检了190头,抽检牲畜全部阴性。2024年检查定点屠宰场12次,出动人员36人次,确保了我辖区内动物产品质量安全。3、继续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我区。一是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拉起防止疫情传入屏障;二是全面加强屠宰检疫监管,杜绝疫情传入传出。三是加强生猪牛羊经纪贩运人和拉运车辆管理备案工作。截止2024年12月,全区共有备案畜禽经纪贩运人5人,生猪、牛羊、禽类等运输车辆102辆。4、加强兽药、饲料管理,净化投入品市场。强化饲料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2024年对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4次,出动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23家兽药饲料门店,检查6次,出动人员25人次5、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鲜乳运输环节的管理,对奶牛养殖小区及鲜奶运输车辆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2024年对18个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6次,出动人员20人次。同时配合省部完成了全年生鲜乳抽检任务。6、加大动物诊疗场所监管力度。对辖区动物诊疗机构的许可条件、执业兽医师注册、兽药使用、开具处方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了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高了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服务水平。2024年日常监督检查辖区内动物诊疗门店监督检查5次,出动人员15人次。7、扎实开展产地检疫和落地报检工作。加强报检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检疫工作,督促车辆做好消毒,认真查看车辆备案、养殖场备案和经纪人备案,积极开展落地报检宣传,增强养殖户落地报检意识。在2024年日常监管工作中共发现涉嫌未落地报检案件20起,已按照程序移交临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查处。2024年产地检疫商品猪196090头、仔猪427637头,种猪6780头,牛3534头,羊693只,禽类644870羽。8、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确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规范处理。加大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屠宰场或货主落实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9、加强动物调运监管,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票证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票证章的管理,建立“专人、专库、专账”管理制度,严格领用、保管、发放和回收程序,确保了证章标志的合法使用。在2024年日常监管工作中共发现涉嫌动物运输未到目的地案件1起,涉嫌一车两证案件1起,均已按照程序移交临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查处。10、认真开展动物防疫集中清洗消毒专项行动。根据上级安排,共指导消毒清洗10家规模养殖场,2家屠宰场,1家饲料场,30余辆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2024年,区动物卫生工作站全体职工共同努力,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动物屠宰和产地检疫为基础,以动物卫生日常监管工作为重点,以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安全为目的,深化产地检疫,加强运输环节监督,强化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全市人民食肉安全且有保障。通过对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减少了各类传染疫病的发生,使得养殖户减少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提高经济效益500余万元。通过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减少了养殖户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提高经济效益200余万元,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同时增加了奶农收入。通过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对查处的假冒、伪劣、过期兽药饲料及时进行了处理,减少养殖户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提高经济效益可达300余万元。2024年通过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时杜绝各类违法事件发生和流行,有效规避违法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可估量。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1、动物调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运人员动物防疫意识不强,动物检疫依旧存在漏检现象,畜禽调运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强化调运队伍的管理,增强防检意识,做好对从事动物收购、贩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拉运车辆的备案管理工作。2、动物落地报工作落实不到位。养殖户申报产地检疫意识不强,检疫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个别检疫人员认识不到位,产地检疫操作过程不规范。针对问题,我们将加大街镇官方兽医人员及畜牧养殖人员的宣传,增强对动物产地检疫社会作用认识,强化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规范记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动物产地检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努力提高动物卫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相关部门对官方兽医的要求,全面提高动物卫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理论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官方兽医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等,从而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队伍。2、加强动物屠宰检疫与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牛羊屠宰检疫规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关规程进行屠宰检疫、落地报检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规定督促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药残和非洲猪瘟按比例抽检工作,切实把好入场查验关、检疫申报关、宰前检验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无害化处理关,规范检疫出证行为,确保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3、继续加强兽药经营门店、饲料厂、动物诊疗场所、生鲜乳收购站等日常监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的检查频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兽药、饲料、诊疗场所、生鲜乳收购服务工作有新提高,同时配合省市各级做好饲料、生鲜乳、蛋、肉的抽检检测工作。4、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重点在生猪调运环节、屠宰环节、产地检疫环节、养殖场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指导辖区内街镇加强落地报检工作,密切关注调入区内生猪动态,坚决杜绝应检未检生猪进入我区。坚决杜绝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区。5、继续做好街镇动物检疫规范化创建工作,对检疫申报点进行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动物检疫申报点统一风格、统一制度、统一记录、统一设施设备,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宣传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及动物卫生技术指导,提升一线检疫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6、继续做好全区内生猪、牛羊、禽类等运输车辆备案及经纪人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要求查验承运人提交材料,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严格现场检查等程序,审核合格的发放备案证并按规定要求填写运输台账。同时加大对经纪人的备案管理并与经纪人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强化经纪人主体责任。7、继续做好我区动物B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试点工作,提升动物检疫信息化水平,加快构建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管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