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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8-08 15:44
单位名称 蓝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规范农业生产秩序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依法实施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种畜禽、水产种苗、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渔业水产、农业机械、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执法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蓝田县马河南路
法定代表人 魏毅博
开办资金 9.9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43万元 29.08万元
网上名称 蓝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法检查及监管工作2023年,我大队扎实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和监管检查工作,出动车辆5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工作成效显著。1.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及种植企业执法检查工作。我大队以2023绿色农业“蓝盾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种子、农药(兽药)、肥料三大类农资重点领域,对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精准施策,靶向监管,全力保障农资安全。全年检查农资门店49家、检查种植企业(户)61家,下发整改通知38份,对现场立即整改的,监督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进行复查,并对经营者、种植户进行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有效净化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推动我县种植业发展。我大队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咨询活动3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2幅,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800人次;举办农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会1次,培训人数49人。配合市县各部门检查“三棵菜”中的豇豆生产企业27次,办结市民热线投诉反馈事项5件。2.农机执法检查工作。夏忙、秋收期间,我大队组织执法人员联合交警对农机跨区域作业进行执法,主要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机手进行普法宣传,指导农机作业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预防事故发生。全年,共检查农业机械车辆36台,印制宣传横幅6条,发放《农机经营维修与使用法律知识十问十答》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现场宣讲累计培训200人次。3.动物卫生监督和渔政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县的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水产养殖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160家次,兽药经营企业21家次,动物诊疗机构10家次,水产养殖户10家次,饲料企业4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0余份,发放《蓝田县养殖安全告知书》、《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兽用停药期规定目录》等宣传资料600余份。督促兽医站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留取影像资料,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生猪1859头,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全年检查生鲜乳收购企业14次,现场对环境卫生,台账记录,奶样检测、交接单、生鲜乳运输车辆、生鲜乳保存方式等进行检查,下发检查记录10份。与生鲜乳收购企业签订《生鲜乳生产、收购质量安全责任书》2份,《生鲜乳生产、收购质量安全承诺书》2份。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禁渔期间,对我县的主要河流灞河、辋川河、汤峪河等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巡查活动,大力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提高了群众知晓率。4.春季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蓝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检查的工作安排,我队联合局属相关单位对全县19个镇(街)兽医站以及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督导工作,分别从兽医站春秋防的工作安排、工作进展情况、物资发放情况进行查看,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指正,确保春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5.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我大队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中心对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共抽检畜禽产品306批次,其中猪肉47批次、猪肝10批次、牛肉4批次、羊肉21批次、禽肉104批次、禽蛋117批次、生鲜乳3批次,其中两批次猪肉出现药残超标现已处理并上报,其余结果均合格。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抽检蔬菜样品105个,结果均合格。6.农村宅基地违法查处工作。在宅基地违建调查中,做好宅基地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群众熟知“一户一宅”、“保护耕地”的基本政策。2023年,我大队调查县秦保局反馈线索21起、县资规局反馈线索15起、12345市民热线反馈线索22起,受理来访群众反映宅基地违法线索103起。配合镇街强行制止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20起,有效遏制了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我大队及时起草《蓝田县农村非法建住宅问题图斑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对涉及图斑经过调查核实,其中建房时间在2020年7月3日后住宅类共878户,通过完善手续、调整补划完成整改工作。核查“非粮化”图斑889个,完成整改672个,整改面积1722.841亩。7.违法案件查处工作。2023年,我大队共查处违法案件21宗,共行政处罚58098元,罚没物资63公斤,教育涉案人员22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进行,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认真收集违法证据,详细记录谈话笔录,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所办案件连续2次参加市、县案件评比活动,案卷质量有较大提升。8.新型农民工培训工作。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新型农民工科技大培训的工作安排,我大队结合执法工作,从《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几方面对监管对象进行培训,采取日常培训、监督检查培训、来访群众办事等多种培训方式,累计培训人数1200余人。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情况1.产地检疫工作。全年产地检疫商品猪4.96万头、仔猪9.77万头、肉鸡38.3万羽、雏鸡20.4万只、蛋鸡22.4万羽、肉牛37头,生猪“瘦肉精”产地检疫2074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1160余头。2.屠宰检疫工作。全年屠宰检疫生猪9.66万头,“瘦肉精”检疫抽检及企业自检合计5160余批次,均为阴性;非瘟检测3750批次,结果均合格;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5头,有害腺体及不可食用肉品16513公斤;屠宰检疫禽315.9万羽,无害化处理3845羽。3.票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票证出入登记工作,全年共发出动物B:1400张,回收600张;产品B:21000张,回收15000张。按时完成定点屠宰数据报送及屠宰检疫月报工作。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换证工作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3月份完成了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报告年度提交工作,共有136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审核,完成年审换证。全年规模养殖场勘址3个,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1个规模养殖场已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四、取得效益蓝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蓝田县辖区相关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接受蓝田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开展生鲜乳、兽药、动物诊疗等工作的监管工作。通过执法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我县不发生动物重大疫情,确保了动物产品安全,确保了畜牧业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保护了人体健康。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五、存在问题1、现有执法人员都是从动监、畜牧、农技、农机、渔政等部门整合而来,由单一执法转向综合执法,所学专业知识不全面,缺少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还需加强培训,补齐短板。2、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车辆不足、执法设备短缺,导致农业综合执法中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交通通讯、办公等条件滞后,制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整改措施一是建议上级部门多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培训,提升基层执法队员业务水平。二是聘请省市专家加大培训力度。三是按照执法工作经费要求,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执法经费。2024年工作打算:1、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2、规范行政执法,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3、加强农业资源、畜禽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水产养殖、农机、农资等14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4、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抽样检测工作;加大产地检疫监督检查,加大对屠宰企业监管,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5、加强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