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潼关县湿地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做好潼关县湿地保护工作 | |
住所 | 潼关县鸿乔小区国有林场1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鹏 | |
开办资金 | 10.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潼关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3.3万元 | 31.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以湿地资源保护为主线,以湿地公园建设为重点,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快陕西潼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一是加强湿地公园内业整理工作进度。二是坚持做好日常巡护工作,确保巡护情况落到实处。三是按照湿地公园验收任务单,逐项开展、落实。(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1.落实“世界湿地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3个,发放湿地宣传围裙、年画、纸杯等宣传品2万余件(套)。在全县范围形成了“爱护湿地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展板宣传、发放倡议书以及宣传品等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向广大群众现场宣讲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5千余份,发放湿地宣传围裙、纸杯等宣传品1万余件。(三)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工作1.对野生动物人工驯养林麝场所实行严格监管。要求各养殖企业日常做好饲养、繁育、消杀等各项台账记录,并每日工作群内上报存栏情况,现全县林麝存栏量492头。2.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日常测报工作。采用零报告制度,确保不出现一起漏报事故,有效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3.今年以来,开展了3次秦岭区域“两乱”排查工作。联合市管局、公安局集中开展了“网盾行动”、“冬春行动”、“清风行动2024”“网盾行动2024”“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清查酒店、饭店15家,农家乐3家,药店5家,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4家。4.野生动物救助。先后救助黄雀、猫头鹰、斑鸠、环颈雉等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助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救助的能力,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坚持保护与救助并重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活动。(四)湿地保护区防灭火工作1.提升站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对中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针对湿地保护区具体情况作了安排部署。进入11月份以来,湿地保护中心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湿地防灭火工作的开展情况,紧紧围绕今年防灭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中,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夯实防火责任,确保了湿地防灭火工作的平稳态势。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2.突出重点,强化管控。进入秋冬季,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我中心在重点区域落实专人看管,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坚持“两手抓”,我中心干部和湿地巡护员全员上岗、不间断开展巡查,有效降低了森林火灾的风险。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今年以来,我们加大巡查力度,通过广播、巡查车、喇叭同步进行。普及安全用火常识,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营造浓厚的防疫防火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与防火的自觉性。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推进生物多样性恢复情况建设了潼关县黄河南岸湿地生物多样性修复项目,项目地址位于陕西潼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用地约500余亩,总投资1500万元。施工标段3个工程量:1标段完成栽植乔木树种1093颗树。2标段完成木栈道基础1044米,碎石路1001米,花池锈板安装及支模,路灯基础180个,标识牌基础开挖。3标段完成施工修路2000米,土方1000立方,围栏绿网8000米,铁栏杆预埋已完成,瞭望塔铁栏杆已焊接完毕,宣传牌,警示牌,科普牌预埋件已装好,10组监控已安装完毕。项目提升改造黄河南岸湿地生物多样性,对于建设生态美丽潼关及潼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情况1、森林资源保护。制定了《潼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林业专项规划》,通过严格执法,打击盗伐滥伐行为,加强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隐患;针对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开展全面监测、检疫封锁与除治行动,防止其扩散蔓延,从而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2、湿地生态系统建设。致力于湿地保护与恢复,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限制开发活动对湿地的破坏。开展湿地生态补水、植被恢复等项目,为众多珍稀濒危物种提供适宜的栖息繁衍环境,如为大鸨、白鹭、天鹅等鸟类营造良好的湿地家园,维护生物多样性,目前,湿地公园东西长18.20千米,南北宽5.30千米,总面积1032.55公顷,湿地面积为659.81公顷,湿地率63.90%。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设备严重不足。2、专业技术力量薄弱。3、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二)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要压实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法律制度要求,强化法律宣传贯彻,不断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2.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系。结合潼关黄河湿地五区规划,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宣教区、合理开发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进行分级管理,因地制宜建设和保护好湿地资源。结合黄渭河流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以及森林城市建设,借力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3.突出湿地生态修复。要坚持统筹联动,深入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推进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因地制宜采取水体治理、环境整治、违规排污整治、岸线整治、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维护湿地生态功能,补齐湿地生态保护短板。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做好日常巡护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护湿地的积极性。(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三)严格管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坚决杜绝非法交易行为发生。(四)加大非法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湿地资源安全。(五)持续加大增资引项力度,为湿地保护和湿地公园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六)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