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武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动物卫生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对兽药的生产、销售、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等 | |
住所 | 武功县普集镇沿河路东段 | |
法定代表人 | 宁文会 | |
开办资金 | 87.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2.67万元 | 82.7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武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3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努力抓好贯彻落实,完成了年初制订各项服务保障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业务情况(一)、严格日常监管,源头把控畜产品质量安全(1)养殖场监管。2024年年初,我所分别与畜禽规模养殖场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先后对县内的畜禽养殖场先后实施了60场次日常监督检查和包抓乡镇200余场次安全生产排查,并对部分养殖场的自配料使用情况进行了指导和规范,有效排除了一批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隐患,规范了养殖场户的养殖行为。(2)兽药饲料监管。2024年年初,我所与县内的10家兽药经营企业、6家饲料经营门市分别签订了《饲料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武功县兽药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兽药规范使用承诺书》。先后出动80人次,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经营门店13场次、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推进养殖场42家,尚未发现违法经营使用饲料兽药的行为。我县规模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持续推进中。(3)生鲜乳收购站监管。2024年年初我所分别和县内4家生鲜乳收购站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先后对4家生鲜乳收购站、6辆生鲜乳运输车辆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协助农业农村部及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完成了3批次生鲜乳抽样检测任务,经监督检查,我县生鲜乳收购站均能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办法》要求实施收购。(二)、规范检疫检验工作,筑牢动物食品安全防线(1)动物产地检疫监管。鼓励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使用“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号平台申报检疫。我县共有9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均能正常开展产地检疫申报、纸质和无纸化出证工作。2024年,共发放无纸化出证设备9台,检查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出证情况12次,对检查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立查立改。截止目前,我县受理动物检疫申报1583起,产地检疫猪10.889万头,禽145.652万只。对1227份生猪尿样实施了“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畜禽落地监管。我县各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畜禽落地反馈工作正常开展中。截至目前,我县共登记畜禽落地申报333批次,申报调入猪13.341万头,禽263.685万羽/只,种羊19只。(3)生猪屠宰检疫监督。我县渭河桥生猪屠宰厂已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完成升级改造,等待上级部门验收。目前,我所派驻6名官方兽医驻场实施检疫,与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分别签订了《屠宰检疫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实施检疫,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严把关口,确保出场肉品检疫率达100%,杜绝病死猪进场和不合格肉品出场。截止11月份,我县共屠宰检疫生猪14.77万头,对8015份生猪尿样实施了“瘦肉精”快速检测,监督屠宰厂对3454份生猪血样实施了“非洲猪瘟”的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检出并无害化处理有害腺体1.4万公斤。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驻场官方兽医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相关数据于每周四报送至市所。此外,我所定期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进行排查,督促屠宰场积极自查整改,目前,一切运行良好。(4)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我县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正常开展中。目前,全县有43辆畜禽运输车辆在全国“牧运通”或“陕西智慧动监”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加装GPS定位系统,并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依法依规进行畜禽运输活动。(5)票证管理。建立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对证、章、标志的使用实行“三专五统一”(专人负责、专账登记、专库保存,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总量控制,以旧换新,责任到人。截止目前,除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已实现无纸化)外,2024年共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60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250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23500份,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50张,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21000张,无销毁票证。(6)畜产品抽样监测。截止目前,省级例行监测抽样1批次采样19个,市级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2个,市级例行监测抽样2批次采样4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抽样17个。(三)、持续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以及兽医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工作,通过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工作已全面展开,我所派驻1名官方兽医专职负责收储中心运行监管、病死畜禽收储数据收集、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储病死猪13611头,牛99头,羊1217只,鸡1053只。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官方兽医43名、乡村兽医26名、执业兽医5名;均已在全国牧运通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和备案。我县城区有2家动物诊疗机构,已注册备案。已备案的兽医人员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依法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一)、2024年,我县共受理动物检疫申报1583起,产地检疫猪10.889万头,禽145.652万羽。对1227份生猪尿样实施了“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我县共692家养殖场户已在“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备案并审核通过。(二)、2024年,渭河桥生猪屠宰场共屠宰检疫生猪14.77万头,回收耳标15.43万枚;检验检疫猪产品1234.4万公斤,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17983张;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1.4万公斤,均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快速检测生猪血样3454份,“瘦肉精”快速检测生猪尿样8015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排查,渭河桥生猪屠宰场能够按照屠宰企业要求实施安全生产和肉品品质检验。三、存在问题(一)、我县动物卫生监督队伍里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很低,尤其是各基层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更少,人员分工还多以乡镇其他业务为主,随着“陕西智慧动监”的推广应用和无纸化出证工作的全面开展,大多数养殖场户的网上信息填报等急需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的指导和代操作,畜禽落地检的申报难度加大甚至导致不申报,养殖户积极性和配合度不高,导致兽医站人员的监管、检疫工作难度加大。(二)、乡镇畜牧兽医站划归镇办后,除本职工作外还要完成镇办交办的其他工作,如包驻村、乡村振兴、环保督查等等,导致检疫出证延时或者无法出证;每年因退休、调岗、专业门槛等问题导致官方兽医的人数只减不增,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实施检疫的难度增大;随着无纸化出证工作的全面开展以及检疫工作的高标准要求,官方兽医的出证积极性大幅降低。四、整改措施(一)积极提升检测手段和检测范围.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购置仪器设备,拓宽检测范围和检测手段,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能力。(二)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养殖场(户),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五、下一年工作计划2025年,我们将传统监管与智慧监管并行,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到2025年底,向群众和养殖场户发放宣传单和培训手册共计200余份;官方兽医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4期并完成考试,提升官方兽医的作风和能力以及全社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支持率。二是推进信息化管理。继续做好“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号平台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到2025年底,我县无纸化出证全面开展。三是继续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继续抓好畜产品养殖、检验、检疫、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其质量安全。到2025年底,全县养殖场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排查各6次;与40家养殖场签订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承诺书;屠宰场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排查12次,推进屠宰场创建省级标准化;县无害化收储中心监管检查12次,杜绝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四是其他工作。按时完成农业农村部、省、市、县下达的检查、抽样检测任务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元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