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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法学会

发布时间: 2024-10-22 09:39
单位名称 榆林市法学会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引领、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市委办公楼414
法定代表人 张守华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万元 2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法学会.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榆林市法学会在榆林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陕西省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全省法学会培训班会议精神为指导,团结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工作创新,积极服务大局,在开展咨政建言、组织法学研究、推进研究组织建设、服务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推出了新举措、实现了新发展、作出了新贡献。一、主要工作(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提升组织引导能力。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年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召开榆林市法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传达了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精神,要求全市各级法学会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二是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榆林市法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了5大类17项全年工作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明确了具体任务,细化了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有力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对市、县(市、区)两级法学会各类活动意识管理,全年共报备定边县杭州培训研讨等活动5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榆林市法学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年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二)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研究阐释“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思想”同法治榆林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阐释好“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发动广大法律、法理论研究者要紧密结合立法实践,加强对“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在拓展研究阐释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在体系化、学理化上下功夫,把“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研究深,把“法治思想”中的原理性成果、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阐释透,为法治实践特别是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善于发现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真正将法治建设各个环节打通,为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贡献立法学研究者的智慧和力量。(三)坚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全力助力平安榆林建设水平。根据安排,榆林市法学会负责包联指导佳县、市卫健委、市总工会3年以来榆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合格城市验收工作,目前全部完成验收,榆林市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合格城市。二是强化法学研究理论课题。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年共确定调研课题11个涉及我市发展和法治建设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成果。特别是针对今年米脂县6.09案,市法学会组织力量专门力量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社会治理专题报告,送市委领导。三是积极统筹全市法治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全市法治人才库队伍力量,榆林市法学会建设了151人法治人才库,全力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聘请了19人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有关法律事项进行把脉会诊,助力平安榆林、法治榆林建设,服务保障榆林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立法研究服务实践的能力水平。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始终坚持并不断弘扬学术的优良传统,胸怀国之大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注国际国内大势,紧扣法治实践,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科学分析各种法治现象产生的原因、现状、发展和未来,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充分发挥研究会人才荟萃、资源丰富的优势,举办高水平的学术年会和专题研讨会,搭建立法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交流的平台,贡献高质量学术成果。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体系和教学体系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充分发挥研究会培养立法人才的重要作用,创新立法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注重培养立法学后备人才,鼓励青年学者投身立法研究,推动完善立法学课程体系,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推广立法学课程,加强立法学教育。(五)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结合我市基层法学会实际,榆林市1个市12个县市区均在综治中心建立了法学之家工作阵地,推动法学法律服务全覆盖,向市民宣传普及法学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提供法律服务。取得的主要成绩。一是法学会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榆林市法学根据工作情况实际,在市委政法委党总支第二党支部设立了法学会党小组,加强了党对法学工作绝对领导。全市主题教育期间,第二党支部书记宋宏斌就《爱国主义教育法》作了专题辅导,巩固提升法学会法治建设和主题教育成果。二是法治宣传做到覆盖性和实效性相结合。联合团市委、市司法局结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广场等发放宪法法律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截止目前,共开展法治讲座241场次、普法宣传1485次、法律服务16次、线上普法1340次、资料发放150册,普法受众达300万人。三是活跃法治学术论坛。榆林市法学会积极加强与环榆周边地市联系,协同建立晋陕蒙法治论坛机制。榆林市作为晋陕蒙法治论坛的联办单位,有效增强了推动晋陕蒙法治协同发展。今年,榆林市法学会积极组织参与晋陕蒙法治论坛、“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等论坛,论坛中荣获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7名。四是推进“双百”活动深入开展。注重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榆林市法学会联合依法治市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每月开展“双百”基层行和法治热点宣讲活动,促进法治宣传与法律实务研究紧密结合。目前,全市政法各单位、依法治市各成员单位听取报告300余人,整个活动推进有序、覆盖面广、规格高、效果好、影响大。五是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市法学会及时印发相关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活动。今年,累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14场,提供法律服务13场。六是全力助力平安榆林建设水平。法学会助力完成榆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合格城市验收工作,11个涉及我市发展和法治建设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成果。助力平安榆林、法治榆林建设,服务保障榆林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七是法学会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根据工作情况实际,在市委政法委党总支第二党支部设立了法学会党小组,加强了党对法学工作绝对领导,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法》作了专题辅导,建立了法学之家工作阵地。八是法治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市法学会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月,全市两级法学会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4场,普法宣传3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九是严把会员入口关。按照省法学会会员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会员发展工作,坚持严把会员入口关。今年,新吸收会员16人,全部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且具备学历高、素质好、能力强等特点。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工作主要以交办任务为主,主动性思考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支持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征文工作,但是对理论成果转换指导实践作用方面做的还不够。三是在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工作主要以交办任务为主,主动性思考开展工作较少;四是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支持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征文工作,但是对理论成果转换指导实践作用方面做的还不够。四、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增强工作主动性,拓展工作思维,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在理论研究成果的转换方面下功夫,结合榆林实际,研究出台一批具有榆林特色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五、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榆林市法学会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法学会部署要求,持续按照“聚焦一条主线、落实四化标准、打造五个平台”的工作思路,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做好法学会各项工作。1、狠抓学习不放松。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研究。认真学习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省法学会六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学习领会法学会工作内涵,结合实际,真正发挥好市法学会联系法律、法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法治榆林提供法律智库作用。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密切与兄弟市区法学会的沟通联系,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地市法学会的工作经验和方式,推动全市法学会工作再上台阶。2、狠抓法学研究不放松。一是积极开展法学课题研究。围绕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榆林、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等政法重点工作,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设定课题开展研究;二是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积极组织全市法律法学专家参与全省举办的各类论坛活动,通过各类法学成果奖的申报,推动优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3、狠抓法治宣传不放松。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工作,继续扎实开展“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发挥法学会的联络协调作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4、狠抓组织建设不放松。一是做好换届相关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省法学会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好全市第二届法学会会员大会,强化组织建设。二是做好典型培育。按照委机关的安排,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大调研活动,注重总结会、挖掘、培育县市区法学会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做好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在确保会员发展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会员的发展领域,将更多的法务人员发展成为法学会会员。加强会员队伍管理,拓宽会员联系渠道,建立会员联络员制度,主动为会员拓展联络交流平台,为会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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