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开展全市文化资源和文化产业项目的策划营销、宣传推介、政策咨询、招商引资等;开展全市文化产业项目的评审申报及跟踪服务工作;举办文化展会、论坛、节庆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产业合作。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榆溪大道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宝平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4万元 | 5.2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在组织领导方面。先后召开了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推进会、全市文改文产领导小组工作会、文旅产业链“链长制”调度会、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推进会、文化制造业发展和文化统计查漏补缺会议等,高位谋划相关工作。(二)在项目建设方面。扎实抓好榆林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链项目库,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包抓制度,主要领导多次赴各县市区开展文化产业项目调研,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长城、黄河、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全市纳入三大国家文化公园的国家级项目9个、省级项目106个。石峁和统万城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标准建设运营榆林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清涧县人生影视城沉浸式夜游项目等16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三)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开展了规上文化企业和临近规上企业监测工作,市县两级组建了规上文化企业培育工作专班。推进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推荐2家领军文化企业和21家骨干文化企业。认定了2家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持续壮大榆林旅投公司、神木文旅集团等市县文旅国有文化企业,不断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召开文化产业政企早餐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解决企业难题。(四)在“产业链”发展方面。研究绘制了榆林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图、行业类别图、产业链示意图、项目开发流程图、重点招商图,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完善了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N张清单”。围绕雕塑产业、塑料玩具产业、毛绒玩具产业等有发展潜力的产业,编制《文化制造产业整体策划方案与落地实施行动计划》。(五)在招商引资方面。邀请北京大地风景文旅集团、万达集团、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等20余批次客商来榆考察。赴发达地区开展招商活动开10余批次,先后拜访了深圳华侨城集团、华强方特集团、中传华夏国际文旅集团等50多家文化企业。组织参加深圳文博会、西部文博会、长三角文博会等大型展会,展销文旅商品、举办项目推介会和政企恳谈会。赴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延安市等兄弟地市考察交流。签订了米脂文创开发、横山区无定河流域文化旅游开发项目等20多个招商项目。编制了榆林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项目册,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六)在政策落实方面。开展了2023年市级文化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扶持项目41个,落实资金702万元。下达2023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扶持项目7个。推荐11个项目申报2024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七)在宣传推广方面。成功举办榆林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等大型活动。联合榆林学院举办首届榆林大学生文创设计展销会,推动大学生创意产品的转化销售。面向全市文化企业征集了“榆林文创好产品”,并开展好产品推广宣传工作。(八)在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市有关党政部门、文化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人员,举办了“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训、电商直播带货培训等,进一步提升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拓宽文化企业家的产业发展思路。组织开展文化产业发展课题研究,撰写了《榆林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转化研究报告》等课题报告。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经济效益。一是文化产业规模逐渐变大。2023年全市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85家,较2023年初新增13家,全年规上文化企业实现营收14.9亿元,同比增长15.9%,增速在全省排名第二;近期,据省统计局反馈2022年榆林文化产业增加值52亿元(总量在全省排名第三,位居西安、咸阳之后),占全市GDP的0.75%。二是市民文化消费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举办或参加重大文化活动30余次,有力地促进了文化消费升级。(二)社会效益。一是进一步提升了榆林的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持续举办陕北榆林过大年、“清爽榆林”沙地避暑旅游季系列活动,开通“清爽榆林”号旅游专列,获得广大市民和游客的认可。举办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线下60万人逛展,线上点击量达6亿多次。举办榆林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初步形成了文化搭台、商贸捧场、农文旅共同献艺的城市宣传格局。二是进一步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意度”。积极完善和整合公共文化设施资源,高标准建设运营榆林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项目,提高服务效能,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感知度、亲近度越发强烈。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发放文化消费券3000万,惠民演出力度不断加大,范围广、场次多,提升市民的文化消费积极性,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丰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产业规模较小。文化产业增加值虽然在全省排在前三,但占全市GDP的比重仍较小。二是市场主体不强。文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高、核心竞争力不足,缺乏知名产品和品牌。大型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较少,年营收超过1亿元的文化企业只有2家,超5000万元的只有4家。三是新兴文化业态发展不足。我市文化产业主要以文化旅游、广告设计、电影放映、图书批发、工艺品制造等传统业态为主,属于新业态、新模式的科技型、数字型文化企业极少,产业链发展不完善。四是园区承载能力不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规模较小、业态传统,缺乏整体效应和产业人才,尚未形成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园区(基地)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承载力不强,对规上企业孵化培育能力较弱。四、整改措施一是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以培育规上文化企业为目标,结合企业税收贡献、营业收入情况,分层次、分行业建立梯队企业库。做大做强市县两级国有文化企业,投资建设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项目。培育壮大民营文化企业,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相互参股等方式,打造龙头企业。鼓励煤炭、房地产等领域的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文化产业。二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落实文化旅游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在建链、延链、强链、补链上下功夫,促进文化产业特色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围绕雕塑、塑料玩具、毛绒玩具等特色产业,编制《文化制造产业整体策划方案与落地实施行动计划》,策划包装一批产业链群项目。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完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抓好协调调度。持续推动黄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项目盘子。促进“文化+”融合,大力发展文娱旅游、冰雪旅游、体育赛事、会展经济、夜间经济、国货“潮品”等项目。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二是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重点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瞄准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开展“文化企业榆林行”系列活动,邀请知名文旅企业来榆考察洽谈。积极参加深圳文博会、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大型会展活动,举办企业展示展销、投资合作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力争签订一批合作项目。三是推动文化消费升级。持续举办好“清爽榆林”“冰雪塞北”“陕北过大年”等重大节庆活动。举办“2024年榆林创意生活季”系列活动。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释放市民文化消费潜力。四是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落实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文化金融策、文化贸易、文化税收等政策。继续执行《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十条政策》等政策文件。鼓励各县市区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开展2024年度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五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资源,完善文化产业专家智库。在市内外举办若干次文化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法人、规上企业会计和统计人员等系列培训活动。评定组建一批“文化名师工作室”,探索“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建立“文化产业工作队”,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六是夯实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榆林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责清单》,完善宣传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文改文产领导小组、文旅产业链链长制、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职能,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谋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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