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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环境监测站
蒲城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1-21 16:31
单位名称
蒲城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监测及酸雨监测、工业污染源监测等专项监测。
住所
蒲城县城关镇东风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王智军
开办资金
264.3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0.59万元
321.3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规范使用印章、证书。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蒲城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按照年初的目标任务和制定的监测工作计划,2024年我站扎实开展了各类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完成了:﹙1﹚常规性监测:地表水的(1次/单月,共6次),取得监测数据500余个;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及袁家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次/季度,共4次)取得监测数据1800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1次/季度,共4次)取得监测数据886个;功能区的噪声监测(1次/季度,共4次)取得监测数据3225个;交通环境噪声(1次/单月,共6次)取得监测数据315个;环境网格噪声监测(1次/年,共1次)取得监测数据1040个;降尘监测(1次/月,共12次)取得监测数据24个;﹙2﹚执法性监测:污染源执法性监测(15家)取得监测数据425个;白庙和晋城出境断面监测(1次/月,共12次)取得监测数据72个;土壤企业执法性监测(11家)取得监测数据285个;非道路机动车抽测300余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及编码登记80余辆;机动车检测200余辆。并将所获得各类有效监测数据保存并及时、准确上报和传输,为我县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保障。二、社会效益情况1、根据《检验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全年监测工作任务,所取得的监测数据,为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我县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2、根据全年监测工作任务安排,我站为了提高质量体系运行的质量,5月份完成了个人上岗证考核,4名同志取得了16个项目能力资质;8、12月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9月份通过了市级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基本满意;全年先后参加省市环境局、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质控考核3次,取得满意成绩;内部络培训和答题10次。3、按照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考核要求,配合各镇办对我县镇区16座空气自动监测站站点进行了一季度一次巡检,对站点基础保障进行了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站点督促镇办进行了整改,为我县严格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了保障。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工作不够深入,学习时间不够,不能灵活做事,对专业知识掌握不深,虽对日常基础工作比较熟练,但严格对照规范仍不够细致,多为急用先学,存在学习上时紧时松的现象,不够系统全面。2、对自己要求不严,对自身要求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够创新,工作上不够大胆,缺乏亮点。3、工作部署存在问题,不能够系统性地规划安排近期的日常工作。整改措施:1、监测站根据全年任务安排和质量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补充评审》及管理体系文件学习,熟悉掌握新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及时做到体系转版,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2、加强监测站的内部管理,加大对人员的宣贯培训力度,加强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质控室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条件与控制进行定期检查,先后完成省市部门质控考核3次,取得满意成绩,进一步规范操作,保障我站监测分析工作能力有序提升,确保具有与其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能力。3、协同公安交警、运管,成立专门的非道路机械、机动车车辆检测小组。由专人负责,建立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系统管理制度,定期完成全县非道路移动车辆和重型机械的年检检测任务,淘汰一批国一及超排的违法车辆,为蒲城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提升提供有力的保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我站2025年度监测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工作。2、参与市局组织的业务技能下乡帮扶工作,提高监测工作能力的熟练程度。3、按照省市工作任务安排,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常规性监测、执法性监测、空气自动站基础保障工作等。5、完成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达的能力验证考核。6、抓好监测站日常管理工作,按时按点的完成2025年的各类监测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到2029年2月2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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